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登)
——2025年1月26日在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进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建议。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市政府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定分止争、维护公正,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审判工作现代化迈出坚实步伐。全年共受理审判执行各类案件48557件,同比下降2.11%;新收46581件,同比下1.09%;审执结44786件,同比下降5.97%。其中,中院受理审判执行各类案件5066件,同比下降17.67%;新收4808件,同比下降19.06%;审执结4662件,同比下降20.92%。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筑牢政治忠诚根基
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确保正确政治方向。中院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向市委、市委政法委等请示报告重点工作、重要案件情况131件次。按照“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抓工作“三部曲”,建立“部署—落实—督导—反馈”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做实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配合完成省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回头看”、市委政法委政治督察、执法司法监督检查等工作。狠抓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和话语权。
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紧扣“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玉溪实践”这条主线,主动融入党委、政府市域社会治理大格局,9个县(市、区)将万人起诉率纳入平安建设考核指标体系。推动诉讼服务中心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建立“法官进中心”机制,配套设立“法官工作站”,做到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全力推进“码上解纷”,全市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调解案件 26803件。积极推动信用卡纠纷案件多元化解,受理信用卡纠纷案件1270件,同比下降16%。持续推进委派调解工作,红塔区“法院+工会+人社”多元化解150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入选全国总工会发布的第七批工会推动治理拖欠职工工资典型案例。
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扛实防范化解风险政治责任。把推进“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推进命案防控攻坚战,严格落实婚恋、家事、邻里纠纷等案件风险评估制度,积极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大力推进信访法治化,积极统筹各方力量,推动“案结事了”“事心双解”,通海县法院实质性化解“失管儿童监护人指定案”,从源头上化解社会问题隐患。发挥司法救助“雪中送炭”作用,向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50.3万元,缓减免交诉讼费37万元。深化“数助决策”工作,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关于全市行政诉讼案件情况的分析报告》,助力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和实质性化解。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发出司法建议43份。选派55名优秀法官、法官助理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推动中小学依法治理体系逐步完善。
二、狠抓审判第一要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犯罪。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一审审结刑事案件2716件。从严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319件。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结涉黑恶犯罪案件2件。推进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一审审结166件。倾力呵护美丽玉溪生态颜值,一审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41件,充分彰显以最严密法治保护最美丽生态的决心。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110件,红塔区法院依法判处“杨某龙等人电信网络养老诈骗案”。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审结贪污、贿赂等案件129件;落实受贿行贿一起查,审结行贿案件31件。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审结涉毒案件639件。重拳惩治“两抢一盗”、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603件,元江县法院审结“人为制造货车故障诈骗案”。加强对醉驾型危险驾驶犯罪的精准打击,严格执行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审结醉酒驾驶案件1181件。依法惩治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犯罪,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4件,保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从严惩处侵害未成年人和性侵、拐卖儿童等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犯罪,审结相关案件45件。全面落实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审结减刑、假释案件1393件。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审结认罪认罚案件2312件。
公正高效审理商事案件,构筑营商环境法治高地。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审理各类涉企案件12040件。健全沟通服务企业机制,在诉讼服务中心开辟民营企业绿色通道。严防房地产领域风险,千方百计做好“保交楼、保交房”相关工作,参与协调解决23家房企融资展期、引资续建等问题。妥善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等纠纷4537件。加大涉金融纠纷化解力度,审结涉金融纠纷案件2417件。进一步加大破产案件审理力度,审理破产、强制清算、破产及强制清算审查案件20件。深化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加快推进财产查询、财产解封、信用修复、打击逃废债等一系列措施衔接,开辟破产案件办理绿色通道。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38件。妥善审理旅游合同纠纷案件,助力文体旅融合发展。
用心用情办好涉民生案件,厚植党的执政根基。践行“如我在诉”理念,加强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升级12368 诉讼服务热线,优化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服务,在线受理、审查网上保全、网上鉴定。持续推进民事案件繁简分流,加强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受理小额诉讼程序案件10314件,实现案件审理“用时最短、流程最少”。践行人民至上理念,审结涉教育、就业、医疗、养老、消费、社会保障等案件252件。维护家庭和谐幸福,审结婚姻、继承等家事案件2992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20份。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对监护失责的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29份。中院二审审结的“李某某与某中学及八名侵权人健康权纠纷案”,在全国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中获评优秀奖。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损害纠纷一体化处理,审结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930件。
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92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345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开庭审理行政案件165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9.39%。强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以撤诉、调解方式化解案件45件,防止“一案结而多案生”。认真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中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召开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联席会议,推动行政纠纷更多通过复议方式有效化解。
