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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宣传党的文艺方针政策,引领先进文化,坚持“两为”方向,创演优秀精品剧目,积极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搜集、整理、充实、传承和保护“滇剧”这一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大滇剧的影响力及受众面,继承和弘扬滇剧艺术事业;坚持优秀传统戏、新编历史剧和现代戏“三并举”原则,创作演出面向中低收入人群的小成本演出剧目,经常性的举办公益性、低票价的演出,积极参与我市大型文艺晚会活动;积极参与省际、国际文化交流,使中国云南聂耳故乡的优秀古滇戏剧文化、民族文化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加深和世界各国人民的友谊和文化交流;突出公益性,强化服务职能。积极宣传和推广公益性演出,争取赢得社会的支持,鼓励社会资本更多地参与公益性演出,团结业余滇剧爱好者,创立滇剧艺术传承点(站);辅导业余文艺队伍,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我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文代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玉溪市“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的有关目标和任务,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工作落实,深入推进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坚持文旅融合的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本着“出人、出戏、出精品、出效益”的目标,以“新滇剧”为发展理念,守正创新、传承弘扬古老的滇剧艺术。具体工作完成如下:
1月6日21:53,中央电视台戏曲频道《梨园周刊》播出玉溪市滇剧院《玉律滇峰》专题栏目。
院长冯咏梅参加云南省政协会议,并当选云南省第十三届政协委员。
排练《一湖春水》选段参加2023年云南省新年戏曲晚会的录制工作。
《中国戏剧》《剧本》月刊《中国演员》等国内专业艺术类刊物对玉滇七十周年昆明展演周掠影进行刊登。
召开2023年玉溪市滇剧院退休职工座谈会及走访慰问。
农历大年初二至初四到“翡翠项链”、聂耳文化广场为观众献上内容丰富多彩,精彩纷呈的滇剧专场演出,让老百姓在欣赏美、感受美的同时,品味到剧(节)目背后所传导弘扬的社会正能量,充分发挥了艺术工作者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中的积极作用。
2月8日,委派张谦同志到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开展舞美技术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2月21日—23日,参加易门“二月二”戏会,上演滇剧《福寿图》《夜明珠》《马前泼水》及青年演员滇剧折子戏,收获观众热烈欢迎和好评。
2月23日上午,玉溪市滇剧院2023年易门滇剧培训班开班,副院长刘斌、严律带领剧院业务骨干李卫明、殷永萍、徐铭、传晓俊等人参加了此次培训活动,活动收效良好。
2月24日,组织骨干人才到易门县小绿汁采风,为剧目创作奠定良好的素材基础。
2月27日,玉溪市滇剧院精心编排文艺晚会到玉溪滇雪集团进行联谊演出,现场气氛热烈、掌声不断。
我院15名委培员精心准备折子戏和戏曲基本功展示,于4月23日参加云南省《工匠杯》技能大赛,分别荣获一、二、三等奖。
滇剧《空城计》荣获云南省第三届传统戏剧曲艺汇演示范奖。3月1日,由省文化和旅游厅、昆明市人民政府主办的云南省第三届传统戏剧曲艺汇演在云南艺术剧院开启。本次汇演是滇剧院第三次参加该汇演,玉溪市滇剧院携优秀传统剧目《空城计》亮相本次汇演,经过专家评审,滇剧《空城计》荣获示范奖,玉溪代表队荣获云南省第三届传统戏剧曲艺汇演组织奖。
滇剧《水莽草》入选文化和旅游部司局2023年—2024年度中国戏曲像音像工程录制演员(剧目)。3月3日,文化和旅游部司局公布了《关于开展2023年—2024年度中国戏曲像音像工程录制演员(剧目)》入选名单的通知,经中国戏曲像音像工程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并报中宣部文艺局审定、备案、确定102部录制项目,滇剧《水莽草》在列。玉溪市滇剧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按照通知文件精神积极配合,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确保录制工作的顺利完成。
3月25日晚,玉溪市滇剧院举办了“玉律滇峰”——玉溪市滇剧院建院70周年戏曲晚会,晚会分为《峥嵘岁月》《春华秋实》《云岭滇秀》《薪火相传》四个篇章。由优秀传统剧目、原创大型剧目、现代剧目、移植优秀剧目等题材多样的14个精选剧目组成,部分退休演员代表与滇剧表演艺术家、梅花奖、白玉兰主角奖、文华表演奖得主冯咏梅、五位云南戏剧山茶花奖得主及一批优秀青年演员依次亮相,充分展示玉溪市滇剧院院团建设、剧目创作及人才培养等方面朝气蓬勃、欣欣向荣的艺术风貌,把70年来玉溪市滇剧院传承弘扬及守正创新的成果向各级领导、专家、同仁及广大观众进行全方位的展示与汇报,得到了领导、专家、同仁们的高度赞誉,为广大群众献上了一台精彩绝伦的滇剧盛宴。
玉溪市四套班子领导、市属各企事业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省内外著名戏剧专家、业界同仁及近1000名观众观看了本场演出。中国剧协、中国戏曲表演学会、中国艺术研究院及20余家省内外联盟院团、友好单位纷纷发来贺电表达美好祝愿。同时本场晚会采取线上直播的形式,当晚线上直播观看人次达到了3.77万,高质量、大范围实现文化共享;玉溪文旅、玉溪电视台、玉溪日报等多家媒体对此次活动进行了报道。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及强烈反响。
