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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江县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一、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三、特别需要报告的事项
四、2024年财政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元江县2024年政府预算表
一、2024年元江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二、2024年元江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三、2024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四、2024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五、2024年元江县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表(基本支出)
六、2024年元江县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州、市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七、2024年元江县分地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
八、2024年元江县县本级“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九、2024年元江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十、2024年元江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2024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十二、2024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2024年元江县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州、市对下转移支付)
十四、2024年元江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情况表
十五、2024年元江县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表
十六、2024年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情况表
十七、2024年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表
十八、2024年元江县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地区)
十九、2024年元江县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项目)
二十、2024年元江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表
二十一、2024年元江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表
二十二、2024年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表
二十三、2024年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表
二十四、元江县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预算情况表
二十五、元江县2023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二十六、元江县本级2023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二十七、元江县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
二十八、县本级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
二十九、元江县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
三十、元江县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提前下达情况表
三十一、元江县2024年年初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表
三十二、2024年县级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三十三、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第三部分 元江县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元江县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关于2023年元江县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第六部分 元江县2024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说明
第七部分 元江县2024年政府预算公开空表说明
关于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
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1月30日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元江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元江县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省委“3815”战略的开局之年,也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监督支持下,元江县财政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系统观念、守正创新,统筹推进疫情防控、民生保障、风险防范、社会发展等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县第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批准的2023年预算决议。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快报数)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快报数)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5,720.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0.94%,同比增加15,690.00万元、增长78.33%。从收入结构来看,税收收入完成22,534.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9.71%,同比增加20,275.00万元、增长897.52%;非税收入完成13,186.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79.06%,同比减少4,585.00万元、下降25.80%。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9,565.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9.95%,同比增加11,553.00万元、增长7.31%。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72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61,526.00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4,426.0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40,495.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6,605.00万元,调入资金11,431.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9,225.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47.00万元,收入合计239,249.00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9,565.00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6,614.00万元,上解支出8,770.00万元,调出资金11,041.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3.00万元,支出合计216,273.00万元,年终一般公共预算结余22,976.00万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快报数)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749.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57.93%,同比减少62,877.00万元、下降79.97%,其中:土地出让收入13,099.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49.63%,同比减少64,272.00万元、下降83.07%。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5,361.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80.69%,同比减少52,963.00万元、下降59.96%。
