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200100010000
澄江市2024年政府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市人大批准 2024年政府预算的决议
第二部分 2024年政府预算公开报表
一、1-1 2024年澄江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二、1-2 2024年澄江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三、1-3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四、1-4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五、1-5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表(基本支出)
六、1-6 2024年澄江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转移支付项目)
七、1-7 2024年澄江市分地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
八、1-8 2024年澄江市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九、2-1 2024年澄江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十、2-2 2024年澄江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2-3 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十二、2-4 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2-5 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转移支付)
十四、3-1 2024年澄江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情况表
十五、3-2 2024年澄江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表
十六、3-3 202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情况表
十七、3-4 202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表
十八、3-5 2024年澄江市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地区)
十九、3-6 2024年澄江市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项目)
二十、4-1 2024年澄江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表
二十一、4-2 2024年澄江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表
二十二、4-3 2024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表
二十三、4-4 2024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表
二十四、5-1 澄江市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预算情况表
二十五、5-2 澄江市2023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及余额预算情况表
二十六、5-3 澄江市2023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二十七、5-4 市本级2023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二十八、5-5 澄江市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及余额预算情况表
二十九、5-6 澄江市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
三十、5-7 市本级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
三十一、5-8 澄江市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表
三十二、5-9 澄江市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提前下达情况表
三十三、5-10 澄江市2024年年初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表
三十四、6-1 2024年市级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三十五、6-2 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第三部分 澄江市2024年预算信息公开说明
第四部分 澄江市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第五部分 澄江市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第六部分 澄江市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第一部分 市人大批准2024年政府预算的决议
澄江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澄江市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澄江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的决议
(2024年2月1日澄江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澄江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澄江市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澄江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澄江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会议同意澄江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澄江市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澄江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澄江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
第二部分 澄江市2024年政府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澄江市2024年政府预算公开说明
(详见附件2)
第四部分 澄江市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
(详见附件3)
第五部分 澄江市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详见附件4)
第六部分 澄江市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澄江市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1月30日在澄江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澄江市财政局局长 奚铁丽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澄江市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请各位代表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3年澄江市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澄江市财政部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加强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和重点任务财力保障,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兜牢基层“三保”底线,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着力推动澄江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奠定良好基础。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82亿元,同比增长10.61%,完成年初预算数的64.63%,完成预算调整数的81.3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1.24亿元,同比下降3.50%,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3.58%,完成预算调整数的96.28%。