3月26日,玉溪市滇剧院与玉溪市艺术创作研究所共同举办了玉溪市滇剧院建院七十周年艺术发展研讨会,来自省内外30余名专家学者和多个联盟院团参加了此次研讨,专家们纷纷表达对玉溪市滇剧院的美好祝愿。云南省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缪开和主持会议并作总结发言。参与本次研讨会的省内外专家、领导也纷纷表达了对玉溪市滇剧院的美好祝愿,对剧院70年来在剧院建设、传承发展、人才培养、获奖荣誉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认可,将玉滇七十年砥砺风节、艰苦奋斗、守正创新、开拓进取、团结一致的精神总结为“玉滇精神”!
“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理论宣讲大赛节目录制。2023 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中共玉溪市委宣传部在全市举办“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理论宣讲大赛。玉溪市滇剧院积极发挥文艺工作者职责,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玉溪篇章为主题,创作了滇剧说唱《边疆儿女颂盛会》,目前已完成录像工作。
青年表演艺术人才肖丹携神话滇剧《哪吒闹海》荣获云南戏剧“山茶花奖”,成为我院第六朵茶花,此次评选虽是在昆演出,许多戏迷朋友们还是闻声而来,给予了演员极大的鼓励,彩排现场掌声、欢呼声不断,气氛热烈、反响极好。
我院15名委培员精心准备折子戏和戏曲基本功展示,于4月23日参加云南省《工匠杯》技能大赛,分别荣获一、二、三等奖。
排练折子戏专场演出于5月1日至2日到澄江、绿汁开展文化惠民演出活动。
3月,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公布了第三届全国戏曲(南方片)会演参演作品名单,其中,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的《一湖春水》榜上有名。该剧是滇剧院继2017年滇剧《水莽草》之后再次入选该项目。5月21日剧目在武汉临空港大剧院成功上演,展演不仅收获了武汉观众的热烈欢迎,也收到了各地专家的宝贵意见,为剧目下一步打造提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多家媒体报道对演出实况、研讨会情况进行了报道,反响强烈。
滇剧《水莽草》四度入选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此次滇剧《水莽草》再度入选国家艺术基金2023年国家艺术基金“传播交流推广项目”,是继2014年大型舞台剧资助、2016年滚动资助、2017年传播交流推广资助后第四次入选,同时也是玉溪市滇剧院第六次受到国家艺术基金的肯定,足以证明院团的实干、实力、实绩。2023年6月13日晚8:00,国家艺术基金/彩票公益金——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2023年度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滇剧《水莽草》在云南玉溪市聂耳大剧院首演,截至7月底,《水莽草》先后到哈尔滨环球剧场、长春市桃李梅大剧院、吉林市人民大剧院、潜江保利大剧院、随州神农大剧院、湖北戏曲艺术中心、岳阳文化艺术会展中心开展进行演出,各地观众给予了剧目高度认可,反响强烈,所到之处好评如潮,将云南滇剧进一步唱响全国。
8月,中宣部、文旅部中国戏曲像音像工程录制演员(剧目)——滇剧《水莽草》在玉溪市聂耳大剧院完成舞台录制。该剧作为2023—2024年度中国戏曲像音像工程录制名单入选剧目。滇剧《水莽草》完成后期制作后,将制作成光盘、数据盘、电视播出载体等,有望在央视等重点频道和网站展播推广,不仅用于资料保存和广大群众观赏,还可为广大戏剧爱好者和青年学生提供精准直观的传习教材,对促进云南滇剧的保护和传承具有重要意义。
由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的第十七届云南省新剧(节)目展演在云南省大剧院拉开帷幕。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创作演出的大型现代滇剧《一湖春水》于2023年10月12日晚19:30在云南省大剧院精彩上演,该剧自首演后对剧目的编、导、演、音乐、灯光、舞美等进行全方位扫描,听意见、补短板、找差距、提质量,在确保剧目思想性的同时,提升剧目的艺术性和观赏性,在本届新剧目展演中荣获了“优秀剧目奖”。此次获奖不仅是对《一湖春水》全体演职人员的肯定,更是对滇剧艺术传承与创新的鼓励与期望。
10月26日,为期5天的云南省第十三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在德宏州芒市落幕,玉溪市滇剧院滇韵器乐合奏《嫁妹》经过激烈的角逐,最终荣获银奖。该曲目的音乐编排来源于滇剧传统曲牌《嫁幺妹》,在传统的基础上围绕“起承转合”及主题贯穿的作曲技法进行了大胆创新,用段落的结构编排设计了“迎亲”“哭嫁”“送别”等系列段落,让作品张弛有度、层层递进,扣人心弦,表达了旧社会女子对封建婚姻的无奈顺从及对自由生活、美好爱情的向往,体现出丰富的思想内涵和强烈的情感色彩,充分展示了滇剧音乐的独特魅力。
滇剧说唱《边疆人民颂盛会》表现了在二十大胜利闭幕之际,边疆男女老少喜颂盛会,展望未来的情景。表达了边疆儿女讴歌党、讴歌祖国的真挚情怀和一心跟党走的坚定信念。此剧于9月26日在红塔区委党校参加玉溪市直机关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学习成果现场评选,与来自市直各单位的65名选手同台竞技荣获“三等奖”,集中展示市直机关青年干部理论学习成果。于10月27日参加玉溪市直机关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学习成果展演,凭借其独特的艺术表现和深刻的现实意义,荣获文艺类“一等奖”,充分肯定了滇剧艺术在反映现实生活、推动理论创新方面的重要作用。
11月4日晚,由云南省剧协、玉溪市聂耳文化中心、曲靖市滇剧花灯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共同举办的中国戏剧“梅花奖”创办40周年系列活动(云南)之一,竹韵梅香——滇剧表演艺术家冯咏梅收徒仪式暨滇剧“竹派”艺术传承专场演出在昆明剧院举行。国家一级演员、中国戏剧“梅花奖”获得者、滇剧“竹派”艺术第三代传人冯咏梅在现场收徒,并携多位爱徒带来滇剧经典选段演绎。此次收徒仪式是滇剧艺术守正创新、继承发扬的重要活动,是艺术生命的循环,更是一代代戏曲人的使命担当。我们深信,通过青蓝携手的不懈努力,定能带动滇剧艺术薪火相传,不断开创滇剧艺术全方位人才培养工作新局面,为云南文化建设贡献滇剧人的磅礴力量。