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7,257.00万元,本年收入15,749.00万元,加上债务转贷收入35,500.00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255.00万元,调入资金11,041.00万元,收入合计70,802.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5,361.00万元,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7,620.00万元,调出资金7,209.00万元,上解支出612.00万元,支出合计70,802.00万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快报数)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13.0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0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年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结余,收支平衡。
4.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快报数)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1,442.00万元,同比增加17,905.00万元、增长22.70%。社会保险基金支出97,488.00万元,同比增加13,360.00万元、增长15.88%。
(二)政府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60,40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36,100.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24,300.00万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2023年初,我县政府债务余额298,547.4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83,106.71万元、专项债务215,440.71万元;2023年新增法定债务27,725.17万元,其中:2023年新增政府债务云南新平产业园区干坝片区综合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元江县)专项债券资金10,000.00万元、2023年新增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一般债券17,725.17万元。全年化解债务3,222.50万元,2023年末,我县政府债务余额323,050.09万元(一般债务100,687.38万元,专项债务222,362.71万元)。2023年,我县债务率197.00%,债务风险等级为“黄色”。
3.债券资金安排情况。2023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县专项债券资金10,000.00万元,根据《玉溪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云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一至八期)转贷资金的通知》(玉财债〔2023〕9号),全部安排用于云南新平产业园区干坝片区综合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元江县);省财政厅下达我县再融资一般债券资金17,725.17万元,根据《玉溪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云南省地方政府再融资一般债券(五至九期)转贷资金的通知》(玉财债〔2023〕33号),全部安排用于拖欠企业账款;省财政厅下达我县再融资债券资金37,00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1,500.00万元、专项债券25,500.00万元,全部安排用于偿还到期本金。
(三)预备费使用情况
我县2023年年初预算预备费2,000.00万元,在年度执行中,报请县政府同意调整动支预备费988.53万元,未使用1,011.47万元,未使用部分收回平衡预算。
(四)资金调入情况
为弥补资金缺口,完成年度支出目标任务,从政府性基金调入7,209.00万元、存量资金等其他调入3,144.00万元、借款调入1,078.00万元,主要用于“三保”、债务还本付息、化解历年欠拨专款等支出。
(五)落实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情况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财政部门全面贯彻《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预算审查监督的相关规定,紧紧围绕县第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预算决议,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元江四变”,不断攻坚克难,履行财会监督主体责任,有效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主要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1.优先保障“三保”,切实兜牢“三保”
一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在预算执行中的优先顺序;二是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集中财力保“三保”,2023年全县“三保”支出92,302.00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15,725.00万元、保工资75,287.00万元、保运转1,290.00万元;三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好财政主体责任,积极作为,多方筹集资金,切实把“三保”责任扛在肩上。
2.保障民生领域投入,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支持教育文化事业发展。在财政极为困难情况下,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继续做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二是加快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医共体改革工作,提高医疗卫生保障水平。2023年安排卫生健康支出2,252.00万元,其中:安排公立医院改革支出815.00万元、乡村医生补助528.0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550.00万元等;三是落实城乡社会保障政策。努力保障民生支出,发挥社会救助制度优势,保障城乡困难群众、残疾人和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基本生活。2023年民生支出4,894.00万元,其中:低保2,996.00万元,特困、重度残疾人1,395.00万元、孤儿112.00万元,惠民殡葬改革补助470.00万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684.00万元等,社会福利事业稳步发展。
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一是全面落实惠民惠农财政政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一卡通”一头连着党的关怀温暖,一头连着群众的热切期盼,容不得任何打折扣、搞变通,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一卡通”兑付工作,2023年财政共拨付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8,268.00万元;二是持续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衔接政策,积极引导脱贫群众和低收入群众就业增收,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23年,全县共下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5,174.0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48.00万元、厕所革命资金331.00万元,外出务工交通补助337.00万元。
4.多措并举,风险防范稳健有效
