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从一名普通的社区民警干起,深入基层做实每一项基础工作;她刻苦钻研每一项公安业务,竭力把自己培养成岗位能手。她就是第九届敬业奉献“玉溪好人”沈海萍。
而今的沈海萍是通海县公安局副政委,从警20余年来,她始终坚守服务群众的初心,在艰难险阻面前迎难而上,共参与破获刑事案件500余起、查处治安案件700余起,亲手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300余名,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50余起,为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不遗余力。
刚参加工作的沈海萍作为社区民警,积极担负起肩上的责任,接处警、巡逻、堵卡、蹲点、抓捕违法犯罪分子、侦办辖区发生的刑事案件、查处治安行政案件等都是她的日常工作。而在这些日常工作中,她竭力把自己培养成懂群众工作、会化解矛盾、能执法办案的业务尖兵、岗位能手,能得心应手地处理好派出所的每一件事务。
当警察,就注定危险相伴,但既然选择了这个职业,沈海萍就选择了无所畏惧、一往无前。虽然她是一名女警,但在危险面前,她从没有过退缩。2014年9月的一天,辖区内因葬坟发生纠纷,双方邀约了100余人在现场对峙,冲突一触即发。情况紧急,时任教导员的沈海萍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开展斡旋,但双方当事人对她冷嘲热讽:“一个女同志能解决什么问题,不要相信她。”沈海萍不甘示弱,提起身边的“小喇叭”告诉在场人员:“我是派出所的教导员,你们要相信我,一定帮你们解决问题,打架没有赢家,你们都输不起。”“我是警察,我用制服向你们保证。”……在沈海萍耐心且有力的劝解下,双方才同意坐下来商谈。之后,她利用半个多月的时间,走访双方了解矛盾的根源,以案释法开展法治教育,引导双方理性解决诉求。经过努力,双方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
2017年,沈海萍被任命为通海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工作办公室主任后,迅速调整角色定位,全力抓好全局思想政治工作。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导向,创新“党建+互联网+警务”工作模式,在全局推行党员亮身份、比奉献,亮岗位、比责任,亮承诺、比落实工作机制,张贴党员责任岗标识2000余份,覆盖全县所有行业场所,发放警民联系卡10万份,让全局民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主动服务群众,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积极培育“党员先锋示范岗”“党员示范窗口”,形成人人争当先进、人人向先进看齐的氛围,以示范带转变,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工作作风转变。在重大安保维稳、抗震救灾、扫黑除恶工作中,沈海萍及时启动战时思想政治工作机制,为安保维稳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障,在一线成立临时党支部,增强队伍向心力。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沈海萍第一时间拟定《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战时动员令》,动员全局民警职工全力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党员领导干部身先士卒,17名科级领导干部值守留观一线,68名党员主动奔赴一线,2名民警驰援武汉。组织成立6个临时党支部,把党旗插在抗疫第一线,一批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在疫情防控中不断涌现,1个集体被省公安厅荣记二等功,1人被省公安厅荣记个人三等功,1个集体、3名个人被省公安厅通报表扬,多人被市、县表扬。
从警以来,沈海萍收获了众多荣誉,2008年7月和2011年2月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11年11月被评为“玉溪市十佳民警”;2012年5月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2013年2月被评为“云南省优秀共产党员”;2020年11月被评为“云南省三八红旗手”;2021年3月被评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2021年6月被评为“玉溪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在身、责任在肩,沈海萍始终不忘自己肩上的使命,一直以热血诠释人民警察的神圣誓言。(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熊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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