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玉溪网
华宁县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2022-11-04 09:05:03

华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

华宁县2022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



华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县财政局起草了《华宁县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经过专题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于2022年10月24日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于2022年10月27日经十三届县委常委会第59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按程序提请审议。



2022年10月28日         

华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华宁县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议案的报告

                       —2022年10月28日在华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华宁县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议案情况。

一、财政预算调整背景

2022年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大力实施,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和能源双控政策等因素影响,财政收支矛盾更为突出。根据《预算法》第七章规定,在预算执行中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需要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需要调减预算安排重点支出数额的,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编制预算调整方案。

二、2022年收支预计完成情况

(一)收入预计。根据税务部门及非税收入管理部门提供的测算数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41808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172万元、下降2.73%,比上年增加3432万元、增长8.94%,同口径(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影响,下同)预计完成4590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920万元,增长6.79%,比上年增加7255万元,增长18.77%。税收收入预计完成3300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980万元、下降5.66%,比上年增加2016万元、增长6.51%,同口径预计完成3709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112万元,增长6.04%,比上年增加5839万元,增长18.68%。非税收入预计完成8808万元,比年初增加808万元、增长10.1%,比上年增加1416万元、增长19.16%。

(二)支出预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7320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4100万元、下降2.31%,比上年增加5051万元、增长3%。含“三保”支出137904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20814万元、保工资支出92779万元、保运转支出5797万元、地方“三保”支出18514万元。

三、全年预算调整情况

2022年年初县人代会目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2980万元(若年末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收,按照云财预〔2021〕72号文件要求,超收部分统筹用于疫情防控,保障国家基本民生政策,法定限额内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等方面,届时再单独汇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773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59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6021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176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766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512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情况。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41808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172万元、下降2.73%,比上年增加3432万元,增长8.9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17320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4100万元、下降2.31%,比上年增加5051万元、增长3%。

1.平衡情况。按照现行省对市、市对县财政体制计算,调整后的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22年全县地方财政总收入安排2089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808万元,返还性收入227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90000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2000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04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0万元,调入资金34403万元。2022年,地方财政总支出安排2089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32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5365万元,债券还本支出20400万元。收支相抵结余为0万元。

2.具体调整事项

(1)收入调整事项。税收收入、非税收入:税收收入调整为33000万元,比年初减少1980万元、下降5.66%;非税收入调整为8808万元,比年初增加808万元、增长10.1%。返还性收入:返还性收入调整为2274万元,比年初减少6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上级补助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90000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10000万元,比上年增加12558万元。增减变化主要原因为:财力性补助增加、交通运输共同事权转移支付增加。专项转移支付收入:专项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2000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调增5000万元,比上年增加4723万元。主要是节能环保和农林水方面专项资金增加。调入资金:调入资金调整为3440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调减1368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整为80万元,主要是市级批复我县2021年结算情况后变动。一般债券转贷收入:一般债券转贷收入与年初预算一致,不作调整,为20400万元。

(2)支出调整事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17320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4100万元,降低2.3%;比上年增加5051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调入资金难以实现预期目标,导致部分支出项目因调入资金的减少无法纳入预算。上解上级支出:调整为15365万元,比年初增加4256万元,一是固定性上解增加;二是2021年市级代垫上解2022年清算,上解增加。债券还本支出调整:与年初预算一致不作调整,安排20400万元。

(3)预备费调整情况。年初预算安排2400万元,截至目前已使用2399万元,在预算调整中已由单位调整到对应项目。预算调整调减1400万元,安排1000万元。年初预算安排已使用的2399万元主要用于: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710.99万元,2020—2021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省级补助资金235.95万元,2019年省级中药饮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2019—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110万元,新冠肺炎疫苗省级财政补助资金97.41万元,创建卫生城市补助资金70.65万元,城市公厕补助资金53万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50万元,青龙镇整乡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工程40万元,南盘江华宁段盘溪大桥水污染治理项目补助资金40万元,其他零星项目资金791.54万元。

(4)新增预算情况。根据2022年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新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标20900万元,在调整预算前已下达完毕。

(5)其他说明事项。安排化解以前年度专款及县级项目13607万元:包含10—12月化解以前年度未拨专款专项资金、整改事项和县级重点项目支出。人员预留调整情况:年初预算安排预留人员经费3000万元,调整为1000万元,以确保10—12月人员变动需增加支出。提请本次人大常委会同意由县财政局按照县委编办、组织部门及人事部门人员审批手续先行安排相关经费支出,待年终决算时一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以上预留经费和新增县级项目实际发生支出时相应会引起功能科目发生变动,但不引起支出总规模变动。“三公”经费调整情况:年初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合计456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其中,公务接待费198万元,比上年下降3.77%;公务用车经费2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00万元),比上年增长3.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在未接到上级压减要求的情况下,本次暂不作调整。盘活存量资金情况:1—9月通过集中盘活,收回存量资金9586万元,统筹用于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基本民生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5230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3635万元,降低6.5%,比上年增加37441万元,增长251.9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10927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9059万元,增长81.47%,比上年增加37749万元,增长52.78%。主要是澄华高速路专项债支出79200万元。

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23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72800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00万元,上级补助950万元,上年结余9128万元,收入总计135478万元。基金支出安排109275万元,基金调出2590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300万元,支出总计135478万元。收支相抵,结余0万元。

(三)社保基金预算调整情况。与年初预算保持一致,不作调整。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情况。与年初预算保持一致,不作调整。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着力挖掘财源、稳住增收。建立健全税收分析机制,抓住切入点,找准突破口,巩固现有税源潜力,挖掘新财源;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加强稽查清欠清漏,确保颗粒归仓;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盘点各部门非税收入,核算成本,明确非税收入拨付办法,确保即缴拨;指导督促各乡镇(街道)落实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切实加大对乡镇(街道)财力培养,做强乡镇(街道)财力,提高县级财政自给率。

(二)着力盘活存量、抓实增量。加大资源资产清查盘活力度,各乡镇(街道)、县级主管部门于10月中旬前完成资源资产清查,组建华宁县资产盘活工作领导专班,于11月中旬前完成核查,根据清查、核查资源资产的结果,按照“一房一策、一地一策”的原则,制定盘活措施,通过把资产产权分割、短期出租、出售等多元化盘活手段,推进闲置资产处置,形成财政收入增量。

(三)着力增收节支,兜牢底线。打好增收节支的组合拳,科学统筹财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严格按照“三保”优先的顺序安排预算,“三保”未全部列入预算的,一律不得安排其他支出,严格预算执行,不得在执行中变通压减“三保”支出,不得擅自改变“三保”支出预算用途,尤其保障好教师等重点群体工资发放,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四)着力向上争取,缓解困难。一是抓好项目资金上的争取。压实各职责部门责任,加大向上争取力度,确保专项转移支付能达到2020年水平。二是抓好体制上的争取,认真谋划,科学研判,全力争取在新一轮省对下财政体制改革中确保华宁利益最大化。三是抓好转移支付争取。按照《云南省缓解基层财政困难三年行动计划》中:“省对下财力性转移支付增幅高于转移支付平均增幅10个百分点以上”,抓住此机遇,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华政发〔2022〕9号-关于提请审议《华宁县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pdf

附件1: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预算平衡表.xlsx

附件2: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预算平衡表.xlsx

华人发〔2022〕41号华宁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22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pdf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