1. 首页
  2. 政府公告
  3. 正文

关于玉溪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摘登)

关于玉溪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摘登) 

——2025年1月23日在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玉溪市财政局

一、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快报数)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7.81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15.93%,同比增收23.04亿元,增长17.10%。支出完成279.74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11.68%,同比增支31.67亿元,增长12.77%。

市本级收入完成71.67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2.86%,同比增收4.39亿元,增长6.53%。支出完成76.6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13.55%,同比增支9.48亿元,增长14.12%。

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8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75.47%,同比减收1.38亿元,下降22.27%。支出完成2.0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51.59%,同比减支0.61亿元,下降22.5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快报数)

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4.7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0.68%,同比增收26.06亿元,增长67.28%。支出完成126.34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62.47%,同比增支53.57亿元,增长73.62%。

市本级收入完成15.27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62.06%,同比增收5.76亿元,增长60.57%。支出完成16.17亿元,为年初预算的286.19%,同比增支8.84亿元,增长120.60%。

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0.61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3.02%,同比减收1.14亿元,下降65.19%。支出完成0.7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23.54%,同比减支3.32亿元,下降82.01%。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预计执行数)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含上补下支)预计完成184.58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8.53%,比上年增长9.31%。支出(含上补下支)预计完成173.87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5.46%,比上年增1.76%。

市本级收入(含上补下支)预计完成103.28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5.91%,比上年增长13.53%。支出(含上补下支)预计完成97.5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0.73%,比上年增长7.06%。

高新区社保基金预算未发生收支。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快报数)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2.1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469.75%,同比增收18.51亿元,增长510.94%。支出完成0.20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80%,同比增支0.06亿元,增长48.06%。

市本级收入完成2.71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1.67%,同比增收1.76亿元,增长184.19%。支出完成0.00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与上年全年支出规模一致,无增减变化。

高新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落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精神情况

加力提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优化实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全市新增减税降费22.56亿元,为市场主体提振信心。大力推广“政采贷”线上融资业务,助力企业融资80笔7239.75万元,有效缓解经营主体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多措并举稳就业促创业,扎实落实各项保险缓缴政策,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下达就业补助资金1.20亿元,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和技能提升补贴资金0.53亿元,安排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4813.60万元,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积极支持扩投资促发展,下达国债资金13.85亿元,争取新增债券资金143.87亿元、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8.66亿元,激发经济增长潜能。加强财政金融政策协同发力,大力推动金融特派员“进民营企业”试点城市工作,50名金融特派员进驻企业精准对接金融服务需求,加大乡村振兴金融助理选派力度,127名乡村振兴金融助理累计投放贷款210亿元,以金融“活水”激发市场活力。

保障民生福祉办好为民实事。坚持公共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的80.26%。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争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32亿元,增强脱贫地区发展能力。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全市教育支出45.4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6.26%。服务保障人民健康,全市卫生健康支出33.7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2.05%,下达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补助资金2.42亿元。推动文化事业发展,筹措资金0.85亿元支持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打造《小雅·鹿鸣》等“聂耳故乡”文化品牌。做好特殊人员补助,发放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困难群众补助3.30亿元。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标准提高政策,全市9.6万名退休人员调整提高基本养老金121.10元/人/月,全市34.4万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待人员调整提高养老待遇20元/人/月。确保惠民惠农政策落地见效,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补贴资金11.57亿元,惠及367.89万人次。支持基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安排防灾减灾支出5.16亿元,较上年增290.91%,大幅提升基层应急救灾能力。

强基固本不断夯实发展基础。推动财力下沉,下达县级转移支付补助111.48亿元,超年初预算8.80亿元。其中,下达县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42.03亿元,支持基层财政平稳运行。积极融入全市大抓经济工作格局,建立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联络协调工作机制,出台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镇(街道)抓经济促发展实施方案,全年预计奖补1600万元,激发基层抓经济动力、促发展活力。支持“两新两壮”产业提级扩面,争取上级资金5.06亿元,专项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企业产能升级改造、新兴企业扶持等。保障重点项目申报和顺利实施,下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16亿元、市级重点项目资金0.46亿元。支持生态文明建设走深走实,安排生态环保资金25.96亿元,较上年增长43.82%。支持推进乡村产业振兴,财政衔接资金投入产业比重达到67.03%,争取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保障资金5.12亿元,争取中央、省支持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业产业发展相关资金1.28亿元。

守正创新狠抓财政管理改革。加强预算指标核算管理应用,完善预算执行优先级、序时进度控制规则,强化对“三保”、民生支出的保障力度。建立国库库款科学管理机制,出台财政库款调度管理办法,提高县(市、区)财政自主统筹能力。推进预算单位无纸化报销改革,顺利完成全市所有1222家单位公务差旅一体化改革运行。精打细算过紧日子,按照10%的比例压缩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压缩福利费定额标准、车辆维护费标准,压减支出1.49亿元,盘活存量资金1.85亿元、资产(资源)收益64.74亿元,腾退更多资金统筹保障民生事项及重点工作。在全省率先研究大数据辅助财税治理,建立健全财税数据分析和治理体系,上线运行“智税理财”平台,组织收入和查补税款1.26亿元。巩固非税收入电子化管理改革成效,在全省率先实现教育收费集中汇缴收缴管理模式,打通税务征收数据资源共享通道,全面实施财政票据智能化监管。修订《玉溪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健全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市场,有效降低交易成本,资金节约率达13.39%。强化预算评审和绩效评价举措,坚持向人大、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通报绩效评价结果,新增预算绩效事前评估现场评审环节。

