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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玉室字〔2019〕21号文件规定,中共玉溪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是中共玉溪市委工作机关,为正处级,统一领导市直机关各部门党的工作,主要职责是:
1.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市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2.指导市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3.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4.对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市委报告。
5.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市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6.配合市委有关部门抓好市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市直机关各部门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7.督促指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所属的市直各部门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以及直属机关党总支、党支部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8.指导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市直机关党务干部教育培训。
9.了解掌握市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0.领导市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11.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深化政治建设,强化模范机关创建。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来抓,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机关党建调研和督查的重要内容,持续开展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督查,工委领导带队分组督查调研63次,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持续开展对党忠诚教育和政治机关意识教育,联合开展《聂耳和国歌的故事》艺术党课,市直机关1,200名党员接受教育。强化党员干部“政治三力”建设,继续举办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专题培训班,培训党组织书记97名。开展政治生日短信寄语,发出党员政治生日短信510条,激励机关党员切实增强党员意识和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深化模范机关创建,组织3次模范机关建设实地观摩学习,选树10个“玉溪市直模范机关”示范创建单位,重点支持培育5家省级创建示范点,补助创建经费36万元。
2.坚持凝心铸魂,着力深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线上线下党章知识竞赛活动,参与人数达10万余人次。举办市直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示范培训班,145名党员领导干部接受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在抓好工委班子的同时,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推进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在“学、干、改”上取得实效。组织广大党员参加“学思想、强党性、共奋斗”知识挑战赛、“学习强国·学习达人”知识竞赛,荣获市级个人赛一、二等奖和团体赛二等奖,2名选手入选市级代表队。举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机关”、党的创新理论宣讲“进机关”、“四史”宣讲“进机关”活动,600余名市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党员干部代表参加活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组织举办“红土地之歌”演讲比赛,推荐选手参加省级市级比赛,荣获省级二等奖1名、市级一等奖1名、市级二等奖2名。组织参加全市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大赛、“爱我国防”演讲比赛,一名选手荣获市级一等奖。深化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举办青年理论学习成果展演活动,4,000余名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团员青年通过线上直播和现场观摩参加活动。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市直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督促,强化对“玉溪机关党建”微信公众号和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群的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发布信息115期458条。创新理论学习方式,深入企业、产业一线开展现场教学,年内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10次,主题党日活动10次。
3.夯实基层基础,持续锻造坚强堡垒。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实施战斗堡垒工程,建立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台账,指导98个党组织按期换届和届中补选,组织设置调整4个,届中任免基层党组织负责人24人。开展党支部“扩先、提中、治软”行动,对280个党支部开展分类定级,召开软弱涣散党支部整顿提升推进会,持续抓实6个软弱涣散党支部整改工作。开展“云岭先锋党支部”创建工作,支持培育省级示范点3个。实施机关党组织生活提质行动,分5组对10个单位进行现场指导,定期对三会一课”达标率低的党组织进行督促提醒,不断提升组织生活质量。
4.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把好党员入口关。召开发展党员工作专题会议,执行年度发展党员预警调控机制,定期研究和把控党员发展进度,按照党员发展总量控制、机构优化、质量提高、作用发挥的十六字方针要求,截止目前完成发展党员50名,党员转正35名。命名挂牌了第一批市直机关党员教育现场教学点,授予市直机关党员教育现场教学点14个,下拨经费14万元;组织拍摄党课开讲啦党员教育视频片《法锤为人民而敲响》,荣获全省党员教育视频片三等奖;扎实开展“双万行动”计划,培训党员干部395名;聘任21名机关党建工作辅导员;组织“七一”建党系列活动,发放“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春节走访慰问困难党员、老党员101名。
5.聚焦服务中心,持续做好融合文章。深化巩固“玉溪之变”开展“两转一强一提”大讨论成果,召开机关党建“三个行动”工作座谈会,实施“玉变先锋”工程,指导机关党组织制定“赛道赶超”指标230余个,推动形成以党建为引领、各项工作争先进位、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市直机关4,133名在职党员服务联系社区时长2.4万小时,为民办实事1,318件。召开市直机关“十佳党组织书记”“十佳党务工作者”“十佳共产党员”表彰会议,对29名优秀代表进行表彰,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开展机关党组织“亮晒比拼、争先进位”行动,组织创新擂台赛4场,通过以赛促干,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引领保障能力。着力解决党建与业务“两张皮”问题,提请市委印发《加强新时代机关党建与业务融合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机关党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实践活动,加强分类指导,把党建工作融入到产业发展、项目建设、乡村振兴、文化旅游、生态环保、营商环境优化等各项任务中,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6.强化作风建设,持续推进正风肃纪。持续加强清廉机关建设,重点开展机关党建形式主义问题以及党务工作外包等三个突出问题整治,取得了较好成效。强化基层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举办市直单位机关纪委干部培训班,培训纪检干部120人。召开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242名党员接受教育。持续深化“两个革命”,承办了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在玉溪召开的全省机关作风革命效能革命现场推进会暨省、州(市)机关工委书记联席会,向全省州市展示了玉溪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取得的重要成果,交流了玉溪机关党建经验做法。开展“玉溪评议”工作,制定印发《群众评议市直机关作风活动方案》,在全省、州(市)中率先开展群众评议机关作风工作,举行“玉溪评议”启动仪式。强化作风评议跟踪问效,召开市直机关“玉溪评议”工作调度会,推动作风评议即时评议、立行立改。截至10月,78家市直单位共接受评议2,941条,其中满意2,811条、基本满意43条、不满意87条,满意度97.04%。
7.强化责任落实,形成齐抓共管格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夯实市直机关工委指导督促责任、市直部门党组(党委)领导责任压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召开全市机关党的工作会议,制定印发《2023年市直机关基层党建重点任务项目清单》《党组织书记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每月下发《党组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清单》,以清单化管理为手段,有序推进机关党建21项重点工作,夯实部门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抓党建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抓实上年度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建立整改问题台账,开展了半年自检自查工作。强化党建工作调度,召开了季度机关党建调度会3次,听取了30家机关党建工作汇报展示,开展了交叉检查,进一步推动党建任务落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督查调研部。无所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4,140,380.7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40,380.7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8,462.90元,下降3.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8,462.90元,下降3.2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购置1辆公务用车,2023年相较上年度相应经费减少。