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问题。2023年,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清偿中小企业欠款,化解债务15,004.00万元。
5.聚焦体制改革,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一是不断完善预算编审体系,全力推进全口径预算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管理和专项资金项目库建设;二是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认真做好预算编审体系建设和预算项目评审,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全方位多渠道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三是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直达资金使用要求,依托监控系统加强对直达资金预算分配下达、支付使用、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情况的监控,确保资金准确下达到用款单位,直接作用于市场主体和受益群众,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构建规范高效的政府采购监管和预算执行体系,实现电子化监管,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五是持续深入落实乡镇财政体制改革,严格按照《元江县乡镇财政体制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充分调动乡镇(街道)发展经济、培植税源的积极性,切实提高乡镇(街道)财政公共服务能力;六是持续深化国有企业实体化、专业化、市场化改革,逐步发展具有稳定现金流和盈利模式的国有资本运营投资平台公司,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效维护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七是积极完善预决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做到财政收入清清楚楚、支出明明白白。
各位代表,2023年财政工作在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等多重困难叠加下,财政运行基本平稳、重点工作基本有保障、风险防范总体可控,实属不易,这是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县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委员严格监督的结果,是乡镇(街道)、部门高度理解、积极配合、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全县上下发扬“元江精神”的结果,县财政局将坚定信心、保持定力,继续做好各项工作。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全县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很多突出问题和严峻挑战,主要表现为:一是税源结构单一、税源不足,财源培植短期内效益难以显现,财政收支矛盾依然十分突出;二是“三保”保障压力不断增大,财政“减收增支”的情况愈加明显,收支“紧平衡”状况日益凸显,财政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减弱;三是债务化解时间紧、任务重,今后一段时期都将处于“三保”、债务率、债务风险等级“三高”的困境,在偿债资金来源有限情况下,审计发现问题和历史累积问题整改难度大,化解存量问题和避免增量问题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四是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不够,部门落实过“紧日子”思想和措施不到位,项目安排常年“按部就班”,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面对困难和挑战,财政部门将充分汲取各位代表、委员的建议,主动担当,在明年工作中加以解决,为奋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元江之路”赋能加速。
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攻坚之年,科学编制2024年预算,为团结奋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元江之路”提供强有力的保障。2024年总体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工作部署和县政府工作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落实好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作用;巩固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优化支出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兜牢兜实“三保”;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使用效率;努力克服“四个不匹配”,统筹发展和安全、当前和长远、局部和全局,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确保财政运行平稳可持续;加强新时代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
根据《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当前经济形势和影响财政收支的各种因素,结合我县情况,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收支建议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000.00万元,同比增加4,280.00万元、增长12.00%,其中:税收收入25,000.00万元,同比增加2,466.00万元、增长10.90%;非税收入15,000.00万元,同比增加1,814.00万元、增长13.80%。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2,762.00万元,同比增加13,197.00万元、增长7.78%。从支出分类看:“三保”支出111,59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1.06%,其中:“保工资”支出92,997.00万元、“保运转”支出5,218.00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13,377.00万元;“三保”以外刚性支出30,378.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62%,其中:债务还本付息支出3,328.00万元、编制外长聘人员支出3,801.00万元、其他刚性支出23,249.00万元(包含公务员基础绩效奖、事业人员参照公务员规范后绩效奖、消防经费、其他村(社区)、小组干部待遇补助、其他财政补助人员等);促发展支出40,792.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32%。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000.0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31,320.00万元(返还性收入4,132.0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8,016.0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9,172.00),加上年结余收入22,976.00万元,加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83.00万元,收入合计194,579.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2,762.00万元,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95.00万元,加地方政府其他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722.00万元,加上解支出9,000.00万元,支出合计194,579.00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1,792.00万元,其中:土地出让收入31,292.00万元、污水处理费500.0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1,792.00万元,其中:征地和拆迁补偿费4,000.00万元、土地开发支出4,000.00万元、市政工程款2,000.00万元、安排污水处理设施和运营费500.00万元、专项债付息5,305.00万元、专项资金债务发行费用41.00万元等。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1,792.00万元,收入合计31,792.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0,222.00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570.00万元,上解支出1,000.00万元,支出合计31,792.00万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00万元,支出13.00万元。
