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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玉溪市江川区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
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4年1月31日在玉溪市江川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玉溪市江川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玉溪市江川区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交会议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3,330.0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9.20%,同比减收2,922.00万元,减6.30%。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5,816.0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4.10%,同比增收1,191.00万元,增3.40%;非税收入完成7,514.0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71.50%,同比减收4,113.00万元,减35.4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69,646.0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9.20%,同比增支31,629.00万元,增22.90%。
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33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5,944.00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0,213.00万元,上年结余43,122.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28.00万元,调入资金5,057.00万元,收入合计278,494.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9,646.00万元,上解支出18,798.00万元,一般债券转贷还本支出37,570.00万元,调出资金13,420.0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96.00万元,支出合计240,030.00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38,464.00万元。
2.区本级(含街道、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5,433.0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86.40%,同比减收3,191.00万元,减8.30%。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7,965.0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1.5%,同比增收932.00万元,增3.40%;非税收入完成7,468.0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71.50%,同比减收4,123.00万元,减35.6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51,326.0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4.80%,同比增支27,955.00万元,增22.70%。
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5,433.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5,944.00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38,873.00万元,下级上解收入3,551.00万元,上年结余32,774.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3.00万元,调入资金5,057.00万元,收入合计262,075.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1,326.00万元,上解支出18,798.00万元,一般债券转贷还本支出36,230.0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5,189.00万元,调出资金13,420.0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40.00万元,支出合计235,503.00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26,572.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896.0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30%,同比减收6,961.00万元,减70.6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3,007.0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66.00%,同比增支23,504.00万元,增79.70%。
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96.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844.00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3,000.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30,000.00万元,调入资金13,420.00万元,上年结余12,093.00万元,收入合计75,253.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3,007.00万元,专项债券转贷还本支出14,345.00万元,上解支出384.00万元,支出合计67,736.00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7,517.00万元。
2.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896.0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30%,同比减收6,961.00万元,减70.6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2,328.0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65.70%,同比增支23,251.00万元,增80.00%。
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896.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844.00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3,000.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30,000.00万元,调入资金13,420.00万元,上年结余11,417.00万元,收入合计74,577.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2,328.0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947.00万元,专项债券转贷还本支出14,345.00万元,上解支出384.00万元,支出合计68,004.00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6,573.0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7,640.0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9.70%,同比增收15,943.00万元,增30.80%。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7,380.0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6.10%,同比增支4,988.00万元,增9.50%。
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7,64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6,940.00万元,转移性收入1,511.00万元,上年结余45,599.00万元,收入合计141,690.0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57,380.00万元,上解支出32,182.00万元,转移性支出68.00万元,支出合计89,630.00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52,060.0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0.0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0.00%,同比减收191.00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00万元,上年结余36.00万元,收入合计5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调出资金0.00万元,支出合计0.00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50.00万元。
