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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华宁县2021年度地方财政决算方案》
议案的报告
—2022 年 8 月 26 日在华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华宁县2021年度地方财政决算方案》议案情况
(一)“四本”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837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36685万元的104.61%,比上年增长17.3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6814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68000万元的100.09%,比上年下降9.13%。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21年全县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2047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376万元;返还性收入227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7442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15277万元;上年结余200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018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万元;调入资金4913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调入2800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调入17564万元,其他调入3566万元。2021年地方财政总支出安排2047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814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5365万元;增设预算周转金-3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80万元;债券转贷支出21188万元。收支相抵结余为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21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485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35730万元的41.59%,比上年下降77.8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152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25803万元的277.2%,比上年增长161.2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21年华宁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859万元,上级补助5931万元,上年结余1377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75000万元,收入总计1095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152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0万元;基金调出28009万元;地方专项债务还本支出900万元,支出总计100435万元,收支相抵,结余为9128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810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44259万元的108.68%,比上年增长12.4%;支出完成4362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45952万元的94.94%,比上年增长4.7%。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8100万元,基金上解下拨收入2067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2890万元,收入总计9166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3627万元,基金上解下拨支出21786万元,支出总计65413万元。年终结余26250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21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完成20384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036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820万元,调出资金17564万元,支出总计20384万元。收支相抵,结余0万元。
(二)政府性债务情况
1.2021年地方政府限额情况
根据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债务限额下达情况,华宁县2021年末政府债务限额为2928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68000万元,与去年相比无变化;专项债务限额124800万元,与去年相比新增专项债务限额75000万元。
2.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规模
截至2021年12月底,华宁县政府存量债务余额(含债券) 237900万元,其中:一类债务(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225500万元;二类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4700万元;三类债务(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余额7700万元。华宁县2021年末债务余额未超过上级部门审议批准的债务限额。
3.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偿还情况
2021年,华宁县共化解政府债务本息28000万元,其中:一是偿还本金22600万元(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偿还存量债务1900万元,存量债务核销500万元,申请再融资债券资金偿还到期债券本金20200万元);二是利息共偿还5400万元。
二、2021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华宁县2021年“三保”支出执行数为98636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16757万元,保工资支出78583万元,保运转支出3296万元。
(二)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一是2021年发行4个专债项目,金额75000万元,拟发行澄华高速公路专项债72800万元。二是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全年上级下达中央、省、市资金100946万元。
(三)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等各类民政社会救助资金4864.16万元。二是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达41893万元。三是支持“三农”发展落实惠农补贴1265万元,四是全年共支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2877.48万元。五是做好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工作,全年拨付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464万元。
(四)财政改革再上新台阶。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推进预算管理业务一体化,实现预算编制“车同轨、书同文”。二是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制定《华宁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三是稳步推进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全面加强新形势下乡镇财政管理,制定《华宁县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实施办法》《华宁县县乡财政收入范围划分方案》,确保乡镇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开展。四是创新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改革。制定《华宁县金融机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考核暂行办法》,充分发挥金融在资源配置中的核心作用,调动各金融机构的积极性,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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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发〔2022〕33号关于批准宁县2021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1).pdf
华财请〔2022〕23号华宁县财政局关于华宁县2021年“三公”经费公开的请示(gz.pdf
2021年华宁县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执行结果公开情况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