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玉溪市江川区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及2023年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
方案(草案)的报告
(2023年12月1日在玉溪市江川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玉溪市江川区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区三届人大常委会报告《玉溪市江川区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2023年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受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房地产市场低迷、土地出让不及预期等因素影响,地方财政收入大幅减收。同时,工资调标、整改事项增多等刚性支出不断增加,高新区还款未能全部实现,财政保障能力减弱,对预算执行产生了较大影响,财政收支规模较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通过的预算发生了较大变化。另外,受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监管,要求各级政府积
极化债,防范债务风险政策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云南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等规定,需对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进行调整。
一、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
(一)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建议
根据《玉溪市财政局关于核定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玉财债〔2023〕31号),建议将我区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为28.6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9.62亿元、专项债务19.00亿元,比2021年调减0.5亿元,调减的原因是省财政厅收回专项债务限额0.5亿元。
(二)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及债务化解相关情况
1.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情况。2022年末,江川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4.6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6.25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8.44亿元。
2.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情况。截至2023年9月,江川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8.0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6.25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1.78亿元。2023年,江川区到期政府债券还本付息3.44亿元,其中通过再融资还本2.45亿元,预算安排还本0.14亿元、付息0.85亿元。
3.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化解情况。2023年1—9月,已化解地方政府债务0.87亿元,其中:化解限额内地方政府法定债务0.09亿元、化解地方政府YXZW0.78亿元。
4.2023年新增债务额度下达情况。根据《玉溪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额度的通知》(玉财债〔2023〕32号),下达江川区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额度3亿元。
5.2023年新增专项债券情况。2023年江川区新增专项债券3亿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亿元。其中:玉溪市江川区老旧小区改造带动城市更新提升项目1.4亿元、龙泉片区智慧园区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6亿元。
二、2023年全年财力测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734万元,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30,447万元,加调入资金7,557万元,加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28万元,加上年结余43,122万元,减上解支出17,493万元,减调出资金11,350万元,全区可用财力为195,845万元。减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0万元,减指定用途的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及上年结余115,171万元,全区可用净财力为80,664万元。具体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全区预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734万元,比年初预算减收5,836万元,减12.0%;同比减收3,518万元,减7.6%。其中:税收收入预计完成34,715万元,比年初预算减收3,345万元,减8.8%(减收的主要原因:一是受市场因素影响,磷产品价格较去年大幅下降,江磷集团纳税预计同比减少2,400万元;二是受税收政策影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期变更缓缴,预计减收1,300万元);非税收入预计完成8,019万元,比年初预算减收2,491万元,减23.7%(减收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计国有资产资源处置收入4,250万元,预计仅能实现2,721万元)。
(二)上级转移支付收入情况。预计完成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30,44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52,337万元,增67.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编报时,按要求只需将明确下达的上级转移支付收入编入预算,未对2023年上级专款作预估。
(三)调入资金情况。预计完成调入资金7,557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42,018万元,减84.8%。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0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6,30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土地出让收入53,459万元,预计仅能实现927万元,扣除政府性基金预算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后无结余可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0元,比年初预算减收56万元,减收的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效益不及预期;其他调入资金7,557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5,65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龙泉工业园区高新区政府投资补偿还款23,210万元,预计仅能实现4,500万元,收到龙泉工业园区亿纬锂能征地补偿3,057万元。
(四)调出资金情况。预计完成调出资金11,35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6,24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难以实现年初目标,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用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乡村振兴相关支出309万元、征地拆迁补偿支出4,16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6,900万元等部分无资金来源需要从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补充实现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
