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溪高新区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玉溪高新区管委会财政局
(2024年9月9日)
玉溪市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规定,现将玉溪高新区2023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23年,玉溪高新区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决策部署,狠抓财政收支预算执行管理,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力度,坚持过紧日子,切实做到有保有压,持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努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情况
2023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136万元,同比增收13,352万元,增长27.4%,为年初预算数的113%。其中:完成税收收入58,415万元,同比增收12,560万元,增长27.4%;完成非税收入3,721万元,同比增收792万元,增长27%。
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912万元,同比减支8,068万元,下降23.1%,为年初预算的87.8%。
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136万元,返还性收入-7,75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83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667万元,上年结余88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0万元,调入资金5,500万元,收入总计78,55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912万元,体制上解支出13,977万元,专项上解支出10,13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2,413万元,调出资金25,114万元,支出总计78,552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情况
2023年,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455万元,同比减收35,578万元,下降67.1%,为年初预算的29.5%。
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0,528万元,同比减支9,419万元,下降18.9%,为年初预算的69%。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45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00万元,上年结余53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7,500万元,调入资金25,114万元,收入总计51,208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40,528万元,上解支出2,387万元,地方专项债务还本支出8,200万元,支出总计51,115万元。年终滚存结余93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情况
高新区社保基金预算未发生收支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情况
2023年,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500万元。
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出资金5,50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500万元,收入总计5,5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5,500万元,支出总计5,500万元,收支平衡。
(五)其他报告事项
1.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
根据与市财政年终结算定稿,2022年末形成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0万元,2023年度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全部用于平衡预算。
2.“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23年高新区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9.6万元,比上年下降54.32%。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上年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上年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65万元,比上年下降31.11%;公务接待费7.95万元,比上年下降69.42%。
(六)债务相关情况
截止2023年底,政府债务余额 36,450万元(一般债务7,450万元、专项债务 29,000万元)。2021年末债务限额 39,600万元,2022年年末债务限额为39,600万元(一般债务 8,100万元、专项债务 31,500万元)。
2023年,共争取到债券转贷7,500万元,主要用于偿还本年度到期债券本金。
二、财政工作落实情况
(一)不断强化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一是为加强高新区预算管理,规范预算分配秩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高新区实际,高新区财政局充分听取各部门意见建议,采取“二上二下”的方式,编制了2023年高新区预算。二是完善预算编制,细化部门预算。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着力强化预算约束力和执行力,完善预算拨款核销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着力加强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分析。定期不定期协同税务部门,分析研判财政收入形势。同时,定期组织财政局内部相关业务负责人召开支出运行分析会议,对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分析,并结合库款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较好的保障了各项重点支出需要。四是认真开展预决算和财税政策公开。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以及上级财政要求,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全面公开除涉密信息外的所有预决算信息和财税政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财政工作透明度。
(二)强化财政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认真审查拨款要素,坚持“六不拔”,即:无领导签字不拔,拨款单打印不清楚不拔,拨款单大小写金额不一致不拔,拨款单签字手续不完善不拔,拨款单与电子信息比对不一致不拔,未完善审批程序不拔。严格按拨款审核程序操作,做到按制度拨款。在坚持“六不拨”同时,根据实际情况,特事特办,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灵活处理拨款事宜。同时,针对高新区实际,对招商引资项目资金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引入中介对招商引资项目资金拨付条件和管理使用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审查,确保项目拨付时间节点和资金用途符合合同约定条件。同时,根据玉溪高新区实际,先后制订并出台了《玉溪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会员“三公”经费管理办法》、《玉溪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会员财务报账管理办法》、《玉高新区资金拨付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强化出财政财务管理,提高了财政财务管理规范性。
(三)认真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着力防范和化解财政运行风险
严格执行新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统筹稳增长和防风险,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一是积极强化政府性债务动态管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政府性债务管理日常工作,与各局室、公司建立日常报告机制,对债务实行全面动态管理,确保底数清。二是及时办理政府债券转贷资金置换。根据市级下达文件,第一时间办结相关审批手续,严格按照市财政规定时间完成了700万元专项债券还本以及1,100万元专项债券转贷资金置换,置换率100%。三是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及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完善债务报告制度。切实依法规范各类跨年度财政支出承诺行文,根据财政可承受能力合理确定规模,切实加强中长期财政风险预警和防范。截至2023年末,高新区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为3.96亿元,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3.645亿元,累计申请代发地方政府债券3.645亿元,与承贷款银行债权债务关系已全部解除。
(四)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及绩效指标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强化推进玉溪高新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化建设。玉溪高新区管委会制定了《玉溪高新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玉高开委发〔2020〕18号),梳理并厘清了预算绩效管理流程,构建符合玉溪高新区的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力争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一是继续优化预算项目管理。开展项目清理整合工作,鼓励部门(单位)参考职能职责分解,对目标接近、资金投入方向类同、资金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资金进行整合,精简控制项目数量。继续推进集团公司预算项目入库模式,归口管委会各职能部门管理负责,推动部门职能职责有效履行和优化调整,贯彻国有企业改革。二是组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强化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根据《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方案》开展结果运用,通过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偏差,分析原因后及时纠偏整改,促进绩效目标实现,并提高绩效目标的质量;同时将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监控结果运用于预算管理,监控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和政策制定的参考,作为绩效评价的参考依据以及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的内容;对于客观因素导致预算执行进度缓慢或预计无法实现绩效目标的,及时按程序调减预算;对部门绩效监控结果进行审核分析,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进行研判,督促相关部门改进管理。三是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挂钩,评价结果将作为部门预算安排、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督促被评价方应用绩效评价结果及时进行整改,并按时报送整改情况。对评价等级为优、良的,根据情况予以支持;对评价等级为中、差的,督促相关部门改进管理,并根据情况核减预算。对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待整改到位后再予恢复预算安排。四是制定《玉溪高新区财政局绩效运行监控实施方案》,规范开展绩效运行监控,抓好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双监控”。上半年预算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数176个,第三季度预算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数198个。抽查绩效运行监控,开展运行结果应用。抽查了高新区科创中心3个项目,即启迪运营管理项目,园区修缮经费项目,展示厅经费项目。除启迪运营管理项目外,其余2个项目预算执行率均低于30%。结合项目实际,将园区修缮经费项目,及展示厅经费项目纳入预算调减,园区修缮经费项目调减50万元,调减率33.33%,展示厅经费项目调减10万元,调减率100%,委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开展部门绩效评价,考核预算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分析和解决财政资金使用中的绩效问题,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运行和绩效监管。已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1.玉财预〔2024〕14号-玉溪市财政局关于批准玉溪高新区2023年财政决算的通知.doc
8.玉溪高新区2023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执行结果说明.pdf
9.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pdf
11.玉溪高新区2023年度社保基金预算收支科目变动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