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预〔2016〕183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决算信息公开规范的通知》(云财库〔2019〕28号)等要求,玉溪市财政局对玉溪市市本级部门上报的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进行汇总,现将玉溪市市本级2022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开如下。
2022年度,玉溪市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数为2120.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4684.40万元的45.27%。主要是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接待费完成率较低所致,较上年决算汇总数2340.15万元减少219.39万元,下降9.38%。
分项构成情况是:因公出国(境)费1.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400万元的0.36%;较上年决算汇总数0万元增加1.43万元,增长100%,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2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84.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2496.10万元的75.49%,较上年决算汇总数2026.62万元减少142.43万元,下降7.0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46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500万元的93.98%;较上年决算汇总数571.01万元减少101.12万元,下降17.71%,全年购置公务用车2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14.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996.10万元的70.85%;较上年决算汇总数1455.61万元减少41.31万元,下降2.84%,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92辆。公务接待费235.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788.30万元的13.15%;较上年决算汇总数313.53万元减少78.39万元,下降25.00%,全年公务接待2608批次(含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30742人次(含外事接待0人次)。各分项决算汇总数据均严格控制在年初预算数内。
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决算汇总数减少主要原因:一是市本级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规范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大力倡导廉政新风,进一步加强对“三公”经费的监管;二是公务用车购置数较上年减少4辆,公务用车购置费相应减少。
因公出国(境)费较上年决算汇总数增加的主要原因:2022年市外事办赴澳门参加云南专场推介会,2021年无相关支出。
附件:1.玉溪市市本级2022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与上年数对比情况表
2.“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附件1-玉溪市市本级2022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与上年数对比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