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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登)

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登)

——2025年1月26日在玉溪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玉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仕明

    2024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实施办法,按照“主动想、扎实干、看效果”抓工作“三部曲”,以“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两个专项行动为抓手,统筹做好惩治犯罪、促进治理、强化监督、维护公正、守护公益等工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在巩固中深化、在落实中发展。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11987件。

一、聚焦政治引领,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突出思想政治引领,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理论上的清醒保持政治上的坚定。切实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意见,规范两级检察院党组向同级党委和上级检察院党组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工作,市检察院主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23件,报备重大案件56件。坚决完成省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回头看”、执法司法专项检查、省审计厅审计反馈问题整改。

    在党纪学习教育中筑牢政治忠诚。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清单式细化学习任务25项,组织警示教育、专题研讨,领导干部领学促学,在深学细悟“六大纪律”中筑牢政治忠诚,将学习成果体现在争先创优的精气神上、反映在担当有为的“检察答卷”中,13个集体和49名个人受到党委政府和上级检察院表彰,9个案件入选最高检和省人民检察院优秀案例。

    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检察工作各方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情况,及时报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加强与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联系,通报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常态化走访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邀请参加检察开放日、专题调研、公开听证等活动573人次。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对市两会上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梳理形成82项任务清单并立项督办。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公开重要案件办理情况,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173件次,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二、聚焦护稳定促发展,强化检察履职为大局服务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233人,提起公诉3615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31人。严厉打击各类跨境犯罪,起诉385人。对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保持高压态势,起诉116人。起诉群众深恶痛绝的“黄、赌、毒”犯罪250人。

    更加有力地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运用法治方式稳定社会预期、增强发展信心。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57人,办理了一批假冒注册商标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办理涉企行政、民事诉讼监督案件480件,促成涉企民事案件和解5件,帮助企业减少诉累,安心回归经营。结合玉溪实际统筹办理一批“涉民营企业执法司法活动检察监督”典型案件,被最高检评为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优秀特色小专项。

    以法治之力守护美丽玉溪。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玉溪检察方案”。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起诉100人。立办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08件。聚焦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保护,办理曲江流域、珠江流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5件,发出检察建议21件,推动一批水环境突出问题得到解决。持续融入“三湖”保护,跟进监督抚仙湖、星云湖流域盗采磷矿综合治理,督促主管部门履职建议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充分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强化监检衔接,落实会商研判、配合制约机制。办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87人。决定逮捕潜逃境外犯罪嫌疑人2人。持续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起诉行贿犯罪10人。起诉掩饰、隐瞒贪污贿赂犯罪所得的洗钱犯罪5人。

    坚持宽严相济促进轻罪治理。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促成刑事和解133件,依法不批捕356人、不起诉764人。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41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77.65%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一审服判率91.78%。起诉“醉驾”1183人,同比下降19.8%。加强行刑反向衔接,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向有关行政主管机关提出检察意见306件。

    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把防范化解矛盾纠纷贯穿检察办案全环节,认真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对收到的527件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组织135场次检察听证并释法说理,向60名因案陷入生活困境的当事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63万余元。主动融入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源头治理发力。    

三、聚焦保障民生民利,以高质效能动履职为人民司法

    用心守护群众身边安全。起诉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等关联犯罪491人。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犯罪34人,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1件,守好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起诉重大责任事故、危险作业等犯罪6人,守牢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线。立办影响道路安全、中老铁路运营安全隐患问题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6件,守护群众出行“平安路”。

    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坚强司法保障。扎实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理念,对未成年人严重犯罪提起公诉154人;全员全程精准帮教,引导涉罪未成年人迷途知返。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起诉150人。以检察履职促推“六大保护”融通发力,送法进校园173场次;会同妇联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发出“督促监护令”104份;针对未成年人文身监管、强制报告、控辍保学等机制落实不到位,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2份。

    扎实开展服务“三农”检察工作。坚决守住耕地红线,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21人。起诉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犯罪、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9人。立办涉农公益诉讼案件84件,针对废弃农用薄膜在田间焚烧、乱堆造成污染问题,督促清理回收,保护土壤生态。

