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溪市江川区2024年区本级
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24年7月30日在玉溪市江川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玉溪市江川区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区三届人大常委会报告《玉溪市江川区2024年区本级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因涉及民生、环保等领域整改事项增多,对预算执行产生了较大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规模较三届区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通过的预算发生了较大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规定,需对三届区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进行调整。
一、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原因
经三届区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区本级(含街道、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6,819万元,比上年增收1,386万元,增3.9%,其中:税收收入29,116万元,比上年增收1,151万元,增4.1%;非税收入7,703万元,比上年增收235万元,增3.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63,359万元,比上年增支12,033万元,增8.0%。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受上级政策及乡镇(街道)抓经济促发展等因素影响,区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较年初预算产生了较大变动。具体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年初预算增收1,772万元、增4.8%。主要原因是:一是2024年江川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乡镇(街道)抓经济促发展考评方案,狠抓耕地占用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征管;抓实烤烟生产,力争烟叶税实现增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努力实现企业所得税增收;多措并举挖掘增收潜力,预计税收收入较年初预算增收726万元。二是今年将继续盘活市公安局江川分局明珠路住房、麦冲道班房、螺蛳铺道班房等国有资产,通过实施“水源贷”实现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预计非税收入较年初预算增收1,046万元。
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较年初预算增收11,01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初预算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58,583万元(不含上级阶段性财力补助),按照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预算执行中预计上级继续加大对基层的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等主要财力性转移支付和阶段性财力补助倾斜力度,参考2023年收到上级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阶段性财力补助等情况测算,预计2024年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为69,600万元。
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较年初预算增加277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较年初预算增加13,066万元、增8.0%。主要原因是:为贯彻落实市级决策部署及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新增重点领域支出13,066万元,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澄川、江通等高速公路征地费作价入股问题专题会议精神和区政府《澄川、江通高速公路(江川段)征地费作价入股本金、股息还款计划方案》要求,兑付2024年澄川高速、江通高速土地作价入股补偿资金10,136万元。二是经二届区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二届区委常委会第177次会议研究同意,区水利局与中机(云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星云湖环湖截污治污工程PPP项目合同补充协议》,按照协议整改星云湖环湖截污治污工程PPP项目付费2,930万元。
二、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建议
根据目前情况测算,2024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可用净财力为149,765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13,066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年初预算增收1,772万元、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较年初预算增收11,017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较年初预算增加277万元。为确保2024年区本级财政预算安排更加精准、合理,需对三届区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通过的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规模进行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暂无变化,本次不作调整。调整建议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建议
1.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38,59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收1,772万元,调增4.8%,其中:税收收入29,84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收726万元、调增2.5%;非税收入8,74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收1,046万元、调增13.6%。
2.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46,39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收1,772万元,调增4.0%,其中:税收收入37,60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收726万元、调增2.0%;非税收入8,78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收1,046万元、调增13.5%。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建议
1.区本级。在充分考虑当前财政收支执行的基础上,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及整改澄川高速、江通高速土地作价入股补偿资金,星云湖环湖截污治污工程PPP项目付费支出需要,在预算执行中对急需的重点支出进行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176,42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支13,066万元、调增8.0%。
2.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187,86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支13,066万元、调增7.5%。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1.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59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8,381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1,000万元,下级上解收入93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17万元,调入资金63,565万元,上年结余26,572万元,收入合计219,86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6,425万元,上解支出14,317万元,一般债劵转贷还本支出14,853万元,补助下级支出4,267万元,调出资金5,160万元,支出合计215,022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4,840万元。
2.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39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8,381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1,0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73万元,调入资金63,565万元,上年结余38,464万元,收入合计238,67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7,866万元,上解支出14,317万元,一般债劵转贷还本支出14,853万元,调出资金5,160万元,支出合计222,196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16,479万元。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次调整只涉及区本级,不涉及乡镇。
四、下步工作重点
为确保预算调整落实到位,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夯实收入,确保预算执行。一是强化税收征管。抓好烤烟生产,确保烟叶税足额入库。充分利用税收大数据,提升以数治税水平,加强对小规模纳税人和烟花爆竹、文旅、餐饮业等行业税收征管。落实《玉溪市江川区税收征管保障实施方案》,细化耕地占用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工作机制,确保应收尽收。规范村组集体经济经营行为,确保税款应收尽收。二是加强非税收入执收。努力盘活国有资源资产,对各乡镇(街道)辖区内符合征收条件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做好执收工作,确保乡镇(街道)非税收入应收尽收。三是提升服务质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持续落实各项便利税费办理措施,简化办税资料,助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降低中小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严控支出,兜牢“三保”底线。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过紧日子的相关文件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规定,严控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和一般性支出。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强化财政资金监督管理,通过加强预算执行过程监控、落实支出责任考核等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统筹用好各级各类财政资金,严格支出顺序,坚持把“三保”支出放在财政支出首要位置,力争应保尽保。
(三)聚焦重点,防控财政风险。严格政府债务管理,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坚决防止新增隐性债务,努力争取金融政策支持化解存量债务,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四)加强管理,提升理财水平。落实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增强财政“三保”、债务化解等重点支出保障能力。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大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力度,切实避免财政资金闲置沉淀和低效利用。健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注重结果导向、突出成本效益、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五)积极争取,增强保障能力。深入研究国家政策导向,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向上争取力度。紧紧抓住国家积极财政政策适度加力的契机,加强与上级沟通汇报,努力争取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等财力性转移支付。压实部门责任,做好项目谋划、储备,积极争取重点领域中央、省预算内资金和国债资金、湖泊保护治理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抓住中央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和省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机遇,争取提高本级收入分享比例、减免上解比例等政策。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