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启动以来,峨山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发挥“前哨”“探头”作用,聚焦项目申请、申报、审批、公示以及招投标、资金管理拨付、项目廉政风险点等重点环节、流程,关口前移,主动作为,全程监督、精准监督,为推动项目落实落地保驾护航。
“阳光家园计划”项目是公共财政直接投入残疾人保障与服务的政府阳光工程,由县残联组织实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健康监测、居家生活护理、运动功能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等社会服务。峨山县2021年“阳光家园计划”项目涉及235名残疾人、资金35.25万元,项目实施期为2021年8月至2022年8月。
为保证监督效果,派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分阶段制定监督检查方案,明确不同阶段的监督检查重点,做到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监督推动、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督促落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推动解决,确保项目实施不走样、不落空。
为最大限度发挥项目作用,派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账、入户核实等方式,紧盯项目实施管理、服务情况、服务内容、满意度等方面开展“嵌入式”监督,认真查看《阳光家园计划服务手册》,广泛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督促县残联、中标服务机构采取“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服务”的方式精准服务,满足残疾人多元化、个性化服务需求,提升服务质量,打通民生服务“最后一公里”。
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服务内容不精准、服务时长不够、项目服务卡不上墙等问题,派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督促县残联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加强对中标服务机构的指导督导,对存在问题跟踪问效、督促整改,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推动“阳光家园计划”项目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保障残疾人政策真正惠及受助群体。(通讯员 李瑞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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