说明:1.以上均为快报数,待市财政局批复我区2023年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支出不包含转移性收入、支出(下同),向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2023年收入、支出预算数包含转移性收入、支出,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的2022年收入、支出决算数不包含转移性收入、支出。为确保口径一致,目前对比的2023年收入、支出预算数是分别剔除转移性收入、支出后的金额。
(五)其他特殊说明事项
1.2023年完成中央和省政策“三保”支出106,239.00万元、执行率86.40%,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18,550.00万元、保工资支出86,180.00万元、保运转支出1,509.00万元。
2.2023年,受经济恢复基础不牢、财源结构单一、房地产市场低迷等因素影响,地方财政收入减收。税收收入比年初预算减收2,244.00万元,减5.90%;非税收入比年初预算减收2,996.00万元,减28.50%;土地出让收入未能如期实现年初目标,比年初预算减收51,610.00万元,减96.50%;调入资金比年初预算减少44,518.00万元,减89.8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年初预算增支14,310.00万元,增9.20%。
3.2023年末,全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0.4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9.12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1.30亿元。
2023年江川区到期政府债券本息偿还合计3.44亿元,其中:到期本金2.59亿元、到期利息0.85亿元。到期本金中,通过申请再融资债券偿还2.45亿元、预算安排偿还0.14亿元;到期利息全部由预算安排偿还。
2023年争取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3.00亿元,资金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带动城市更新提升项目及龙泉片区智慧园区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上级财政部门相关要求,2023年各预算单位专户资金预算涉及纳入预算项目553个,资金21,147.00万元。
(六)落实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情况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面对艰巨繁重的财政改革发展任务以及经济恢复基础不牢、房地产市场低迷、磷化工行业下滑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江川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要求,积极深化财税管理改革,狠抓增收节支,围绕兜牢“三保”底线,强化资金统筹,加强地方债务化解和风险防控力度,一年来未发生重大财政运行风险,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坚持精准施策,着力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一是始终扛牢扛实税收收入组织责任,坚持税收征管保障联席会议制度,会同税务部门加强形势分析研判,畅通协税护税和涉税信息传递机制,狠抓重点税源增收。实现烟叶税8,898.00万元,同比增收550.00万元,增6.60%。督促指导全区集体经济组织规范财务管理,进一步深入挖掘税源。二是建立健全非税收入征管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全力强化非税收入收缴。三是将强化向上争取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并重,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和向上对接争取,全年争取中央、省级资金16.10亿元,完成目标任务数的107.30%,增幅居全市第一位。四是全力盘活闲置国有资源资产,摸清闲置国有资源资产底数,加强闲置国有资源资产管理,分类施策做好闲置国有资源资产盘活处置工作,实现国有资源资产处置收入1,888.00万元。五是加大对预算单位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力度,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1,902.00万元,缓解财政支出压力。
2.坚持主动作为,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的行业监管。在全区各预算单位推广使用限额标准以下服务市场。持续开展政府采购领域隐性壁垒清理,构建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二是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向金融机构推荐“一水两污”等11个重点项目建设融资需求,获得贷款授信17.39亿元。三是全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安排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经费4,000.00万元。持续加强与金融机构对接协调,争取绿色金融政策资金支持,有效保障“一水两污”、星云湖水资源循环利用和土地整治项目顺利推进及星云湖鱼类生态调控顺利实施。紧盯国家重点支持领域和方向,争取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3.00亿元,支持园区发展和城市更新改造。四是全面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聚焦经营主体减负担、稳预期,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超9,400.00万元。五是做好直达资金使用管理。加快直达资金支出进度,及时分配直达资金55,233.00万元,分配率98.10%、支出进度71.40%。
3.坚持优化结构,促进财政资金有效配置。一是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刚性支出。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勤俭节约,一般性支出中定额公用经费在年初预算的基础上压减20.00%,压减424.00万元;压减年初预算非刚性、非重点支出7,213.00万元。全面清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二是着力兜牢“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抓好“三保”预算安排、执行和监测。三是落实落细各项民生保障政策。全力保障就业、教育、卫生健康、社保等各领域民生建设,民生资金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90%。四是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整合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498.00万元,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资金、农机购置补贴等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资金”10,129.00万元,助力乡村振兴。五是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以“湖泊革命”为抓手,安排资金21,570.00万元,深入推进星云湖保护治理。
4.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组织开展预决算公开工作。组织全区各预算单位完成2023年预算公开及2022年决算公开。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绩效评价管理体系,完成10个500.00万元以上的重点项目绩效财政监控、2个重点项目事前财政再评估、4个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和1个部门整体绩效评价。三是深入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聚焦财政资金管理使用6个方面问题和37种具体情形“挂图作战”,组织全区各预算单位自查自纠8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12次,整改问题8个,收缴财政收入111.00万元。四是积极推进乡镇财政体制改革。与各乡镇(街道)进行2022年年终结算,充分调动乡镇(街道)发展经济、理财治税的积极性。五是持续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制定《玉溪市江川区区属国有企业经营班子成员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玉溪市江川区区属国有企业市场化选聘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4个区属国有企业薪酬管理、人员招聘办法。稳步推进区属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和“党建入章”。成立区委国资委党工委、川源公司党委,加强党对国资国企的全面领导。六是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教育、医疗收入票据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往来票据实现电子化。
5.坚持底线思维,加强风险防控能力。一是积极防范和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全面梳理地方债务情况,制定《玉溪市江川区地方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总体方案》,积极偿还地方债务,推进债务化解,切实降低地方债务风险。二是做好区属国有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全面排查区属国有企业各类债务情况,做好存量债务数据动态监测,指导企业制定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方案,妥善处理存量债务。
