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玉溪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有效应对生物多样性面临的挑战、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为目标,将全面推行林长制作为重要抓手,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及多样性保护执法监管等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 全面构建林长制体系。全面建立了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林长管理体系,设立各级林长1767名,划定责任区6497个。同时,制定了林长制会议制度、巡林等六项配套制度。 保护地建设卓有成效。玉溪建立了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27个,自然保护地面积22.65万公顷,占国土面积 15.13%,超过了全省平均水平。 自然保护小区建设扎实推进。建立了专门保护绿孔雀、陈氏苏铁、蓑衣龙树、云南澄广花等珍稀物种的自然保护小区11个,保护面积 0.54万公顷。 湿地保护取得显著成效。杞麓湖、抚仙湖、星云湖被国家林草局认定为国家湿地公园,三个湖泊被省政府认定为省级重要湿地。 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深入开展。完成了玉溪市陆生野生动物资源本底调查、玉溪市第二次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及玉溪市三湖周边鸟类资源调查。 完成“北移”亚洲象群“南返”助迁工作。2021年亚洲象北移“突访”玉溪,历经92天,14头野生亚洲象平安离开玉溪,返回传统栖息地,全程人象平安,受到了国际国内的广泛好评和点赞。 全省首家完成红娘胡蜂养殖引导退出。共退出养殖户94户,清退红娘胡蜂9252窝,为下一步全省乃至全国红娘胡蜂养殖管控提供了范例。 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成效明显。据2020年的森林资源调查显示,玉溪市天然林面积72.31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48.5%。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4.06%。 下一步,我市将重点强化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执法监管、森林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等工作,全面提升我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玉溪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李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