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0000173800201000
玉溪市聂耳文化场馆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玉溪市文化管理服务中心(玉溪市聂耳大剧院、玉溪画院、聂耳竹乐团)原是市文旅局下属二级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因2023年9月机构调整,根据玉机编〔2023〕54 号《中共玉溪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玉溪市聂耳文化中心的通知》,我单位名称变更为:玉溪市聂耳文化场馆服务中心,单位主要职能包括:负责聂耳纪念馆、聂耳大剧院的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引进国内外艺术作品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承担市委、市政府大型综合性会议服务相关工作;承担艺术交流及大型专题文艺演出活动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管理聂耳音乐广场舞台,开展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管理玉溪画院,举办社会性、群众性美术活动,促进地方美术事业发展;实施玉溪市文化产业规划中的相关项目,负责聂耳竹乐团管理工作,策划组织承办聂耳纪念日庆祝活动及其他大型公益性专题演出;推出、引入演出交流活动。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紧紧围绕讲好“聂耳和国歌的故事”、打造聂耳文化品牌,有重点分层次开展音乐文化项目。
(1)持续开展好重点文化项目。一是承办第七届聂耳音乐周“聂耳杯”合唱展演,本届展演共有来自全国13个省市自治区的20支合唱队伍参加。二是举办2022“聂耳故乡 红色之城 音乐之都”“中国梦·唱响云南”奋进新征程云南原创音乐颁奖晚会。三是打造沉浸式红色艺术党课情景剧《聂耳和国歌的故事》。全市50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员、入党积极份子、共青团员、少先队员代表现场观摩,通过实景沉浸式体验,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汲取奋进力量。
(2)围绕建设“聂耳音乐之都”工作核心,聂耳大剧院积极引入精品剧节目,引导和培育我市高雅艺术观众群体。2023年度聂耳大剧院引入精品演出项目、承办公益性文化演出活动、创新方式引入演出共计45场。包括山西说唱剧《解放》、话剧《澜沧水长》、情景剧《聂耳和国歌的故事》、亲子科学剧《化学秀》、话剧《农民院士》、北京交响乐团专场音乐会、西班牙马德里弗拉门戈舞剧团舞剧《卡门》、新年音乐会、新年合唱音乐会等演出项目。
(3)坚持聂耳文化广场群众文化品牌建设,开展文化惠民演出142场。
(4)以民族音乐为媒介,创作舞台精品,树立竹乐音乐文化形象。2023年聂耳竹乐团完成演出活动共计28场,完成大型跨界融合舞台剧《花腰竹女》首次汇报审查演出,积极开展竹乐文化宣传公益活动活动,参加云南省第十六届运动会闭幕式文艺演出。
2.完成云南省第十六届运动会闭幕式文艺活动相关工作。参与云南省第十六届运动会闭幕式文艺演出策划、全程实施工作。
3.玉溪画院以作品创作为核心推动地方美术团队建设。一是举办“贯彻二十大·画好同心圆”2022年玉溪市繁荣美术创作暨美术人才培训交流活动作品展、“艺往情深”水墨作品展。二是积极参加“风华正茂——北京大学125周年校庆书画篆刻作品展”等全国性美术作品展。三是开展玉溪市2023年繁荣艺术创作作品征集暨美术人才培训交流活动,来自国内、省内优秀美术名家,交流画家为玉溪市各县(市、区)乡镇中、小学美术创作入选人员26人开展美术创作培训。四是持续开展2021年度云南省艺术名家工作室资助项目“国立西南联合大学——致敬团结”组画创作。
4.承担玉溪市聂耳纪念馆管理工作,发挥爱国主义教育阵地职能,宣传弘扬聂耳精神。
根据玉机编〔2023〕54号《中共玉溪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玉溪市聂耳文化中心的通知》安排,玉溪市聂耳文化场馆服务中心加挂玉溪市聂耳纪念馆牌子,2023年11月,我单位与玉溪市博物馆完成交接工作。为传承和弘扬聂耳的爱国情怀和时代精神,于2024年12月面向我市青少年举办玉溪市聂耳纪念馆小小讲解员比赛,为玉溪市持续讲好“聂耳和国歌的故事”注入新鲜血液和蓬勃活力。
5.承担玉溪市大型会议服务工作,不断提升会议接待服务水平,完成大型会议41场,小型会议291场,接待演出43场,圆满完成了2023年玉溪市各类会议服务工作。
6.加强文化场馆设备设备更新维护,确保安全平稳运行。一是按照规范要求,严格做好聂耳文化广场舞台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二是依规依纪运用“两馆一院”运营经费开展物业管理、安全维护、场馆基本运行等工作,为建设“音乐之都”、讲好“聂耳和国歌的故事”、为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提供有力的平台和载体。三是重点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创文宣传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个内设机构,包括:玉溪市聂耳文化场馆服务中心。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玉溪市聂耳文化场馆服务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玉溪市聂耳文化场馆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聂耳文化场馆服务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离休0人,退休22人)。
年末其他人员2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公开13表《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为空表,公开14表《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聂耳文化场馆服务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13,203,019.9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83,456.52元,占总收入的88.4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519,563.47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11.51%;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279,817.30元,增长20.8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64,253.83元,增长7.99%,因2022年项目经费指标结转列入2023年核算,此外财政拨款开展项目增加;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1,469,563.47元,增长2,939.13%,因政策调整,自2023年1月起将原上缴非税的聂耳大剧院会议服务费、演出服务费、票款收入等划归事业收入核算,所以本年度事业收入大幅增加;经营收入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54,000.00元,下降100.00%,因本年度无上年度的国徽、政协徽购置经费、专家工作经费等本级横向转拨财政拨款,所以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聂耳文化场馆服务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12,723,739.91元。其中:基本支出8,007,652.76元,占总支出的62.93%;项目支出4,716,087.15元,占总支出的37.07%;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838,562.22元,增长16.8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919.54元,增长0.16%;项目支出增加1,825,642.68元,增长63.1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增长0.00%。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经费指标结转到2023年列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聂耳文化场馆服务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007,652.7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606,210.88元,占基本支出的94.9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1,441.88元,占基本支出的5.01%。按照在职32人计算,年人均人员经费支出237,694.09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2,545.06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聂耳文化场馆服务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4,716,087.1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专项资金支出4,075.47元,主要用于引进精品惠民演出剧目,开展“彩云之南等你来”夜间群众文化惠民演出活动,推动文物活化舞台作品《花腰竹女》创作,开展2023年乡村美术服务人才队伍培训活动等,不断推进文化玉溪建设,提升城市音乐文化内涵。