一年来,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财源培植不足、财政增收乏力;统筹“三保”、债务还本付息、发展需求的收支矛盾日益突出,预算未完全执行到位,债务化解困难,财政运行压力与风险持续增加;预算绩效意识不强、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对此,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建议,采取针对性措施办法逐步加以解决,为江川高质量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安排
2024年,我区财政工作和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紧扣中央和省市区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委六届七次全会、区委三届七次全会安排部署,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坚持过紧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严肃财经纪律,优化支出重点和结构,全力兜牢“三保”底线。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高财政支出的精准性有效性,持续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为加快“三区一城”建设,推动经济平稳运行、健康发展提供财政保障。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全区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计划,建议2024年全区地方财政预算收支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建议
1.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4,620.00万元,比上年增收(与2023年快报数比、下同)1,290.00万元,增3.00%。其中:税收收入36,880.00万元,比上年增收1,064.00万元,增3.00%;非税收入7,740.00万元,比上年增收226.00万元,增3.0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74,800.00万元,比上年增支5,154.00万元,增3.00%。
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62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7,364.00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1,000.00万元,上年结余38,464.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96.00万元,调入资金63,565.00万元,收入合计225,609.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4,800.00万元,上解支出14,317.00万元,一般债券转贷还本支出14,853.00万元,调出资金5,160.00万元,支出合计209,130.00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16,479.00万元。
2.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6,819.00万元,比上年增收1,386.00万元,增3.90%,其中:税收收入29,116.00万元,比上年增收1,151.00万元,增4.10%;非税收入7,703.00万元,比上年增收235.00万元,增3.1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63,359.00万元,比上年增支12,033.00万元,增8.00%。
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819.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7,364.00万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1,000.00万元,上年结余26,572.00万元,下级上解收入936.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40.00万元,调入资金63,565.00万元,收入合计206,796.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3,359.00万元,上解支出14,317.0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4,267.00万元,一般债券转贷还本支出14,853.00万元,调出资金5,160.00万元,支出合计201,956.00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4,84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建议
1.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1,700.00万元,比上年增收38,804.00万元,增1,339.9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63,672.00万元,比上年增支10,665.00万元,增20.10%。
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700.00万元,专项债劵转贷收入7,650.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40,000.00万元,调入资金5,160.00万元,上年结余7,517.00万元,收入合计102,027.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3,672.00万元,专项债券转贷还本支出8,550.00万元,上解支出1,800.00万元,调出资金28,005.00万元,支出合计102,027.00万元。收支平衡。
2.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1,700.00万元,比上年增收38,804.00万元,增1,339.9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62,728.00万元,比上年增支10,400.00万元,增19.90%。
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700.00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7,650.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40,000.00万元,调入资金5,160.00万元,上年结余6,573.00万元,收入合计101,083.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2,728.00万元,专项债券转贷还本支出8,550.00万元,上解支出1,800.00万元,调出资金28,005.00万元,支出合计101,083.00万元。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建议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69,891.00万元,比上年增收2,251.00万元,增3.30%。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64,126.00万元,比上年增支6,746.00万元,增11.80%。
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9,891.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8,684.00万元,转移性收入1,026.00万元,上年结余52,060.00万元,收入合计151,661.0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4,126.00万元,上解支出33,292.00万元,转移性支出88.00万元,支出合计97,506.00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54,155.0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建议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200.00万元,比上年增收1,200.00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64.00万元,比上年增支164.00万元。
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0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00万元,上年结余50.00万元,收入合计1,264.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4.00万元,调出资金1,100.00万元,支出合计1,264.00万元。收支平衡。
(五)其他特殊说明事项
1.区人大批准预算前预拨经费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在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和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之前,为保障全区正常运转和维护社会稳定,区财政局下达了急需安排的资金12,600.00万元,主要包含:2024年1月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工资4,814.00万元、江通高速(江川段)、澄川高速(江川段)征地拆迁补偿资金5,397.00万元、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179.00万元、扶持村集体资金639.00万元、星云湖生态补水工程资金300.00万元、冬春救助资金295.00万元。
