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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度财政决算的报告
—2023年9月7日在华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华宁县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22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2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
(一)“四本”预算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2042万元,同比增收3666万元,增长9.55%,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5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2429万元,同比增收1445万元,增4.66%;非税收入完成9613万元,同比增收2221万元,增长30.0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62046万元,同比减支6103万元,下降3.63%,完成调整预算数的83.56%。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042万元,返还性收入324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02383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18799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0400万元,调入资金16293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0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收入总计20324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204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6568万元,调出资金1544万元(调出至政府性基金弥补澄华高速专债付息526万元、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付息支出101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5万元,地方债券转贷还本支出22851万元,支出总计203244万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决算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3507万元,同比增加18648万元,增长125.50%,完成调整预算数的64.0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09527万元,同比增加38001万元,增长53.13%,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23%。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350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73500万元,上级补助1543万元,上年结余9128万元,调入资金1544万元,收入总计1192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952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55万元,基金调出779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700万元,支出总计118775万元。年终结转447万元。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情况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7132万元,同比减少2%,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1.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6348万元,同比增长6.2%,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7.2%。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基金预算收入47132万元,基金上解下拨收入2129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6250万元,收入总计94675万元。基金预算支出46348万元,基金上解下拨支出23348万元,支出总计69696万元。年终结余24979万元。收支平衡。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决算情况
2022年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8500万元,同比减少11862万元,下降58.26%,完成年初预算数的8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0万元,同比减支2820万元,下降10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5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万元,收入总计8514万元。调出资金8500万元,支出总计8500万元。年终结转14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债务情况
1.2022年地方政府限额情况
根据云南省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系统债务限额下达情况,华宁县2022年末政府债务限额为36.5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6.80亿元,与去年相比无变化;专项债务限额19.76亿元,与去年相比新增专项债务限额7.28亿元。
2.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规模
截至2022年12月底,华宁县政府存量债务余额(含债券)30.83亿元,其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29.59亿元;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0.47亿元;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余额0.77亿元。华宁县2022年末债务余额未超过上级部门审议批准的债务限额。
3.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偿还情况
2022年,华宁县共化解政府债务本息3.27亿元,其中:一是偿还本金2.36亿元(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偿还存量债务0.25亿元,申请再融资债券资金偿还到期债券本金2.11亿元);二是利息共偿还0.91亿元。
(三)结算有关事宜
1.调入资金情况。2022年调入资金1629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调入779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8500万元。
2.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为保持年度预算的稳定性和财政政策的连续性,由政府设立,按规定范围筹集,专门用于调节和平衡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运行的财政储备资金。2022年,县本级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0万元,年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余235万元,按预算法要求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5万元。
3.“三公”经费决算情况。2022年,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73.0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53.3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86.9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39.35万元;公务接待费86.0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01万元。“三公”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由于公安执法车辆、县委办政府办部分车辆陈旧、老化,为保障车辆运行安全,公安局购置4辆执法车辆、县委办政府办各购置1辆公务用车,导致公车购置费增加;二是疫情防控等原因导致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2022年“三公”经费决算数均未超年初预算数。
4.存量资金安排使用情况。2022年,县本级共清理盘活存量资金17767万元,已全部安排用于债务化解、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领域。
5.暂付款情况。2022年暂付款余额34746.22万元,较上年末53410.24万元减少18664.02万元,下降34.94%。其中,总预算会计账套暂付款23396.08万元,较上年末39019.47万元减少15623.39万元,下降40.04%;财政专户暂付款12350.14万元,较上年末14390.77减少3040.63万元,下降21.13%。
二、2022年财政工作落实情况
2022年,在县政府认真贯彻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落实县人大通过的预算决议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多措并举出实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有效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着力“增收节支”,提升财税治理能力。一是加大向上争取力度,全年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24428万元,同比增加29435万元,增长30.99%,有效缓解了各级财政收支矛盾;争取新增专项债券项目1个,资金7.28亿元。二是加大存量资金清理力度,在年底常规清理的基础上,加大存量资金的日常清理力度,2022年,全县共清理盘活存量资金17767万元,统筹用于民生保障和重点项目支出,提升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坚决贯彻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压减其他刚性支出,统筹用于提升基层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和疫情防控,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着力“惠企利民”,竭尽全力增进民生福祉。一是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华宁县收到上级下达的增值税留抵退税财力性补助2689万元,专项库款调度2689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全额退税6427万元。同时,跟踪政策执行效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可持续发展。二是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防治工作。积极落实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统筹安排资金、加快拨付进度、强化资金监管。全年共拨付疫情防控资金3457.06万元。三是全力优化民生保障,增进各类社保、教育民生福祉,全年共发放各类民政社会救助资金4231.25万元,拨付各类卫生健康民生保障资金2289.56万元,发放各类退役军人优抚补助经费1308.88万元,促进教育公平和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达35962万元,占年初预算教育支出的85.8%。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92.64%。
(三)着力“提质增效”,持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一是与时俱进推进各项预算管理改革工作。持续深化全口径预算管理,按照全口径预算要求,编制四本预算,将单位自有资金纳入预算管理;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坚持以零为基准,取消各类财政资金分配基数,并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进行项目排序,优先保障重点支出。二是坚持同向发力。全面推进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县财政局、税务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到每个乡镇进行督导。每个班子成员包保一个乡镇,点对点业务指导,专班定期与乡镇班子成员共同分析研判属地发展动能、财源结构、税收着力点、自行保障能力,鼓励和引导乡镇(街道)抓好辖区内的重点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采、土地征用、集体资产租赁等工作,严格执行兑现奖惩机制。三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修改完善《华宁县县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制定《华宁县县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华宁县县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综合考核评价实施细则》等相关办法及方案,不断完善组织制度保障,坚持重一线、重实干、重实绩、重公认的鲜明用人导向,全力营造支持国企改革的良好氛围。
(四)着力“监督跟踪”,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一是搭建系统化会计核算系统。自2021年起,全省预算单位统一使用“云南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服务平台”。2022年全县131个预算单位账务核算纳入一体化会计核算系统核算。二是建立收支专户监控体系。2022年10月,在全县预算单位开设收支授权专户,补齐单位自有资金监控短板,全面监控单位自有资金,确保单位自有资金支出用途和支出方向规范可控。三是强化国库集中支付管理,通过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全面跟踪财政资金支付的全过程,增强了预算执行透明度,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四是持续防控债务风险。2022年共计还本付息3.27亿元,含再融资2.11亿元。坚决遏制隐性债务新增,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确保不出现债务违约、融资违规、资金断链风险。五是开展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涉农资金检查、预决算公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工作,规范和加强地方财政管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遏止财经纪律松弛问题。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监督索引号53042403100011111
6-2022年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情况、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举借政府债务情况).pdf
8-1 华财请〔2023〕25号华宁县财政局关于华宁县2022年“三公”经费公开的请示gz.pdf
9-华人发〔2023〕27号关于印送《华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宁县2022年财政决算决议》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