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措施
2021-06-24 09:08:00

玉溪市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20〕9号)和市委五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充分尊重劳动力和人才为实现个人价值自由迁徙的权利,进一步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不断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活力,将玉溪打造成“吸引外来人口就业居住第一目标城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措施。

一、协同联动经济政策与产业政策,夯实社会性流动基础

(一)打造核心产业高质量发展主引擎。立足“十四五”时期发展,着眼2035年远景目标,落实玉溪市“两区一高地”战略定位,围绕“5+8”现代产业体系构建,实施产业发展“三百”工程,培优培强一批本土企业,引进落地一批优势企业,建设培育一批以企业为主的创新、研发、孵化和产业平台。通过提升大企业大集团、健全民营企业梯次培育支撑体系、健全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培育制度,创造持续稳定就业岗位,形成高质量就业增长极。围绕同城化发展战略布局,打造昆玉1小时经济圈,促进昆玉产业互补、联动发展,推动同城化取得实质性进展,建立更加有效的协调发展新机制,拓展昆玉发展流动空间。

(二)培育壮大市场经营主体。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着力帮扶实体企业成长,突出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通过构建“四上”企业与小微企业间的合作发展机制,建立重点企业、“四上”企业指导服务工作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符合民营小微企业的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方式等举措,加快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升巨、巨上市”,加大就业岗位多元化供给,确保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6%。以培育壮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为抓手,不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力争5年内培育年经营收入10亿元以上农业“小巨人”10户;深入推进农业“一二三”行动,鼓励发展现代农业新模式新业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以工代赈因地制宜实施一批项目,促进脱贫群众向上流动,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确保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

(三)建设稳定公平可及的营商环境。设置“综合窗口”,全面落实开办企业“一窗办、一天办、一次办、并联办、免费办”;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大力推广应用“一部手机办事通”,5年内实现企业和市民100%事项网上可办、70%以上事项“不见面”审批、90%以上事项一窗受理,审批服务事项“即办率”超过40%。建设惠企政策系统,确保一般政策申请智能审批、快速兑现,普惠政策“免申即享”;健全督办问责机制,确保市场主体诉求100%受理、100%回访。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市场竞争行为治理,市场准入全面实现“非禁即入”;设立“城市需求清单”,围绕全市招商引资、项目融资、公共服务、新技术研发及产品转化等需求以及人才招引名录等内容,搭建政府、企业资源共享的统一开放平台;2025年前实现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比例达80%,让市场主体安心投资、专心经营、全心发展。

二、创新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城市竞争力

(四)多渠道增加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到2025年,确保新建幼儿园30所、初中4所、新(迁)建小学12所,提质扩容各类学校97所,到2025年实现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6%以上,全市一级示范幼儿园达50所,推进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确保普通高中优质学校覆盖率达70%;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幼儿,开展幼儿园、小学延时服务。组建玉溪职业技术学院,支持和规范发展民办教育。每年培养50名领军校(园)长,大力引进中青年突出贡献专家、名校长、名师等高层次教育人才。

(五)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康养服务。建设覆盖全生命周期,医疗卫生、健康管理等为一体的多元化健康服务供给体系,加快推进市人民医院提质扩容、中山大学澄江医院新建、市中医医院改扩建、市妇幼保健院迁址建设,补齐县级医疗设施短板,提升县域医院服务能力;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健全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机制,实现重大传染病疫情有效处置率达100%。到2025年全市千人口床位数达7张、千人口医师数达3人,居民人均期望寿命达79岁。

(六)建立多层次、多元化住房供给体系。稳定住房供应规模,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推动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推动预算内投资安排向吸纳转移人口落户数量较多的城镇倾斜,确保住宅用地占经营性用地的比重不低于60%;探索各类市场主体利用集体土地、自有土地等建设政策性租赁住房,满足流动人员住房需求;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出台政策,确保房价在全省主要城市中保持吸引力、竞争力。加大住房保障力度,采取共有产权、优惠出售等多种方式保障人才安居需求,加大产业集中区租赁住房建设力度,完善长租房政策;全面推进人才公寓建设,每个县(市、区)年度建设或筹集不少于5套人才公寓。促进职住平衡,按照15分钟公共服务圈,打造具有玉溪特色的功能复合、服务配套、生态宜居的新型产业集聚区。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面,财政全额供给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应缴尽缴,力争在3年内实现财政部分供给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全部从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制度全覆盖;尽快实现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与缴存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同范围覆盖。