2.中央和省政策“三保”支出安排情况(不含上级转移支付部分)。全区:安排中央和省政策“三保”支出97,486.00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6,868.00万元、保工资支出88,033.00万元、保运转支出2,585.00万元。区本级:安排中央和省政策“三保”支出88,976.00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5,310.00万元、保工资支出81,423.00万元、保运转支出2,243.00万元。
3.预备费情况。全区共安排预备费1,831.00万元,其中:区本级1,713.00万元、乡镇118.00万元,执行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的程序和用途办理。
4.预留经费情况。全区共安排预留经费6,000.00万元,其中:区本级5,547.00万元、乡镇453.00万元,主要用于增人增资、死亡抚恤、困难群众和党员节日慰问等。以上预留经费实际发生支出时会引起相应功能科目变动,但不引起总支出规模变动。
5.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经费安排情况。全区安排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经费4,032.00万元,其中:区本级4,000.00万元(含区级项目前期费1,000.00万元)、乡镇32.00万元,主要用于落实江通高速(江川段)、澄川高速(江川段)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等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支出。
6.“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全区预算安排“三公”经费723.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2.00万元,减3.00%。其中:公务接待费263.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00万元,减3.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8.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00万元,减2.90%;公务用车购置费122.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00万元,减3.20%。
7.政府债券还本付息29,57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本金11,200.00万元、利息2,808.00万元,专项债券本金8,550.00万元、利息7,012.00万元。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上级财政部门相关要求,2024年各预算单位专户资金预算涉及纳入预算项目138个,资金19,103.00万元。
三、积极进取,真抓实干,确保完成2024年预算目标
2024年,我区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历年遗留问题等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困难局面短期内难以好转,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既定目标,全力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抓收入,切实夯实经济发展财力基础。一是全力组织税收收入。强化涉税部门协同联动,严格落实协税护税机制,加大清欠力度,严控税收跑冒滴漏,确保税收应收尽收。二是着力培育优质财源。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及时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持续强化支持服务,加大税源培植力度,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三是加强非税收入监管。严格落实各项非税收入管理政策,加大非税收入收缴力度,做到非税收入应缴尽缴。四是全力盘活闲置国有资源资产。加快推进闲置国有资源资产盘活利用,建立健全资源资产盘活利用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资产处置力度,切实提升资产盘活利用效率和处置效益。五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认真研究相关政策,努力向上沟通汇报,最大限度争取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
(二)推改革,深入推进财政管理创新提效。一是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强化预算执行,坚持“超预算、无预算不支出”,加大全口径预算管理力度,健全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加强对各预算单位预算管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二是持续推进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对2023年年终结算存在净结余的乡镇(街道),兑现相应补助。三是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加快推进国资布局调整,优化股权配置,抓好区属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实现川源公司实体化运作,不断提升企业发展能力,有效防范企业运营风险。四是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切实硬化预算管理二十条措施》,严格控制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着力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债务化解支出;落实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经费支出压减要求,节约财政资金。五是强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区重点工作财力保障。重点围绕“三农”、星云湖保护治理、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科技、制造业和教育、医疗卫生、社保、就业等民生建设方面的资金保障,真正把资金用在刀刃上。
(三)守底线,着力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一是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债务化解部门责任,严格规范举债融资行为,严控隐性债务增量,切实做好地方债务管理。二是强化工作调度,将闲置国有资源资产盘活处置与地方债务化解有机结合,“砸锅卖铁”落实偿债资金来源,坚决杜绝债务“爆雷”事件发生。
(四)强管理,有效提升财政理财用财水平。一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做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运用”,进一步推进全口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二是加强财经纪律约束。严格执行同级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持续推进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依法履行财会监督主责,严肃查处财经领域各类违纪违规行为,进一步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虚心听取区政协意见建议,坚定信心,开拓奋进,为我区“三区一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之和。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为保持年度间预算的稳定性和财政政策的连续性,由政府设立,按规定范围筹集,专门用于调节和平衡年度间一般公共预算运行的财政储备资金。
调入资金和调出资金:调入资金是指未纳入当年年度预算收入,而直接用于平衡年度预算的其他资金。公共财政预算可从基金预算及其他资金调入,基金预算可从公共财政预算调入。被调方作调出资金处理。调入、调出两方匹配对应。
预备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条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积极的财政政策:是指通过财政投融资来实现产业政策的国家经济政策与宏观调控手段。通过财政对基本建设与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调整经济结构,引导、推动、扶持产业升级,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投资、增加就业、扩大内需,使经济平衡可持续发展。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专户资金:特指纳入单位收支专用账户管理的资金,主要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资金等。
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监督索引号53040300600010111
关于玉溪市江川区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doc
江川区2024年上级转移支付、政府举债及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doc
玉溪市江川区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