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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
展演中心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
展演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滇剧”的传承、保护、发展、展演、推广工作。
2.负责创作、打造文艺精品。
3.承担惠民演出和市级重大活动的文艺创作和演出。
4.培养滇剧传承人和文艺演出队伍。
5.指导业余滇剧表演团体,培养业余编、导、演人员。
6.组织参加国内外文化交流合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部、基训部、演出部、舞美部、乐队、艺术创作非遗传承部。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我中心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文艺座谈会、文代会、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做好戏曲普及工作,着力提高精品创作,让滇剧作品反映新时代、记录新时代,推动滇剧艺术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艺术有为”深化“玉溪之变”,谱写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新华章贡献力量。
1.党政建设与艺术事业齐头并进,协调发展
首先要把理论学习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玉溪市第六届第六次党代会精神,推动干部职工不断增强对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及新时代文艺事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其次是着力围绕玉溪“一极两区”建设目标、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玉溪精神、“玉溪之变”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把握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从思想之变、精神状态之变、能力素质之变、作风之变四个方面来要求全体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明确单位和个人的职能职责,不断强化担当精神,推动玉溪“一极两区”建设、“玉溪之变”和玉溪文艺事业的繁荣发展。通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固定学习日”“主题党日”等制度,推进党员学习活动常态化、长效化,领会我们党创新理论成果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始终保持理论清醒和政治坚定,确保艺术工作与党政工作政治上同向、思想上同心、步伐上协调。
2.聚焦重大题材,打造精品力作
2024年全院重点工作将围绕滇剧《 一湖春水》全省巡演、现代滇剧《梅花旌》创作排演打造、玉溪市青年演员比赛、云南 省青年演员比赛、云南省花灯滇剧艺术周有序开展,同时,编排创作3个以上小品小戏、复排二部经典传统大型剧目,积极开展节假日期间社区、学校等地的文化惠民演出及政府临时性演出工作。
3.用文艺浸润人心,用文艺精准扶贫。
广泛开展“文化惠民演出”、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等系列演出活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全年演出任务。开展“结对子、种文化”实践活动。带领骨干力量深入群众,为基层单位、贫困村文艺队进行文艺辅导,实行全覆盖式的“点对点”群众文艺辅导。在澄江、易门、江川、通海四个县区成立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玉溪滇剧”传承保护培训基地进行全方位帮扶,开设滇剧导演、声腔、表演、器乐、舞美等辅导课程,无偿提供乐谱、视频等保留资料。并发动院团优秀文艺骨干深入基层进行采风创作。
完善人才培养引进管理机制,构建可持续发展的人才队伍建设新格局。紧密结合文艺工作者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持续选送文艺骨干、管理干部及其他文艺人才参加国家、省级优秀人才培训活动。拓宽培训渠道,创新培训手段。通过比赛、排练等多种形式,与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等的深度合作,定向培养年轻学员,促进院团梯队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人才流动机制,引进知名大师驻团指导,以出人、出戏、出精品为目的,促进玉溪滇剧创新性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76人。在职实有6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85.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37.87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248.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79.20万元,增加11.15%。主要原因分析:1.自有资金项目增加,导致总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37.8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37.8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37.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8.80万元,减少4.28%。主要原因分析:1.人员退休,工资奖金保险等费用减少;2.工作业务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85.8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37.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1.7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29.41万元,减少33.27%,主要原因分析:1.人员退休,工资奖金保险等费用减少;2.工作业务经费减少;项目支出1.79万元,减少13.71万元,减少88.45%,主要原因分析:1.文化惠民演出及创文项目经费减少,导致支出减少。
1.“2070107”艺术表演团体1063.55元,主要用在部门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工作业务经费及项目支出经费。人员经费用于2024年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及工作业务经费用于保障正常工作运转,完成全年计划各项工作任务,项目支出经费用于保障文化惠民演出项目的实施。
2.“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18.80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公用经费及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2.7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8.0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的职业年金。
5.“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53.3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承担的职工医疗保险。
6.“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7.9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承担的职工公务员医疗保险。
7.“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2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
8.“2210201”住房公积金109.8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2210203”购房补贴7.41万元,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4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本项目无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15万元,较上年减少0.08万元,下降2.4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5万元,较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9.8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85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60万元,减少0.02万元,下降0.7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0万元,减少减少0.02万元,下降0.76%。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减少变化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遗属人员生活补助经费
2024年度遗属生活补助,补助人员2名(城镇人员1名,农村人员1名)。
(二)自有资金项目-云南艺术基金项目经费
云南艺术基金2024年度传播交流推广项目《一湖春水》巡演,赴大理、楚雄、宣威等地进行演出,通过传播交流推广,做到非遗古老剧种的传承发展,让更多的人关注、了解优秀传统文化、了解云南、了解滇剧。彰显云南地方戏曲的文化自信,激活滇剧的生命力,把中华美学精神和当代审美追求相结合,有效推动古老滇剧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用我们的滇韵滇腔把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标识提炼出来、展示出来,以鲜明的云南特色彰显中国风格,讲好中国故事。
(三)自有资金项目-自有资金补助经费
预报2024年度自有资金其他收入
(四)自有资金项目-自有资金演出补助经费
预报2024年度自有资金其他收入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3.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我部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资产总额374.0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2.64万元,固定资产129.6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79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9.21万元(原因是自有资金收入增加),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6.9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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