平衡情况:收入总计28.55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6.99亿元,上年结转1.83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36.00万元,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84亿元;支出总计27.9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24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66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71亿元,调出资金1.32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转6,198.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1.01亿元,同比增长87.84%,完成年初预算数的54.85%,完成预算调整数的80.3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1.90亿元,同比增长66.41%,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2.54%,完成预算调整数的87.09%。
平衡情况:收入总计21.16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0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301.00万元,上年结余8,553.00万元,调入资金1.32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7.64亿元;支出总计20.94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90亿元,上解上级支出7,047.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8.3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转2,157.00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19亿元,同比增长0.93%,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6.7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7.91亿元,同比增长16.78%,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06%。
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19亿元,上年结余3.56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7.91亿元,年终滚存结余3.84亿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00.00万元,同比下降94.01%,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0.00万元。
平衡情况:收入总计210.00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00万元,上年结余1.00万元;支出总计200.00万元,其中: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00.00万元。年终滚存结转10.00万元。
5.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
玉溪市核定澄江市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11.2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1.98亿元,与上年相同;专项债务79.26亿元,较上年调整减少0.50亿元。
2023年末,澄江市法定债务余额104.8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6.72亿元、专项债务78.12亿元,距玉溪市财政局核定的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尚有6.40亿元的举债空间,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3年预算安排预备费3,000.00万元,在年度执行过程中,经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已使用284.00万元,主要是: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专项资金90.00万元、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建设资金29.00万元、市场主体倍增服务专项资金10.00万元、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专项资金14.00万元、卫星电话采购资金41.00万元、烤烟抗旱救灾资金100.00万元。
2.“三保”支出情况
2023年预算安排“三保”支出9.33亿元,其中:“保工资”7.83亿元、“保运转”9,351.00万元、“保民生”5,609.00万元。完成“三保”支出8.89亿元,其中:“保工资”7.32亿元、“保运转”3,172.00万元、“保民生”1.26亿元(包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7,555.00万元)。
二、2023年澄江财政重点工作和财政预算执行成效
2023年以来,财政部门全面贯彻《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预算审查监督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市人大通过的预算决议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夯实基础、补齐短板,以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工作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财政收支运行平稳。以市委、市政府提出的“520”目标为引领,建立财政收入调度机制,综合抓收、定期调度、压实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82亿元,同比增长10.6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1.24亿元,同比下降3.50%;累计实现资产资源盘活处置收入入库12.66亿元;累计争取上级资金18.25亿元;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融资授信金额16.36亿元,实现放贷10.70亿元。优化支出结构,“三保”底线兜牢兜实,累计安排“三保”支出8.89亿元。坚持过“紧日子”,年内压减一般性支出10.00%用于防风化债,偿还债券本息4.21亿元。
(二)助力发展更加有为。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政策,持续推进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落实,全市累计完成增值税留抵退税2,359.00万元。及时调整和公布收费目录清单,2023年澄江市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4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11项、政府性基金7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累计降费80.00万元,其中:涉及降费企业909户,为企业降费57.00万元。充分发挥财税政策措施的引导和财政资金支持作用,聚焦重点、补短强弱,打造工业产业新增长极,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年安排工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1,820.00万元。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落实中小微企业、残疾人企业和监狱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价格优惠,坚持平等准入、公平待遇原则,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
(三)民生投入持续增长。在财政收支形势严峻的情况下,统筹资金确保民生投入,2023年各级民生支出17.9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4.67%。一是加强就业保障,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拨付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共计3,379.00万元,拨付各级就业补助资金851.00万元、企业稳岗补助125.00万元,补助企业213户,涉及员工4,267人。二是坚持教育优先发展。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2.86亿元,保障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是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拨付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29.00万元,支出进度100.00%;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各项惠农补贴政策,累计发放各类惠农补贴资金1,243.00万元;加强乡村产业项目谋划,申报彩票公益金和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11个,争取到位资金454.00万元。四是持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2023年各级财政投入抚仙湖保护治理资金14.28亿元。
