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党史研究室主要工作职责
2023-06-30 11:04:26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党史、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制定全市党史、地方志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中国共产党玉溪历史,组织编写出版玉溪党史基本著作,组织编纂出版《中共玉溪市委年鉴》,编纂出版有关党史书籍。
(三)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玉溪市志》《玉溪年鉴》,组织整理旧志,开展地情研究。
(四)负责征集、整理、保管和利用玉溪党史、地方志文献资料,收集、整理重要口述资料、重要人物回忆录。
(五)利用党史征研和地方志编修成果,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玉溪优秀传统文化的宣传教育。
(六)贯彻落实《玉溪市革命遗址保护条例》,负责全市革命遗址的普查、保护、开发利用工作。
(七)审核涉及玉溪党史、地方志的重要文稿、档案、书稿、照片;参与审核涉及玉溪党史题材的影视作品、展览展陈等,协助审核玉溪重大党史事件、重要党史人物的纪念活动方案并承办、协办相关活动。
(八)组织开展党史、地方志理论和课题研究,开展党史、地方志学术研讨活动,开展与市外党史、地方志部门的协作交流。
(九)指导全市党史、地方志工作,组织党史、地方志和年鉴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编辑:市委史志办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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