11月6日,由云南省文联主办,云南省剧协承办的云岭梅香传·齐颂新时代——中国戏剧梅花奖创办40周年云南专题晚会在昆明剧院举行。第十七届中国戏剧“梅花奖”获得者冯咏梅为观众送上优秀滇剧《水莽草》的精彩片段,充分展现了滇剧名家的风采,用戏曲特有的美,表达了云南戏剧人奋力谱写新时代新征程云南戏剧新篇章的豪情壮志。
《中国戏剧》编辑部、浙江省戏剧家协会承办的“促进行业协作 共建戏剧生态——全国戏剧院团管理新业态新模式论坛暨2023年《中国戏剧》理事会”在杭州举行。院长冯咏梅受邀参会,与来自全国各地的戏剧院团管理者、艺术家和专家学者,与会者深入交流当前各地院团的经营和管理现状,共同探讨戏剧管理的新模式和新业态,激发创新思维,弥补各院团在运营和管理方面的不足,致力于打造一支强有力的现代戏剧管理人才队伍,推动院团管理的现代化转型;在相互学习、经验借鉴的同时促进行业协作,共创戏剧艺术在新时代的繁荣和发展。
12月2日晚七点半,成都市锦江剧场里玉溪市滇剧院《徐棻作品滇剧小戏专场》成功上演,这是徐棻荣获“中国文联终身成就奖”庆祝活动第二场演出。近年来,玉溪市滇剧院有幸多次与徐老师合作,从大型滇剧《贵妇还乡》到小剧场戏曲《马克白夫人》、小戏《阴阳河》《三口岔》等等,通过这一系列高质量剧目的排演,对剧院的剧目建设及人才培养都起到了实实在在的推动作用。川剧和滇剧自古以来就是姊妹剧种,2016年,玉溪市滇剧院联合成都市川剧研究院及其他省市的多家院团成立了西南地方戏曲联盟,多年来友好协作、交流不断,这次也是借助这个大好平台进行一次兄弟院团及剧种间的交流展示。
12月25日,由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的2024年云南省新年戏曲晚会在云南省大剧院上演,院长冯咏梅带领滇剧“竹派”第四代传人殷永萍、陈莉依、罗诗颖、张钰杰共同演唱滇剧《梅姐》选段“都只为海底捞月这道菜”,近千名观众现场观看演出,微信视频号、微赞直播、影像云南、云南公共文化云、游云南、省文旅厅视频号等平台进行了现场直播,10余万观众通过直播平台同步观看了演出。
12月28日,玉溪市滇剧院携戏曲节目《四季花海》参加云南省政协2024年新年茶话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非遗传承部、编导部、演出部、集训部、乐队、舞美部。所属单位0个。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玉溪市聂耳文化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4人(离休0人,退休4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20,414,499.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848,348.16元,占总收入的92.3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66,151.00元,占总收入的7.67%。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017,610.61元,增长17.3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55,974.61元,增长8.3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减少-4,515.00元,下降-10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566,151.00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演出项目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20,601,129.16元。其中:基本支出16,145,246.23元,占总支出的78.37%;项目支出4,455,882.93元,占总支出的21.63%;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032,881.20元,增长17.2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4,853.76元,增长0.65%;项目支出增加2,928,027.44元,增长191.6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加主要是工资、保险调整,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是演出项目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145,246.2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028,988.63元,占基本支出的93.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16,257.60元,占基本支出的6.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455,882.9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滇剧《一湖春水》剧目创作专项经费143,000.00元;滇剧剧目发展专项补助经费936,826.76;办公设施修缮补助经费60,000.00元;非遗代表性《滇剧》项目保护补助经费382,268.44元;国家艺术基金巡演专项经费1,206,747.85元;滇剧剧目打造、百千万及惠民演出经费249,969.00元;文化惠民补助经费61,486.17元;创作及演出补助专项经费1,020,379.56元;自有资金补助经费286,479.50元;自有资金演出补助经费72,923.65元;遗属人员生活补助经费35,802.00元。以上项目用于新剧目创作及文化惠民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等演出。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掀起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新高潮。为基层群众送上一台台精彩纷呈的艺术盛宴,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通过文化惠民演出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建立艺术为人民服务,文化助推社会发展的良好机制,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艺术的美好向往。