(四)重点改革有序推进。一是持续推进乡镇财政体制改革,以“理思路、盘资产、抓收入”为改革工作重点,各镇(街道)围绕收支基数和激励机制,充分挖掘潜力优势,提升镇(街道)抓收入积极性。二是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建设,结合实际,制定“公物仓”建设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明确制度规范,夯实“公物仓”建设制度基础。三是印发《澄江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完善国有企业考核评价体系,全力防风化债,国投公司主体信用评级提升至AA级。四是积极发挥金融服务职能,争取绿色基金、绿色信贷对我市EOD项目及生态环保领域重大项目的支持。利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帮助企业增信获贷,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发展。五是搭建“八戒公采”平台,为各预算单位提供货物工程及服务类项目限额以下标准的电子化采购平台,全市在“八戒公采”平台成功交易订单486笔,交易金额3,535.00万元,节约金额458.00万元,节约率11.50%。
(五)财会监督扎实有力。持续推进“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预算部门及预算项目全覆盖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全流程监督财政资金使用状况,跟踪查找薄弱环节。选取1个部门整体、4个重点项目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与预算资金安排相衔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围绕六大类关键重点问题39种情形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以民生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编外人员用工管理、预算执行监督等方面为重点,对预算部门全覆盖开展实地检查。主动查找制度短板,建立完善《澄江市坚持过紧日子优化支出结构支持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实施方案》等长效机制5项,以完善制度机制巩固“清源行动”成果。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及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紧盯关键少数、关键业务、关键环节,规范预算执行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一年,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团结奋斗的结果。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刻认识到财政运行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主要体现在财源税源萎缩明显,财政收入支撑不足;刚性支出缺口递增,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等方面。对于这些问题,我们积极面对,认真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建议,守正创新,在改革中探寻出新的发展路径,提出切实可行的举措,逐步完善解决。
三、2024年澄江市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意义重大。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用好财政政策空间,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预算资源统筹,坚守底线、防范风险,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
综合澄江市经济发展预期和财力水平,综合分析研判,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增长22.30%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增长1.00%左右。2024年主要预算指标安排建议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7.11亿元,同比增长22.30%,其中:税收收入安排5.10亿元,同比增长47.32%;非税收入安排2.01亿元,同比下降14.5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1.45亿元,同比增长1.00%。
平衡情况:收入总计23.9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1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4.57亿元,上年结转6,198.00万元,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1.50亿元,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300.00万元;支出总计23.93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45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16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193.00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2.59亿元,同比增长14.31%,其中:土地出让价款收入12.30亿元,其他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942.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0.96亿元,同比下降7.93%。
平衡情况:收入总计12.91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59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000.00万元,上年结转2,157.00万元;支出总计12.91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96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873.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50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96.00万元。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2024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8.95亿元,同比增长9.3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8.04亿元,同比增长1.69%。
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95亿元,上年结余3.84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04亿元,年终滚存结余4.75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3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9.00万元。
平衡情况:收入总计1,319.00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0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00万元,上年结转10.00万元;支出总计1,319.00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9.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300.00万元。收支平衡。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市人大批准预算前预拨经费情况。按照《预算法》规定,在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和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之前,为保障各部门正常运转,已下达全部统发工资、保险和部分项目经费指标。已拨付各项急需资金1.98亿元,一是“三保”及刚性支出1.13亿元,其中:“保工资”7,774.00万元、“保运转”206.00万元、“保民生”3,270.00万元;二是项目支出8,560.00万元,其中:土地流转休耕轮作资金2,561.00万元、债务化解专项资金1,460.00万元、土地收储成本1,409.00万元、环湖棚改专项资金1,000.00万元、森林抚仙湖项目资金766.00万元、省级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资金759.00万元、七清行动资金455.00万元、抚仙湖入湖河道水质提升综合整治工程项目100.00万元、污水处理厂及一体化设备运营维护费50.00万元。