2.两馆一院运行经费专项资金支出476,245.45元,主要用于保障“两馆一院"场馆基本运行,包括电梯、消防系统安全运行,物业管理,场馆设施维护修缮,为全市人民提供一个安全、舒适、文明、洁净的公共文化环境。
3.2022年繁荣美术创作人才培训活动经费支出189,447.17元,主要用于美术培训活动开展,因上年度年底财政资金紧张,未审核通过资金支付,结转到2023年支付。
4.创新跨界融合舞台作品《花腰竹女》创作经费支出679,571.44元,主要用于剧目创作、编排。
5.红色艺术党课情景讲述《聂耳和国歌的故事》项目经费支出160,000.00元,主要用于为庆祝建党102周年,开展实景沉浸式红色艺术党课情景讲述剧《聂耳和国歌的故事》的排练、演出。
6.聂耳大剧院采购会议发言台话筒经费支出111,800.00元,主要用于聂耳大剧院会议话筒购置。
7.上缴非税返还聂耳大剧院运行经费支出272,521.00元,主要用于聂耳大剧院设施、设备维修维护。
8.云南省艺术名家黄庆明工作室项目资助经费支出37,025.00元,主要用于“国立西南联合大学”组画《致敬团结》创作支出。
9.事业收入安排的支出经费支出842,265.39元,主要用于承办会议、演出相关的会场布置费用、编外人员工资发放、场馆设备维修维护费用支出。
10.建设“聂耳音乐之都”活动经费专项资金支出1,625,480.83元,主要用于建设“聂耳音乐之都”系列活动开展,推进文化玉溪建设,提升城市音乐文化内涵,积极传播“聂耳音乐之都”建设理念,引导和培育我市高雅艺术观众群体。
11.聂耳文化广场舞台设施设备维修费专项经费支出250,000.00元,主要用于广场舞台钢结构除锈补漆。
12.离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经费支出66,662.40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支出。
13.专家联系服务工作经费支出993.00元,主要用于美术人才专家工作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聂耳文化场馆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83,456.5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82%。与上年相比增加864,253.83元,增长7.99%,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经费指标结转到2023年列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9,264,031.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29%。主要用于机构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5,654,890.42元,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设备设施日常维护,项目开展等支出3,609,141.36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09,515.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1%。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610,0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5,582.08元,死亡抚恤支出133,933.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52,431.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3%。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7,038.2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46,185.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57,47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7%。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财政承担部分498282.00元;单位按规定支付的购房补贴59,196.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10,9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10,94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6.47%,完成年初预算的%,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9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聂耳文化场馆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9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10,9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4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活动,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8,740.00元,增长397.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740.00元,增长397.2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本年度开展公务接待活动增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引进精品剧目、项目策划交流活动2批次14人次、接待《花腰竹女》创作团队1批次4人次,接待《花腰竹女》审查演出1批次20人次,聂耳纪念馆交流公务活动1批次9人次,授牌仪式公务活动1批次26人次。(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聂耳文化场馆服务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玉溪市聂耳文化场馆服务中心资产总额19,937,014.57元,其中,流动资产789,342.18元,固定资产19,135,921.7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1,750.63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988,146.5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5,166,391.1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864.00平方米,账面原值8,900,071.96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29,567.54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公开表12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6,038.5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5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37,508.5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76,038.56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76,038.56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监督索引号53040000173800201111
玉溪市聂耳文化场馆服务服务中心2023年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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