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扩大地方戏曲艺术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用寓教于乐的方式真正做到还戏于民,在人民群众心中播下文化的种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601,129.1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032,881.20元,增长17.26%,主要原因是演出活动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3,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5%。主要用于《一湖春水》新剧目创作。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5,296,763.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13%。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包含文艺精品剧目创作,文化惠民进乡村、进校园等演出,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扩大地方戏曲艺术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93,334.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8%。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支出、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84,389.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2%。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83,64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补助和购房补助。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308.00元,决算为18,517.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208元,决算为12,159.7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5.67%,完成年初预算的46.4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100.00元,决算为6,35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4.33%,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35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308.00元,支出决算为18,517.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208.00元,决算为12,159.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4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100.00元,决算为6,35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减少公务车使用;公务接待增加主要是演出活动增加,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767.55元,增长17.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407.32元,增长24.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60.23元,增长6.0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演出活动项目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剧目创作、采风及演出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剧目创作、演出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与上年对比无变化,我中心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资产总额1,452,203.30元,其中,流动资产138,247.68元,固定资产1,296,008.6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4,946.96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96,053.6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69,169.1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620.6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6,221.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99.6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6,221.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6,221.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预算绩效工作管理开展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规定及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各项要求的情况。
通过科学规范制定管理制度有效地加强了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成立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确定预算绩效管理牵头部门,明确本单位内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职责。
围绕“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开展工作,突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本单位无整体部门绩效自评。
(三)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项目一:玉财教〔2023〕2号滇剧《一湖春水》剧目创作专项经费143,000.00元、玉财教〔2023〕94号滇剧剧目打造、百千万及惠民演出经费249,969.00元、玉财预〔2023〕1号文化惠民补助经费61,486.17元。项目经费支出情况主要用于剧目创作专家劳务费。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文艺工作者作谈话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的各项要求,推进艺术的创作和生产,鼓励“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创作精品力作,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全面展现舞台艺术创作生产新成果。
项目二:玉财教〔2023〕167号滇剧剧目发展专项补助经费936,826.76元。项目经费支出情况主要用于剧目创作、排练及演出的办公费、专用材料费、差旅费等。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文艺工作者作谈话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的各项要求,推进艺术的创作和生产,鼓励“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创作精品力作,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全面展现舞台艺术创作生产新成果。
项目三:玉财请〔2023〕2号办公设施修缮补助经费60,000.00元。项目经费支出情况主要用于办公区域修缮及维护。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了改善老城区的环境面貌,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创造良好的艺术氛围。弘扬和传承玉溪戏曲文化艺术,培养青年戏曲人才,加强艺术人才表演水平,提高艺术造诣,通过创作精品力作,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建立艺术为人民服务,文化助推社会发展的良好机制,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艺术的美好向往。
项目四:玉财教〔2022〕351号非遗代表性《滇剧》项目保护补助经费382,268.44元。项目经费支出情况主要用于“滇剧”的传承保护和发展的培训、教学等活动费用。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决策部署,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以玉溪花灯戏、滇剧、关索戏、妙善学女子洞经音乐、棕扇舞等独具特色的代表性非遗项目为重点工作,传承和弘扬古老的滇剧艺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利于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玉溪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滇剧”的传承、保护和发展,遵循戏曲艺术的发展规律,为玉溪文化事业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项目五:玉财预〔2022〕号2023年国家艺术基金巡演专项经费1,206,747.85元。项目经费支出情况主要用于国家艺术基金项目巡演费用。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文化自觉、坚定文化自信,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为繁荣文艺事业打下坚实根基。本次巡演第一阶段:首演。2023年5月在云南省玉溪市聂耳大剧院演出,届时邀请国家艺术基金领导及专家审看;第二阶段:湖南省岳阳市-湖北省武汉市-潜江市-随州市-吉林省吉林市-长春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演出受到专家级观众的一致好评。
项目六:玉财教〔2023〕2号创作及演出补助专项经费1,020,379.56元。项目经费支出情况主要用于剧目创作、排练及演出的办公费、专用材料费、差旅费等。项目绩效目标设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文艺工作者作谈话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的各项要求,推进艺术的创作和生产,鼓励“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创作精品力作,服务广大人民群众,全面展现舞台艺术创作生产新成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0000135700601111
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3年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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