严控风险坚决筑牢安全防线。坚持“三保”优先原则,健全“三保”预算审核机制,加强预警监测,指导低保障县(市、区)制定完善涵盖税源培育、挖潜增收、优化支出等方面的“一县一策”方案,兜牢兜实“三保”底线。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按时足额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息64.30亿元,债务规模得到大幅压降,守牢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持续整治金融乱象。累计排查市场主体31252户,发现非法金融活动风险线索12条,破获非法集资积案2起,挽回经济损失1100万元,处置不良贷款17.90亿元。不断加强财会监督,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发现问题117个,有效规范财经行为、纠治不正之风。

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25年预算编制遵循六项原则:一是坚决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持续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二是坚持“三保”优先,坚持“三保”三个优先原则,扎实兜牢“三保”底线,确保“三保”不留硬缺口。三是坚持科学统筹,加强各项财政资源统筹,量力而行,尽力而为,量入为出,确保收支平衡,精准科学编制预算。四是坚持目标导向,聚焦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集中财力办大事,优先保障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的实施。五是坚持提质问效,加强财会监督,将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检查发现情况,纳入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工作取得成效。强化预算绩效,突出结果应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六是坚持法治预算,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落实预算管理各项要求。

2025年主要预算指标安排建议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9.10亿元,比上年增长1%左右。支出282.50亿元,比上年增长1%左右。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2.34亿元,比上年增长1%左右。支出77.53亿元,比上年增长1%左右。

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5.15亿元,比上年增长6.63%。支出安排0.82亿元,比上年下降60.4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4.46亿元,比上年下降0.51%。支出120亿元,比上年下降5.02%。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34亿元,比上年下降25.76%。支出17.70亿元,比上年增长9.47%。

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24亿元,比上年增长104.41%。支出安排1.09亿元,比上年增长49.22%。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含上补下支)196.36亿元,比上年预计执行数增长5.26%。支出(含上补下支)187.12亿元,比上年预计执行数增长7.61%。本年收支结余9.2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05.19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含上补下支)109.49亿元,比上年预计执行数增长6.02%。支出(含上补下支)103.57亿元,比上年预计执行数增长6.16%。本年收支结余5.92亿元,年末滚存结余63.36亿元。

高新区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46亿元,转移性收入0.0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2.85亿元,收入合计9.34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3亿元,调出资金7.91亿元,支出总计9.34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68亿元,转移性收入0.03亿元,上年结转2.71亿元,收入合计6.42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7亿元,补助下级支出0.03亿元,调出资金6.32亿元,支出总计6.42亿元。

高新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三、做好2025年各项财政工作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财政工作政治属性和财政部门政治定位,坚持以政治建设统领财政各项工作,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提升财政干部队伍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自觉扛起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的政治责任,促进财政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始终心怀“国之大者”“市之要事”,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更好地研究谋划财政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财政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千方百计抓收入。树立“全口径抓收入”理念,建立财政收入执收部门联动机制,凝聚行业主管部门抓收入工作合力,用好“智税理财”平台,规范非税收入组织,管好存量税源、挖掘潜在税源、拓展增量税源。加大国有资产(资源)盘活力度,增加可用财力。积极向上对接争取,完善向上争取资金考核评价机制,最大限度把政策变成项目和资金。统筹运用结构性减税降费、政府性融资担保、援企稳岗等措施,培育市场主体,涵养培植税源,夯实财政增收基础。

(三)多措并举优支出。加大政府预算、单位自有资金、债券资金等各类资金统筹力度,强化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和重大决策财力保障。强化厉行节约要求,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加强县(市、区)库款监测,强化“三保”在预算安排和执行中的优先地位,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建立资金分配与执行进度挂钩机制,保障专款有序支出。坚持“以收定支”,做实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杜绝超前支出。加强财政往来款清理消化。

(四)动真碰硬抓绩效。坚持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加强重点绩效评价和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目标实质性审核,提高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效益。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建立结果通报、约谈问责、挂钩预算等机制,促进预算单位树牢“花钱必问效”的理念,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扩围增量、提质增效。扎实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做好财会监督与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逐步实现信息共享、成果共用,推动实施联合惩戒,形成监督合力,坚决维护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全力以赴抓化债。强化政府债券管理,加强政府债务全过程穿透式监测和常态化监测,对用债项目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双监控”。严格落实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方案,坚持存量债务限时化解、增量债务严格控制,分类推进债务高风险区降低风险等级。切实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利息负担,避免高息债务吞噬财力。认真做好新增专项债前置审核工作,提升项目质量,推动融资规模与项目收益实现平衡。

(六)蹄疾步稳抓改革。健全完善市、县两级政府收入划分体制机制,提高基层财源培植积极性和财税治理能力。优化市对县(市、区)转移支付,建立健全玉溪市库款调度管理办法,推动财力下沉,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积极争取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调整,有序推进水资源费改水资源税改革工作,稳妥做好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下划地方的承接工作;加快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划分改革,进一步推进形成科学合理、权责清晰、规范高效的制度体系和保障机制。

编辑:杨竣华   审核:陶晓兰   终审:马儒文
网上读报

扫一扫下载玉溪+新闻客户端

扫一扫关注玉溪发布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下载学习强国客户端

扫一扫关注玉溪融媒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关注玉溪融媒微博

扫一扫关注玉溪网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