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喻
玉溪公安机关将重点打击肉制品违法犯罪作为办实事、解民忧的有力抓手,全力守护好食品安全。截至目前,共走访辖区集贸市场、超市、企业、肉类批发点等200余家,依法查处涉肉类犯罪案件3起,有效震慑了涉肉类市场违法犯罪行为。(详见9月3日《玉溪日报》第四版相关报道)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中华民族未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坚持党政同责,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近年来,肉制品质量安全状况总体持续向好,但不可否认,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仍时有发生,不但扰乱市场秩序,而且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从玉溪公安机关抽样快检肉制品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和案件来看,无论是添加有害物质、使用过期食材,还是违规生产、制作假冒伪劣肉类食品的违法行为,都对人民群众的健康构成了威胁。这些案件的发生,主要是生产经营者不讲诚信,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肉制品。
玉溪公安机关查处的涉肉类犯罪案件,再次警示我们食品安全无小事,筑牢食品安全线任重道远。当前,食品安全事件频频发生,对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坚持“零容忍”的态度,铁腕执法、铁面问责,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同时,还要加大对食品安全检查、抽查力度,对生产、销售、服务的每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管,拧紧“安全阀”。
向市场和消费者提供安全、合格的产品,是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法定责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树立诚信意识,坚守诚信底线,拒绝劣质原料,严把生产流程,严格质量控制,切实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做“良心食品”,从源头上杜绝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食品安全心系千万家,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既需要严格监管、严格执法,更需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坚守诚信,让“盘中餐”令人放心,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