2023年决算收入占比分布表
金额单位:元
名称 |
收入金额 |
占总收入比例 |
财政拨款收入 |
4,140,380.71 |
10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4,140,380.71元。其中:基本支出3,782,380.71元,占总支出的91.35%;项目支出358,000.00元,占总支出的8.65%;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8,462.90元,下降3.2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7,136.85元,增长4.33%;项目支出减少295,599.75元,下降45.2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购置1辆公务用车,2023年相较上年度相应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82,380.7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59,482.26元,占基本支出的78.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22,898.45元,占基本支出的21.76%。
2023年决算基本支出占比分布表
金额单位:元
名称 |
支出金额 |
占总基本支出比例 |
人员经费支出 |
2,959,482.26 |
78.24% |
公用经费支出 |
822,898.45 |
21.76% |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8,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玉财行〔2023〕113号玉溪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项目经费存量资金100,000.00元;玉财行〔2023〕175号玉溪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项目经费160,000.00元;玉财行〔2023〕175号市直机关工委宣传工作项目经费98,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40,380.7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38,462.90元,下降3.24%,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购置1辆公务用车,2023年相较上年度相应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35,123.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3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2,677,123.63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58,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9,612.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384,900.5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4,712.3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9,770.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60,649.9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7,986.76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133.4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5,87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213,438.00元,购房补贴2,436.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23年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占比分布表
金额单位:元
名称 |
支出金额 |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比例 |
行政运行 |
1,858,181.74 |
44.88%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380,944.00 |
9.20%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234,712.32 |
5.67% |
行政单位医疗 |
160,649.96 |
3.88%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97,986.76 |
2.37%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
11,133.48 |
0.27% |
住房公积金 |
213,438.00 |
5.16% |
购房补贴 |
2,436.00 |
0.06% |
行政运行 |
818,941.89 |
19.78% |
行政单位离退休 |
3,956.56 |
0.10%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358,000.00 |
8.65% |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104.00元,决算为15,598.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104.00元,决算为13,086.9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3.90%,完成年初预算的99.8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2,51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10%,完成年初预算的50.2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512.00元
(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104.00元,支出决算为15,598.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104.00元,决算为13,086.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2,51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2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2年度购置1辆公务用车。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81,909.32元,下降92.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87,755.75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674.43元,增长55.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72.00元,增长87.4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购置1辆公务用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中共玉溪市委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机要通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普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到玉溪市参观学习、昆明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到玉溪市交流学习党建工作、通海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到玉溪市汇报党建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2,898.45元,比上年增加65,627.04元,增长8.67%,主要原因是2023年4月新增公益性岗位人员一名,相应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8,719.43元,水费4,378.00元,电费6,766.00元,邮电费3,225.80元,物业管理费3,820.80元,差旅费31,768.68元,租赁费3,000.00元,会议费34,273.50元,培训费23,600.00元,公务接待费2,512.00元,劳务费135,694.97元,委托业务费293,854.50元,工会经费30,707.52元,福利费30,707.5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86.97元,其他交通费用147,865.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997.20元,办公设备购置4,964.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资产总额501,744.38元,其中,流动资产19,261.27元,固定资产482,483.1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5,323.3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4,007.5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64.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6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64.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64.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0000472601111
附件:
中国共产党玉溪市委员会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pdf
编辑: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