(五)上解支出情况。预计完成上解支出17,49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563万元,增9.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结算清理期间,市对区欠拨专款消化考核、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增值税返还结算时,市级代垫2,500万元,2023年需要通过其他上解支出偿还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收,预计体制上解支出7,153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966万元,减11.9%;2023年9-12月公安留置长聘人员基数上划,固定上解比年初预算增加29万元。
(六)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预计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28万元,由于今年财政收入下滑,财力减少需动用上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进行弥补。
综上所述,2023年可用财力为195,845万元,按照收付实现制,库款最大可支撑支出规模为160,838万元。
三、2023年财政预算调整建议
(一)一般公共预算
1.全区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42,734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减5,836万元,减12.0%;同比减收3,518万元,减7.6%。其中:税收收入调整为34,715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减3,345万元,减8.8%;非税收入调整为8,019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减2,491万元,减23.7%。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160,838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5,502万元,增3.5%;同比增22,821万元,增16.5%,调增的项目主要是:江川一中2023年春节维稳资金(学生宿舍建设项目)400万元,区自然资源局土地整治项目水田种植配套资金200万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农危改补助资金662万元,区城市运行综合服务中心建子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日常覆土碾压项目资金68万元等,调增的原因是临时安排整改事项支出较多。调减的项目主要是: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经费4,000万元、湖泊革命经费5,000万元、预留经费(人员支出部分)4,760万元,调减的原因是财政代编项目年初预留经费(人员支出部分)、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经费、湖泊革命经费,预算执行中根据支出需求据实调剂安排。
(3)新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需要新增预算支出17,960万元。一是追加人员经费5,587万元,主要是受执行退役士兵安置、新增人员及补发上年公积金、保险、事业人员绩效等影响;二是新增上级要求整改事项及列支以前年度预拨经费10,167万元,其中:偿还市家园公司棚户区改造贷款4,000万元、支付星云湖环湖截污治污工程PPP费用2,267万元、列支以前年度预拨经费星云湖主要入湖河流综合治理工程资金3,900万元;三是落实年底各项考核要求、债务付息及其他零星整改事项所需支出2,206万元。
(4)压减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建议压减年初预算安排支出18,345万元。一是据实测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经费,预计压减10,534万元;二是坚持过紧日子思想,年初预算定额公用经费按20%比例压减,预计压减424万元;三是工会经费按50%压减年初预算,预计压减174万元;四是预计压减年初预算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及不需要执行预算支出7,213万元。
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734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30,44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1,5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28万元,调入资金7,557万元,上年结余43,122万元,收入合计236,18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0,838万元,上解支出17,493万元,调出资金11,35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1,51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9万元,支出合计201,500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34,688万元。
2.区本级(含街道)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34,862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减6,166万元、减15.0%,其中:税收收入调整为26,878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减3,698万元,减12.1%;非税收入调整为7,984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减2,468万元,减23.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135,136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减9,199万元,减6.4%。
(2)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3万元,由于今年财政收入下滑,财力减少需动用上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进行弥补。
(3)下级上解收入情况:下级上解收入1,28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47万元,其中:下级体制上解收入215万元,烟叶税及其他上解1,074万元,调增的主要原因是烟叶税增收及下级偿还区级与各乡镇(含街道)决算清理期间垫款。
(4)补助下级支出情况:区级补助下级支出8,69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29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编报时,按乡镇财政体制改革明确的补助编入预算,未对2023年上级专款作预估。
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862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30,44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1,500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28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3万元,调入资金7,557万元,上年结余32,774万元,收入合计218,87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5,136万元,上解支出17,493万元,补助下级支出8,695万元,调出资金11,35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1,510万元,支出合计184,184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34,688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2,175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减52,565万元、减96.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55,175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减25,173万元、减31.3%,减支的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不及预期,年初土地出让安排的征地拆迁成本支出13,860万元、乡村振兴相关支出1,610万元不再执行。
2.上级转移支付收入情况。预计完成上级转移支付收入93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939万元。调增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编报时,按要求只需将明确下达的上级转移支付收入编入预算,未对2023年上级专款作预估。
3.调入资金情况。预计完成调入资金11,350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6,249万元,增122.5%。调增的主要原因是发行的专项债券收入不及预期,专项债券收入难以满足付息支出,需要从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补充。
