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永林是红塔区春和街道王大户社区4组一名普普通通的农民,但他随时牢记自己的另外一个身份——受党教育多年的老党员。正是因为心中有着党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朱永林才会在2020年8月救下了同一个村子的落水妇女。有了这样的义举,朱永林被评为玉溪市第七届见义勇为“玉溪好人”。
出于本能去救人
时隔近两年,朱永林回忆起事情的经过时总是说:“这个事很普通,遇到了就会去做。”
2020年8月16日晚,红塔区下了一夜大雨,春和街道辖区内新沟河朱帽屯段河水暴涨,水流湍急。8月17日中午12点左右,王大户社区4组居民朱女士提着桶到新沟河边倒水,踩到河边菜叶不慎滑入河里,被河水冲出20多米。路边的袁会珍老人看到朱女士掉入河里,一时间吓蒙了,等反应过来,急忙大声喊“有人落水了,救命呀,救命呀!”
此时,朱永林正好出门倒垃圾,才走出村子,就隐约听见呼救声,他赶紧跑过去查看,只见河道里有一个人影随着河水忽上忽下,双手乱扑。朱永林瞅准时机,一只手一把抓住落水者的手,另外一只手赶紧抓住河边的树枝,避免落水者被河水冲走。他抓紧树枝后,使出浑身力气想把落水者拖到岸上,可是河水太急,根本拖不上来,他只能使劲拉住,不让河水把朱女士冲走。坚持一段时间之后,朱女士的丈夫得知了消息,急急忙忙赶到河边,两人合力才把朱女士从河里救了起来。
事后,落水者及其家人还专门到朱永林家当面道谢。
“救人的时候,根本没有想太多,就是一种本能,只想着把人救起来,再说了,自己是一名党员,这也是该做的事。”不善言辞的朱永林说道。
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党员
其实,朱永林见义勇为并不是偶然的,而是时刻牢记着自己是一名党员、一名退伍士兵,要用自己的行动来给党员、退伍士兵添彩。
朱永林于1984年10月通过层层筛选,如愿成为一名军人。部队的生活让他看到了在各项工作、困境中党员身上所闪现的光辉,也坚定了他入党的决心,他要听党话、跟党走,成为党的一份子。在他的努力下,1988年8月,他光荣地成为一名党员。
1989年,朱永林光荣退伍了,成为一名普普通通的农民。他没有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党员,不仅按时参加党支部的学习和各类活动,积极支持党支部的各项工作,还做一些捡垃圾、打扫卫生等身体力行的事。“作为党员,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心里明镜似的。”朱永林说。(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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