践行人民至上理念,全力破解执行难题。做深做实执行难综合治理,抓好市人大常委会对执行工作情况专题询问问题及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大力推进执行攻坚,受理执行案件25621件,执结23834件,执行到位金额19.22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执行完毕率和首执案件终本率均在合理区间。系统优化执行工作模式,切实开展交叉执行,攻坚难案积案。加大财产保全力度,办结执行保全案件8142件,以保促调、以保促执。积极拓展财产发现渠道,签发律师调查令228份,发布悬赏公告194份。扎实开展执行案款“两清理、两核查”专项行动,确保执行案款管理规范、透明、高效。加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3188人次,限制高消费6181人次;实施拘传276人次,拘留111人次,移送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7案9人。常态化开展涉民生案件和小标的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执结相关案件7716件,执行到位1.06亿元。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审慎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执行措施。加强企业信用修复工作,依法屏蔽失信企业法人信息622人次,为各类市场主体的生存与发展提供了更为有利的外部环境。
三、激发改革创新之力,优化审判体制机制
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纵深推进办案机制改革。持续深化司法资源配置改革,中院搭建11个办案单元推行专业化审判,做到“类案专审、人案适配”。加强判后答疑和释法说理工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强化“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加大财产查控和判后督促履行工作力度,将判后督促履行工作纳入法官审判绩效考核,民事裁判案件申请执行率同比降低22.61个百分点,诉前调解案件申请执行率同比降低16.61个百分点。
压实审判监督管理责任,切实提升案件审判质量。推进“案件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做实审判数据会商,玉溪辖区审判质效管理18项指标已全部达标,15项指标同比趋优。中院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的指导职能,编发典型案例专刊统一两级法院裁判尺度。制定《案件阅核工作实施办法》,院庭长依法阅核案件11861件。推进随案评查,二审法官随案评查一审案件1071件。上诉率同比降低5.17个百分点,一审裁判被改判率同比降低0.74个百分点,审判质量明显提升。
精准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大力提升案件审判效率。严格审限变更审批流程,定期对临期案件进行通报提醒,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7.62%,优于合理区间。深入开展全市两级法院司法鉴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对外委托鉴定(评估)事项流程把控,提高司法鉴定工作效率。持续加强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监督管理,清理长期未结案件87件;严格规范上诉案件移送工作,上诉案件移送时间大幅下降。
四、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努力锻造过硬队伍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推动党建审判深度融合。坚决贯彻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加强全市基层法院建设和脱薄工作的要求,以相对薄弱法院脱薄助推全市法院工作稳步趋优。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对口援助工作要求,助力迪庆州德钦县法院高质量发展。中院制定《推进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工作方案》,建立党建和业务一盘棋运行机制。大力推进创先争优,选树“五零”模范法官,评定“先锋办案单元”6个、“办案之星”42人次,中院第五党支部被命名为“玉溪先锋红旗党支部”。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干警履职能力。推进员额法官动态管理,组织遴选进入员额法官8人,退出员额8人;中院逐级遴选员额法官2人。及时补充新鲜血液,招录公务员18人,实行“导师制”结对帮带培养。切实做好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干警参加线上线下培训5087人次。强化聘用制人员管理监督,开展全市法院聘用制人员排查整顿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工作,1篇论文在首届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论坛上获奖,2项研究课题在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科技成果评选活动中被评为专项研究报告类成果二等奖。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治警。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审判业务工作同步推进。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干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一体推进政治督察和司法巡查,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铁规禁令,常态化整治“顽瘴痼疾”,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守住廉洁司法底线。
五、主动接受各界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全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落实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各项决议决定,中院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提请任免法院人员11人次。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加强与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积极邀请代表委员开展旁听庭审、视察法院、出席会议等活动195人次,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8件。
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依法履职,推动职能部门业务监督与派驻机构政治监督形成工作合力。主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依法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13件,中院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讨论案件9件。
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法,支持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积极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开展巡回审判、“法院开放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通过“两微一端”推送原创普法案例547篇,拍摄普法专题片和短视频64部。
一年来,全市法院审判质效稳居全省州市法院第一方阵,滇中法院审判排头兵的地位持续巩固,8个集体和19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其中玉溪中院在全国法院第八届司法大数据专题研究中荣获整体示范应用一等奖,澄江市法院包广良同志入选“全国百名优秀首席法律咨询专家”,中院冯玉琳同志被评为云南省法院书记员庭审竞赛技术能手,中院李思祥同志被市委、市政府荣记三等功。
2025年工作打算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的实现之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深化运用“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抓工作“三部曲”,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上级法院工作要求落地见效,切实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玉溪实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在党的政治建设上迈出新步伐。
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在服务发展大局上打造新亮点。
三是坚守司法为民,在践行初心使命上推出新举措。
四是坚持守正创新,在深化改革创新上取得新突破。
五是发扬斗争精神,在强化队伍建设上展现新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