2.预备费安排情况。2024年共安排预备费2,50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17%。
3.其他预留经费情况。预留人员经费2,500.00万元,用于2024年人员正常职级晋升、人员调入增加、丧葬抚恤等人员经费;预留乡镇财政收入奖补资金3,000.00万元。以上预留经费实际发生支出时相应会引起功能科目发生变动,但不引起支出总规模变动。提请本次大会同意由市财政局按照市政府批示先行安排支出,待年度预算调整时一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4.“三公”经费预算情况。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2024年市本级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合计642.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216.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经费426.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66.00万元),与上年持平。
5.调入资金情况。2024年全市调入资金预计1.63亿元,调入资金构成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1.50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300.00万元,调入资金主要用于补充财力,保障“三保”和债务还本付息支出。
四、2024年“三保”保障情况
按照《云南省2024年县级“三保”政策清单》(云财基层〔2023〕39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4年县级“三保”预算审核办法的通知》(云财基层〔2023〕43号)等文件要求,澄江市严格落实“三保”主体责任,足额安排“三保”预算支出。
(一)“三保”预算安排情况。安排“三保”支出9.89亿元,比上年9.33亿元增加5,624.00万元,增长6.03%,其中:“保工资”8.22亿元、“保运转”4,973.00万元、“保民生”1.17亿元。
(二)刚性支出预算安排情况。“三保”以外刚性支出安排2.25亿元,比上年2.52亿元减少2,673.00万元,下降10.60%,其中:工资类1.09亿元、运转类8,812.00万元、地方出台的民生政策资金2,853.00万元。
五、2024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4年的财政工作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推进财政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全面加强增收、防范化解风险、深化体制改革为重点,统筹发展和安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不断开创新时代财政工作新局面。
(一)凝心聚力强思想筑根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谋划预算安排、财政政策落实、财政改革发展等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确保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第一时间执行、不折不扣落地、高质高效推进。
(二)全力以赴抓举措促增收。强化税收征收管理,逐步提高税收收入比重。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多元化办税体系,创新税源管理方式,有效挖掘潜在税源。大力推动资产盘活,全面对国有资产进行摸底梳理,精准识别闲置或低效资产,调动国有资产活力,发挥国有资产经济和社会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优化资产管理、推进资产共享共用、加强资产调剂、开展资产出租、出售或处置等多种措施,提升闲置资产盘活利用效率,促进财政增收。做好“土地文章”,最大程度促进土地稀缺资源的升值,实现以地生财,转化成可用财力。围绕中央、省、市支持领域做好项目储备,加强向上争取的精准性,提前谋划好项目,结合澄江实际和优势,有的放矢做好项目包装,提升向上争取命中率,全力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特别国债资金的支持。
(三)稳字当头守底线防风险。严格落实既定化债举措,确保完成年度化债目标。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健全过“紧日子”制度,2024年按15.00%的比例压减一般性支出和编外人员预算资金用于化解地方债务。围绕土地出让收入和资产资源盘活共同发力,千方百计筹集化债资金,加大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力度,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加强政府法定债务管理,健全化债长效工作机制,压实各方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
(四)持之以恒强管理促改革。以推进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为契机,以创新为抓手,以实效为目标,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强改革成果运用,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紧围绕“建立现代预算制度”的要求,全方位推进预算制度改革走深走实,深化零基预算管理改革,按照项目轻重缓急和成熟度安排预算,持续调整完善支出政策,加强政策对支出项目的约束。深入推进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完善财政收入划分、转移支付奖补政策,激励乡镇增收。深入实施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三年行动,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加快战略重组和转型升级,探索推进条件成熟、合作方优质的企业混改工作,切实提高市场竞争力。持续瘦身健体,压减企业层级,完善薪酬绩效考核机制,防范化解国有企业投资运营风险,提高国有资产监管效能。
(五)精准发力调结构保重点。树牢过“紧日子”理念,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决兜住“三保”底线,严格落实“三保”支出在预算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坚持民生支出重点,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落实社保缓缴政策、加大稳岗支持力度等措施激发市场活力。落实种粮农民各项补贴政策,保障农民种粮收益,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力支持乡村发展建设。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严格落实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推进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坚持人民满意增进健康福祉,推动公立医院改革与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大生态环保投入力度,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六)多措并举强监督提效能。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扩大重点绩效评价范围,推动提高预算部门整体绩效水平,提高绩效评价质量,确保财政资源高效配置。硬化预算绩效管理约束,综合衡量政策和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用好绩效评价结果,形成评价、反馈、整改、提升良性循环。加强财会监督,以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财经纪律和市场经济秩序为目标,开展预算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情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财会监督工作。强化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的高效协同,增强与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的联动性,强化信息共享,形成监督合力,提升财会监督效能。