4.调出资金及上解支出情况。预计完成调出资金0元,比年初预算调减26,309万元,减100%;预计完成上解支出37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减2,101万元,减98.3%。调减的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不及预期。
5.上年结转情况。上年结转12,093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1,794万元,增14.8%。调增的原因是结算清理期间上级补助收入增加1,462万元,上解支出减少332万元。
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7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3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3,000万元,新增专项债务收入30,000万元,上年结转12,093万元,调入资金11,350万元,收入合计69,5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5,17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345万元,置换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3,000万元,上解支出37万元,支出合计69,557万元。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在社保专户封闭管理,预算调整由财政部从上往下统一安排部署,今年上级尚未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待调整后另行报告。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为0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减56万元,减1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9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13万元,增36.1%。
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万元,上年结转36万元,收入合计4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9万元,支出合计49万元。收支平衡。
注:乡镇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四、其他报告事项
(一)预备费使用情况。2023年全区共安排预备费2,000万元,其中:区本级1,890万元、乡镇110万元。截至2023年9月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的程序和用途区本级动用预备费428万元:用于雄关乡抗旱救灾人饮工程补助10万元;替代抚仙湖取水调水供水抗旱救灾补助资金400万元;购置森林火灾应急装备资金18万元,区本级剩余预备费按规定据实安排,年终平衡预算。乡镇未动支预备费。
(二)预留经费使用情况。年初预算区本级预留经费50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60万元,领导工作经费、慰问费等290万元),截至2023年9月末已安排2,749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经费(主要是死亡抚恤、新增人员工资、乡镇补贴等)。剩余部分按规定据实安排。
(三)“三保”预算调整情况。年初预算全区安排中央、省政策“三保”支出96,562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6,777万元、保工资支出86,884万元、保运转支出2,901万元。按实际支出需要测算,建议将“三保”支出调整为124,018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34,443万元,调增27,666万元,调增的原因是预算执行过程中收到上级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用于保基本民生资金26,277万元,从年初预算预留经费、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经费、湖泊革命经费调剂安排基本民生项目支出1,806万元,结转上年基本民生支出682万元,存量资金调剂安排70万元,因上级相关转移支付增加压减年初预算不需要执行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基本民生支出1,169万元;保工资支出86,721万元,调减163万元,调减的原因是压减部分人员经费;保运转支出2,854万元、调减47万元,调减的原因是坚持过紧日子按20%比例压减年初定额公用经费。
(四)专户资金全口径预算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及上级财政部门的相关要求,各预算单位专户资金需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专户资金”特指纳入单位收支专用账户管理的资金,主要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资金等,纳入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收入等。2023年年初预算专户资金19,424万元,在预算执行中因各部门收到上级专户资金补助增加,建议将2023年专户资金调整为21,053万元,调增1,629万元,调增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过程中各预算单位收到上级专户资金补助各单位收入增加。
(五)预算指标调剂情况。因支出需求增加,预算指标紧张,为推动工作落实,2023年调剂一般公共预算指标127笔、金额4,776万元。主要是调剂年初预算中的其他普通教育支出科目724万元,主要用于中小学、幼儿园保安人员专项经费385万元,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274万元等;执法办案支出科目208万元,主要用于化解信息化和基础设施建设经费85万元,移动警务建设应用拓展服务租用项目经费12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科目1,3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棚户区改造欠款利息。
(六)盘活存量资金情况。2023年盘活存量资金9,506万元,按程序报区政府批复后主要用于基本民生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目前已安排支出7,576万元,实际支出4,019万元。
五、下步工作重点
为确保预算调整落实到位,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力抓增收。一是通过清收欠税,加快对宁海瑞园、九溪农贸市场等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防止跑冒滴漏,确保应收尽收,努力完成税收目标。二是加快国有资源资产盘活,加快对郭家大山资产资源处置争取实现500万元以上;三是积极向上对接协调,努力争取上级财力补助、项目资金、债券资金。四是继续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缓解财政支出压力。
(二)全力培财源。一是继续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用好政策红利杠杆,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二是强化企业服务帮扶。落实区级领导服务企业制度,压实工作责任,重点关注负增长企业生产经营,“一企一策”落实企业帮扶,全力收窄负增长面。三是全力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工业园区建设,重点聚焦锂电池、新型储能等新能源领域,做大做强新能源电池产业,推进相关科技研发及产业化,发展电池新材料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检验检测、电池梯次利用及材料再生利用等服务,尽快形成优质、稳定的新税源,提升地方财政实力。
(三)全力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压减非刚性支出。一是预计压减年初预算非刚性支出1.86亿元,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二是继续加大单位自有资金统筹力度,2023年预计统筹单位自有资金、财政专户资金2.1亿元,优先使用单位自有资金保障支出;三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减一般公用经费、工会费等支出,腾出更多财力保“三保”;四是严控行政运行成本,从严从紧控制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规模,进一步压减编外人员,现有编制内人员能够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一律不得使用编外用工,应由编内人员从事的岗位,一律不得使用编外用工。
(四)全力防风险。一是要抓实地方债务化解工作,充分预算债务化解资金,为防范化解风险留足空间。二是要坚决防范基层“三保”风险,将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着力解决好“老弱病残幼”等重点群体补贴补助资金拖欠问题。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