(四)社保基金预算收支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7,506.00万元,同比增加10,726.00万元、增长11.08%。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04,699.00万元,同比增加7,211.00万元、增长7.39%。社会保险基金上年结余26,960.00万元,本年收入合计13,446.00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04,699.0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9,767.00万元。
(五)债券资金情况
元江县2024年到期政府债券6,465.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到期1,695.00万元,专项债券到期4,770.00万元。根据《玉溪市财政局关于报送2024年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需求的通知》(玉财债〔2023〕39号)文件要求,对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用于置换相关债务的专项债券,自筹偿还比例不低于到期本金规模的10.00%,元江县2024年申报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资金5,80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申报再融资债券资金1,600.00万元,专项债券申报再融资债券资金4,200.00万元;通过预算安排偿还到期债券资金665.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预算安排偿还95.00万元,专项债券预算安排偿还570.00万元。
三、特别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报告中2023年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数均为快报数,最终执行数待结算编制完成并报省财政厅审批后,以市下达的批复为准。
(二)2023年部分未保障到位的“三保”资金:2020—2023年职业年金4,660.00万元、2022年(10、11月)—2023年公积金8,200.00万元、死亡一次性抚恤金1,114.00万元。
(三)根据《预算法》第五十四条相关要求,为确保基本民生资金及时兑付、工资按时发放、机构正常运转、社会稳定,在2024年县人代会批准预算之前,县财政将提前下达部分民生资金、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城市维护费、债务还本付息、春节慰问经费等急需支付的资金和涉及维稳项目资金到相关部门。
(四)2024年财政预留经费为增人增资5,983.00万元、“四下基层”调研经费156.00万元、预留审计整改资金7,000.00万元、预备费1,900.00万元。预留经费实际发生支出时相应会引起功能科目发生变动,但支出总规模不变。提请本次大会同意由县财政局按照资金需求部门申请经县政府批示后先行安排支出,待年度预算调整时一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五)根据《预算法》第十二条“各级预算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的规定,为平衡2024年预算,已将上级全部补助131,320.00万元纳入预算。
(六)由于财力原因,结合我县执行情况,2024年预算不包含近几年未保障“三保”和“三保”以外刚性支出中住房补贴623.00万元、事业基础绩效和考核奖4,588.00万元、行政考核奖768.00万元,调减福利费和离退休生活补助标准。
(七)为确保2024年“三保”、债务、发展支出需求,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需完成40,000.00万元;二是政府性基金收入需完成31,792.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1,292.00万元。
(八)为弥补资金缺口,完成年度支出任务,2023年从乡镇(街道)、部分县直预算单位调入存量资金,需要在2024年预算中安排2,067.00万元归还相应单位。
四、2024年财政重点工作
元江县财政局将始终坚持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2024年财政工作,要着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狠抓落实,坚定发展信心。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老铁路客货运站和过境高速,做好“园区经济”这篇文章;要主动担当作为,发扬“久久为功”精神,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和县政府工作安排,狠抓工作落实,尽全力破解“四个不匹配”,坚定发展信心。
(二)优化支出,全力保障“三保”。一是牢牢兜住“三保”底线,坚持“三保”在预算执行中的优先顺序,严格按“保民生—保工资—保运转—防风险—促发展”顺序严格预算支出,按月按季度足额保障“三保”,除应对突发事件支出外,在“三保”未落实情况下,一律不安排资金用于其他支出事项;二是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严格落实《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切实硬化预算管理二十条措施》(云办通〔2023〕48号)文件,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严控行政运行成本,加强预算资源统筹和硬化预算约束。
(三)着力破解瓶颈,切实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加强收入预期管理。稳定原有税源,特别是烟草、风电、光伏、农信社、万绿等重点企业。加强对新增企业、新开工项目的分析研究和服务工作,确保收入应收尽收。围绕年度目标,加强收入预期管理,加强研判调度、动态监控和分析,第一时间解决问题,确保颗粒归仓;二是着力盘活资产。加大对“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国有资产盘活,通过市场化交易,形成新的收入来源。完成全年土地整治计划,加快实现在库土地增减挂指标交易,力争全年土地增减挂指标交易和产能收益收入达1亿元以上;三是着力向上争取资金。认真研究上级支持政策和支持方向,各部门通力协作、同向发力,积极争取项目、产业发展资金和政策;四是持续推进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强化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建设,激发乡镇发展经济、理财治税的内生动力。2024年安排预算253.00万元,用于兑现2022年乡镇财政收支考核结果。
(四)“砸锅卖铁”,努力化解债务风险。一是严格控制债务规模,不新增隐性债务,消化存量,集中精力重点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二是通过强化税源监管、盘活资源资产、盘活存量资金、积极向上争取、加强国企融资等手段多方筹措资金偿还化解债务,综合运用债券置换、整改剥离、协商展期等各种有效途径妥善化解各类债务。
(五)锐意改革,提升治理效能。一是加强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机制,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关口从事后评价向事前和事中延伸,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二是强化财会监督职能,积极推进财会监督常态化,加强财务人员财经法规培训,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监督检查力度,支持和配合人大依法开展预算审查监督,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重视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实现运用税收共治系统;四是加强政府债务监管,严控债务规模,积极筹措资金化解存量债务和历年欠拨专款,有效防范处置财政运行风险。
各位代表,2024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坚定信心、知难而进、苦干实干,为团结奋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元江之路”作出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附件:
1.政府预算公开表
2.元江县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3.2024年元江县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情况说明
4.关于2023年元江县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5.元江县2024年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说明
6.元江县2024年政府预算公开空表说明
监督索引号53042800700010111
附件2:元江县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