    依法保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支持农民工、困境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行使民事起诉权86件,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力为农民工追回欠薪1842万余元。积极参与全市农村妇女“两头空、两头占”问题化解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合法权益。运用“高龄津贴检察数据监督模型”,帮助42名适龄老年人享受到津贴。深化检侨合作,与市侨联共同制定九项措施,设置基层检察院“为侨服务工作站”,为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提供司法服务。

四、聚焦维护公平正义,加强法律监督为法治担当

    刑事检察持续做优。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监督,会同公安机关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监督立案18件、撤案71件,追捕37人、追诉63人。健全上下联动抗诉工作机制,成立刑事审判监督专业组,制发工作要点,加强审查把关,提出抗诉10件。

    刑事执行检察提质增效。实质化审查“减假暂”案件1750件,提出监督意见228人次。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提出纠正意见97件。开展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组织对社区矫正对象违法违规行为专项监督,督促主管部门加强监管、预防重新犯罪。

    民事检察精准有效。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316件。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4件,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93件。持续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纠正7件。

    行政检察履职有为。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683件。加强对生效行政裁判、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86件。对履职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68件。会同有关部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8件。

    公益诉讼检察精准规范。牢记“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26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86件,回复整改率97.25%。完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转化机制,及时将代表委员反映的部分临街饭店随意将餐厨垃圾倒进下水道等问题转化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促推餐厨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置。    

五、聚焦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在改革中固本强基

    深入推进政治建检人才强检。强化政治建设,实施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抓实理想信念教育和忠诚教育。注重人才培养,开展政治轮训、业务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2500余人次,提升检察人员政治业务素质,1人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能手,12人入选全国、全省检察机关专业人才库。坚持党建引领,培育选树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十佳”典型事例和“一院一品”典型案例。深化与玉溪师范学院多层次多领域合作,聘请16名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拓展检察智力外延。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精文减会,规范调研。坚持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市检察院组织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基层检察院疑难复杂案件169件次;应用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为基层检察院拓展监督线索并成案121件,实现由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转变。在党委关心下,调优配强基层检察院班子成员12人。认真做好对口援助工作,助力迪庆州维西县检察院高质量发展。

    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强化办案流程监控和实体管理,持续加强对不捕、不诉等重点环节的监督,评查案件818件,注重从控告申诉等案件中反向审视检察履职存在的问题。坚持“管案”和“管人”相结合,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自觉给检察权运行“加把锁”,既促进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又通过明晰责任,鼓励担当作为、规范履职。

    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检。出台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玉溪检察实践工作意见,抓实主体责任。组织对2个基层检察院开展“嵌入式”政治督察,督促反馈问题整改。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两级检察院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307件。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商,共同推进正风肃纪反腐。

    2025年工作意见

    2025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及省委贯彻落实意见、市委实施意见和最高检《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自觉融入全面深化改革伟大实践,服务保障各项改革部署落实见效。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以更高站位推进检察机关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在党的绝对领导下深化各项检察改革和实践,加强党的理论武装,进一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各方面全过程,做到检察工作方向由党指引、检察工作原则由党确定、检察工作决策由党统领。坚持讲政治和讲法治有机统一,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

    第二,以更实举措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各类刑事犯罪,服务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检察履职护航美丽玉溪建设,促进乡村振兴、民族团结。坚持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切实办好群众信访、检察听证、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为民实事,履行好防范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稳定、促进社会治理等重要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第三,以更大力度强化法律监督。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加强立案、侦查、审判等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强化人权司法保障,维护司法公正。完善“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守好刑罚执行公平公正“最后一公里”。增强民事检察监督实效,重点监督虚假诉讼、民事执行违法等突出问题。加大行政诉讼监督力度,有序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依法规范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深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持续抓好公益诉讼检察法定领域办案,依法拓展案件范围,提升办案规范性、精准性。

    第四,以更强决心抓好管党治检。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全面加强政治建设、业务建设、职业道德建设,统筹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提升素能、建强基层,推动解决专业人才、基础建设方面的短板难题。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取消一切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的部署要求,加强和改进检察管理,为基层检察院减负。坚持用自我革命的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检,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做实政治督察、内部审计、廉政风险防控等工作,准确规范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着力锻造一支堪当重任、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编辑:杨竣华   审核:陶晓兰   终审:马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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