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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度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9月1日在华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39次会议上
华宁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财政决算(草案)情况,请予审议。
一、地方财政收支及平衡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270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17%,比上年增长3.7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8504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5.74%,比上年增长6.26%。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2020年全县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2147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709万元;返还性收入281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98918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27857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6280万元;调入资金3619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调入36191万元、其他调入3万元。2020年地方财政总支出安排2127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504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138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60万元;债券转贷支出16280万元。收支相抵结余为2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2020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709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79.61%,比上年增长111.4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737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6.58%,比上年增长136.40%。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2020年华宁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7090万元,上级补助6422万元,上年结余534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700万元,收入总计795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737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513万元;基金调出36191万元;地方专项债务还本支出700万元,支出总计65779万元,收支相抵,结余为13773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平衡情况。2020年华宁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88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12.21%,比上年增长2.46%。支出完成5.6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14.03%,比上年增长2.00%。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2020年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0万元,调出资金3万元。收支相抵,结余0万元。
(五)政府性债务情况
(1)2020年地方政府限额情况
根据《玉溪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玉财债〔2020〕37号)文件精神,审议批准华宁县2020年末政府债务限额为21.7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6.80亿元,与去年相比无变化;专项债务限额4.98亿元,与去年相比无变化。
(2)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规模
截至2020年12月底,华宁县政府存量债务余额(含债券) 16.54亿元,其中:一类债务(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15.30亿元;二类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余额0.47亿元;三类债务(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余额0.77亿元。华宁县2020年末债务余额未超过上级部门审议批准的债务限额。
(3)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偿还情况
2020年,华宁县共化解政府债务本息3.76亿元,其中:一是偿还本金3.23亿元(财政预算资金安排偿还存量债务0.02亿元,存量债务核销1.51亿元,申请再融资债券资金偿还到债券本金1.7亿元);二是利息共偿还0.53亿元。
二、2020年财政主要工作重点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宏观经济下行的严峻形势,县财政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统筹支持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全县财政运行呈现总体平稳。
(一)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要求,硬化预算约束,加强资金调度,集中财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严格预算执行,控制预算追加。从严控制培训费、业务工作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统筹财力优先保障工资发放。二是保障机构运转。严格执行预算定额标准,压减一般项目支出,保障部门机构运转需求。三是着力办好民生实事。认真落实国家关于支持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就业相关政策,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普惠化、均等化,着力支持教育、社会保障、医疗等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二)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全县各级各部门紧扣上级重点支持领域,结合工作实际,加大政策研究和协调力度,做好各项支持保障和要素保障,把握政策机遇期和时间节点要求,变压力为动力,加快工作节奏,全年共完成向上争取资金135541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118056.3万元、市级17484.7万元,完成向上争取资金任务数的127.15%。
(三)保疫情防控促政策落实。一是积极筹措疫情防控资金。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开启资金拨付“绿色通道”,高效快捷拨付专项资金,全力支持和服务华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年累计拨付资金6375.64万元。二是落实房租减免政策。根据中央、省、市、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运行的决策部署,切实缓解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降低实体企业成本,对承租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房租减免政策,2020年落实减免涉及面积19366.22平方米,惠及市场主体户数174户,减免主要采取延期的形式,累计减免折合金额374.82万元。三是严格落实支持金融强化服务相关要求,千方百计支持实体经济复工复产,8户企业列入省级疫情防控重点企业金融支持推荐名单,4户企业纳入疫情防控重点企业贷款省级财政贴息补助名单,共81.25万元。
(四)保障改善民生提质增效。一是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和就业工作。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以及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各类民政社会救助资金,全年累计发放资金5418.55万元;加大就业补助力度,发放126户企业稳岗返还补贴286.39万元,惠及职工3596人。二是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优化支出结构,提高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41808万元,实现教育经费投入“两个只增不减”目标。优先保障各级教师工资待遇,全年工资支出30140万元,确保了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高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三是支持“三农”发展落实惠农补贴。支持耕地地力保护,累计兑付农业支持保护补贴1088万元;充分发挥农业保险在支持“三农”中的保障作用,2020年累计拨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365.04万元。四是做好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工作。建立健全救灾资金准备和快速拨付机制,切实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管理,确保救灾资金专款专用,全年拨付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217.14万元。
(五)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保障财政扶贫资金投入,确保脱贫攻坚战全面收官,脱贫成效持续巩固。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与地方财力增长挂钩机制,全年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748.6万元;加强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建设,实施对各级各类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全流程监控,提升扶贫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二是坚决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规范政府性债务举借、使用、偿还行为。2020年华宁县债务率从202%降至147.60%,华宁县债务风险已由橙色降级为黄色,顺利完成与玉溪市人民政府签订的目标任务,为下一步争取专项债券资金留出较大空间。三是坚决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累计拨付资金516.78万元,推进生态环保建设,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六)支持实体经济有序发展。一是深入推进减税降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继续推进以增值税改革为重点的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减税降费红利持续释放。2020年全县减税降费5976万元。二是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着力解决好政府性投资工程历史遗留问题,截至2020年年底,清偿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5433.77万元,完成本年清欠总任务数的100%。三是落实县级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制度,2020年县财政专项安排产业发展扶持资金5000万元,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00万元,增强企业活力。四是发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引导作用,全力支持创业就业。全年发放贷免扶补235笔,贷款金额3430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贴息682笔,贷款金额11870万元;发放小微企业贷款6户,贷款金额1740万元,带动就业人数2585人。
(七)深化财政改革提升管理水平。一是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岀,集中更多财力改善民生,科学细化编制年初预算。2020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579.04万元,同比下降4.36%。二是持续推进国库管理改革。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切实抓好全县公务卡结算工作,2020年单位报销通过公务卡累计还款额1593万元。三是全面实施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专题业务培训,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扎实做好目标设定和绩效自评。四是全面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按照“分类整合,做大盘强,立足资源市场,培育新型企业”的思路推,采用“1+3+N模式”,组成一个集团公司加多个子公司,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做强做优县属国有企业,两办联合印发《华宁县深化县属国有企业实体化改革总体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2020年我县移交县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420人,接收央属、省属、市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514人。五是积极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全县可使用电子票据开票端口的共46个行政事业单位,除捐赠发票外,其他种类的票据都已实现了电子化。六是不断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加强监督管理、提升采购效率和质量,最大限度地节约资金,稳步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深化改革。
(八)从严治党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在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用以指导和推动财政工作实践上下功夫。二是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和落实到履职尽责全过程。三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积极有效发挥财会监督作用,落实落细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持续深入推进财政内部控制建设,强化资金监管,以科学有效的制度机制管好“钱袋子”。四是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坚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把调查研究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深入推进财政反腐败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五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对干部的考察识别和培养使用,积极推进财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监督索引号53042403100011111
华政发〔2021〕9号—华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0年度财政决算的报告(草案)》的议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