(七)提升城市生活舒适度。建设区域消费中心城市,打造一批多业态聚合的城市综合商圈,促进消费领域名企名店在玉溪布局新零售项目。打通城市道路堵点、断点,优化路网结构,畅通城市循环,合理利用城市空间“边角余料”建设“街角公园”、进行停车场商业化改造,推进停车资源扩能共享;构建智慧交通体系,完善学校、医院、主要消费街区周边道路交通管理,严控工程施工占道时间和范围。以城市更新统筹推动城市改造提升和功能完善,实现生鲜菜市、洗衣理发、家政维修等基本便民服务社区全覆盖;持续推进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因地制宜改造提升适老、适幼、停车等功能,加快推进自主加装电梯;打造“亲民化”党群服务中心,全面提升社区服务水平,持续推广“红色物业”,推进物业服务全覆盖,构建老旧小区长效管理机制。

三、助力个体发展,激发社会性流动活力

(八)助力外来人员创新创业。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规模,降低反担保条件,提高创业贷款的可获得性。结合实际贡献为在玉创业优秀青年大学生提供补贴;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使用费用给予补贴;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在市内首次创业且领取营业执照者,给予一次性开业补贴。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设,全面落实创新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给予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以及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打造云南滇中国际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结合“5+8”现代产业体系开展劳动力和人才“点对点、岗对岗、人对人”精准回引,实现从“输出劳动力”向“回引生产力”转变;注重“银发人才”资源开发,发展“银发经济”;加强对就业困难和零就业家庭人员的就业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推行“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校企双师联合培养”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对培养企业给予补贴,着力破解职教“校企脱节”难题;开展技术工人创新成果评选,加强产业工人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力度,培育一批“懂技术会创新”的高技能人才。开展万名大学生留(回)玉行动,对留(回)玉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补贴;提升“青年之家”服务水平,建设青年活力社交空间,加快培育涵盖创业安居、婚恋社交、运动休闲各领域的青年社群,统筹市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打造一批“青年人才驿站”,为来玉求职大学毕业生提供7日免费住宿以及实时就业信息、创业政策咨询、创业就业知识培训等服务。

(九)营造外来人员友好包容环境。全面放开全市城镇、城区地区户口迁移政策,加快推动农业转移人口重点群体落户城镇。遵循“相对就近就便”原则,实行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保障外来人员随迁子女人人有学上。确保外来人员凭居住证免费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及家庭医生签约基础服务包,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纳入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覆盖范围。优化基本医疗保险跨制度参保、跨地区转移接续流程,实现省内异地参保人员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就医费用直接联网结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不受户籍限制,所有参保实际缴费年限、余额归并累计计算。优化档案公共服务流程,建立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实现转递线上申请、异地通办。探索职称跨区域认定,推动到玉工作人员在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信息跨地区互认。

四、强化组织实施,提供坚强保障

(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要紧扣人民群众需求,聚焦关键问题,结合实际抓好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牵头单位要担当负责,牵头抓总,杜绝另行发文分解任务,责任单位要按照责任分解,积极配合牵头单位,主动履职尽责,市委常委会按年度听取推进情况汇报;要清理妨碍流动的政策性文件,破解流动体制性障碍;要着力构建人才工作大格局、奋力推进人才大汇聚,努力让玉溪成为吸引外来人口就业居住第一目标城市。

(十一)建立观察工作制度。从市级相关部门,市、县两级“两代表一委员”和党委联系专家,基层工作者、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媒体工作者中遴选一批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热情度高的“市民观察员”,跟进工作进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开展社会监督。

(十二)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加强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相关政策宣传,强化政策解读,加强正面宣传和典型引导,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3日


编辑:玉溪市委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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