各位代表,心有所信,方能行远。2024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和玉溪市委、市政府以及澄江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坚定信心、开拓奋进,全力推进各项财政工作,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为实现澄江高质量发展贡献积极财政力量,彰显财政作为。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澄江市2024年政府预算解读
一、政府预算基本概念
(一)政府预算内涵、特征和作用
1.政府预算的内涵。政府预算是按法定程序,由国家权力机关批准的政府年度收支计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条规定: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
2.政府预算的特征。政府预算具有预测性、法定性、年度性、完整性、公开性和责任性的特征。一是具有预测性。政府通过编制预算对预算收支规模、收入来源和支出用途作出预计。预测的预算能否实现取决于预测的科学性,同时也受预算执行中客观条件以及预算管理手段的影响。二是具有法定性。政府预算的编制和确定都必须依照法律程序进行。政府预算由政府财政部门编制,由人大审查批准。经人大批准的政府预算才能成立。经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三是具有年度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八条规定: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四是具有完整性。所有政府预算都应在政府预算的约束和规范下,不允许在政府预算之外还存在政府收支,预算是政府各项收支的汇交点。五是具有公开性。政府预算的收支安排、国家权力机关的审查过程、预算收支执行过程和结果,除涉密以外内容都应当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对预算公开作出了具体规定。六是具有责任性。政府预算的执行结果必须向国家权力机关报告并取得权力机关的认可。
3.政府预算的作用。政府预算就是政府活动的记录,是反映政府工作的镜子。现代经济条件下,政府预算的作用通常表现在:一是确定政府可获得的资源,全面安排好支出。二是反映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从收入看,每一笔收入都落实到具体的税种和非税收入上;从支出预算看,每一笔支出都落实在政府预算支出类款项上,体现了政府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范围和方向。三是有利于人民群众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国家权力机关对政府预算的审查批准过程,是听取民意、汇集民智的过程;是对政府收支的法定授权,只有在授权范围内才合法有效。四是有利于政府活动有序进行。政府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让各预算部门按照预算有序开展,有利于政府及其部门对所做的工作早准备、按计划开展,避免工作的盲目性。
(二)政府预算体系构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保持完整、独立。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一般公共预算】是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按级次包括本级收入、对下级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级上解收入。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按来源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等。一 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按级次包括本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对下 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按照功能 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技、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城乡社区、农林水、交通运输、资源勘探信息、商业服务业、金融、国土海洋气象、住房保障、粮油物资储备、债务付息、债务发行费用支出和其他支出;按经济性质分类分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
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 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以收定支,不列赤字,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二、财政报告名词解释
【积极的财政政策】是指通过财政投融资来实现产业政策的 国家经济政策与宏观调控手段。通过财政对基本建设与基础设 施建设投融资,调整经济结构,引导、推动、扶持产业升级,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投资、增加就业、扩大内需,使经济平衡可持续发展。
【现代预算制度】党的二十大报告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明确了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举措,提出“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财政预算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现代预算制度的理论逻辑是“全面完整、编制科学、执行规范、强化监督、注重绩效、公开透明”预算制度,一是在合适的预算体制下妥善处理好政府预算活动与经济社会各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二是把政府各项预算活动以及其他的财政管理活动一并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过程。
【现代财政制度】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现代财政制度就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就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零基预算】是指按照零基预算的原则编制预算的一种方法。在编制年度预算时,每个部门对新的预算年度中要做的所有事情进行审核,测定不同层次服务所需的资金,而不仅仅是修改上年预算或检验新增部分。零基预算的实质并不是一切以零为基数,割断与过去的一切联系,零基预算的核心是打破基数加增长的预算编制方法。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 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 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 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 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转移支付】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种。
【一般性转移支付】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2009年以前,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上述资金。2009年起,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财政部将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两类。修订后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以及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预算管理一体化,即财政收支预算必须全面完整的反映、科学合理的编制、规范有序的执行,形成标准统一的预算管理体系,是健全现代预算制度的其中一个参照标准。按照财政部印发的《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预算管理一体化是以统一预算管理规则为核心,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重要载体,将统一的管理规则嵌入信息系统,提高项目储备、预算编审、预算调整和调剂、资金支付、会计核算、决算和报告等工作标准化、自动化水平,实现对预算管理全流程的动态反映和有效控制,保证各级预算管理规范高效。
附件:澄江市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附件:
5.报告附件澄江市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pdf
监督索引号5304220010001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