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 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2条措施的 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玉单位: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1﹞2号)文件精神,确保“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制定我市实施意见。 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一)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加强疫情常态化防控应急演练和物资技术准备,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加快实施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和疾控机构核心能力“双提升”工程,按期完成核酸检测实验室、发热门诊、感染科改造提升并投入使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力争实现省级卫生乡镇全覆盖。 二、抓实项目扩大有效投资 (二)实施投资项目提质提速行动。全口径管理5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突出抓好省级“四个一百”、市级“双十”重大项目和省级“补短板、增动力”重点前期项目,对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成效突出的县(市、区),给予市级前期工作经费、用地保障等倾斜支持。全周期调度重大投资项目,进一步发挥市、县两级促投资稳增长指挥调度中心作用,建立重大项目市级领导包保挂钩、动态储备、问题清单交办督办催办等制度,推行月度季度会办、半年综合研判,实现调度体系高效运转。 (三)强化项目要素保障。用好用足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做到重点建设项目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紧密衔接。清单化管理工业园区、科教创新城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确保全市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周期小于3年、土地闲置率低于4%,对供地率较低、土地闲置率较高的县(市、区),暂停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核拨。补充耕地666.67公顷,新增水田426.67公顷,加大补充耕地指标统筹调剂和市场化交易力度。市级、高新区、县(市、区)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各不少于2亿元、1亿元、2000万元,试行市级重大项目前期经费报账制。争取成功申报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00亿元以上。加强银政、银企对接,协调金融机构对重点项目给予最大限度支持。 三、发挥消费基础性作用 (四)促进传统消费升级。争取省级经费支持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引导汽车、家电、家装等大宗商品销售企业对接上游经销商出台个性化优惠政策。完善中心城区一主多片区商圈格局,加快推进重点商圈项目,增加中高端消费供给。培育“一县一街区、一街一特色”县域消费圈,创建省级示范步行街,大力发展“夜间经济”。 (五)鼓励发展消费新模式。落实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补贴、停车优惠等政策,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力度。建设完善街区、商圈数字化配套服务设施。推进传统商业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经营,鼓励发展“线上+线下+配送”的零售新模式。推广扫码、刷脸、自助结算等数字化消费。打造城市社区“一刻钟”便利生活圈、乡村“一站式”便利消费场景。用好中央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专项资金,争取省级财政补贴,支持特色农产品在国内主要电商平台上线销售。 (六)提振文化旅游消费。2021年4月底前完成法定节假日工会福利消费券发放,推行节庆旅游活动门票减免、自驾游客油票补贴、文旅体育消费惠民等措施。积极创建澄江市国家级、红塔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推动15个旅游名镇、19个旅游名村和19个景区提档升级,建设高品质民宿集群。抓实文旅IP打造,创新宣传推介,深化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策划实施一批节庆旅游促销活动。 四、强化就业保障 (七)稳定就业促增收。落实好援企稳岗政策。将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20万元、300万元。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按照有关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专业合作社等用人单位,按有关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严格落实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保缴费补贴政策。积极组织16至24周岁的失业青年开展就业见习,对就业见习用人单位按照有关标准给予见习补贴。组织实施2021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项目,将以工代赈发放劳务报酬的资金占比提高到15%以上。 五、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 (八)全力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绿色食品牌”方面,高标准建设红塔区、通海县省级“一县一业”示范县,力争新平县进入省级示范县行列,推进“一村一品一企”建设,力争更多企业获省级“10大名品”、“10强企业”、“20佳创新企业”表彰。加快“三湖”地区种植结构调整和生产方式转变,推进通海县现代化蔬果供应链、易门县百万肉猪全产业链项目建设。“绿色能源牌”方面,推进全域智能电网示范区、西部城市高可靠性配网供电示范区建设;打造人工智能算力高地“滇中数仓”;促进华宁风电装备制造产业集聚提升发展;形成每年生产各类新能源汽车充电桩20万枪以上的能力;打通上下游半导体照明完整产业链,打造西南三省及南亚东南亚LED产业中心;启动建设云南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技术研究院、先进锂电池云南联合实验室,积极推动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项目落地。“健康生活目的地牌”方面,围绕打造国际医疗健康城、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国际康养旅游示范区,主动融入大滇西旅游环线和昆玉红旅游文化产业经济带,积极争取上级用地和资金支持,加快推进寒武纪乐园、抚仙湖国际健康旅游谷和18个半山酒店等项目建设。 (九)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建立产业链技术攻关清单,建设一批产业链协同创新平台,打造10个县(市、区)级产业链创新联盟。对接全省重点产业链名录,做大做强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科技型绿色化钢铁、旅游文化、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现代物流、绿色食品、新能源汽车配套、烟草10个重点产业链。实行产业链链长制,建立完善“一位市领导、一条产业链、一个工作专班、一套工作方案”的工作机制。实施全产业链招商,2021年每个产业链至少引进2个投资额超1亿元的重大产业项目,全市争取引进1个投资额超1000万美元的外资项目,签约落地重大产业项目50个以上。对投资额2000万元以上、符合市级财源建设引导资金管理规定的建链补链延链强链技术改造或新建项目,可按程序申报资金补助。 (十)加大企业数字赋能改造支持力度。用好中小微企业“上云”费用减免政策。实施玉溪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升级改造工程,向100户以上企业提供标识解析服务,打造具有国内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城市。以研和数控机床园区数字化改造项目为重点,打造省级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示范基地。 (十一)深化数字基础设施创新应用。积极争取省级资金支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力争5G基站达3900座。实施省全运会、抚仙湖国际会议城市等5G应用重点工程,对经认定可复制性强、带动效应突出的5G行业应用项目,给予适当补助。争取省级资金,对经认定带动性强的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按照总投资额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前瞻部署算力基础设施,对符合条件新建投入使用的绿色数据中心、先进计算中心、超算中心等给予优惠用电支持,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0.30—0.35元/千瓦时。 六、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 (十二)加快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全面开展城市体检,围绕老旧小区、厂区、街区等重点区域,有序实施78个城市更新项目,争取红塔区、澄江市全域城市更新列入省级试点项目,确保澄江市列入全省“美丽县城”奖补名单。严格落实城镇地区户籍迁移限制全面放开政策,推进易地扶贫搬迁、迁村并点等政策移民户口迁移。加快九溪、杨广、绿汁、化念等重点集镇建设,推进大营街幸福小镇、青花艺术小镇等特色小镇建设。加快建立多元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积极引导民间资本、社会力量参与城镇化建设。 (十三)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建设2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20个精品示范村、100个美丽乡村,围绕烟、菜、花、果、药、畜“6+N”产业体系,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力推进集现代农业、休闲旅游、田园社区为一体的田园综合体建设。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力争240个行政村集体收入均达10万元以上。提升农村劳动力就业能力和技能素质,实现政府补贴性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培训1万人次。实施乡村人才振兴行动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1000人。 (十四)扎实做好脱贫地区的后续帮扶。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2021年7月底前在县级政府层面建设面向困难群众的救助平台(“找政府”APP),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和早帮扶,确保不让一户一人返贫致贫。谋划实施一批产业帮扶项目,健全完善产业帮扶覆盖机制。调整帮扶政策,鼓励多劳多得、防止政策养懒和泛福利化。扎实做好搬迁安置区后续帮扶,力争新平县水塘镇哪得龙、元江县羊街乡浦池阿梁子集中安置区进入2021年省奖补名单。 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十五)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研究制定全市市场主体培育发展实施意见。落实市、县(市、区)四套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挂钩联系2户民营企业工作制度。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全年新增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10户以上。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增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5户。建立“四上”企业培育数据库,全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30户,推动达限且成长性好的商贸企业全部纳入限额以上管理。采取引进、整合、混改等方式,推进本地建筑企业兼并重组、提高资质等级,争取晋升特级、一级、二级资质企业数量分别达1家、1—2家、10家以上,各县(市、区)至少拥有1家一级资质建筑企业。 (十六)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引导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建立研发机构、申报科技计划项目,做好省级奖补资金争取工作。积极申报院士专家工作站、省级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才及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对象,对市级中青年学科技术带头人每人每年给予补助3600元。建立科技企业培育库,培育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5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50家。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个以上。新认定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每个补助30万元,但不重复补助。做好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积极争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有关专项支持。 (十七)加大力度降低企业各类成本。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执行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延迟缴纳政策。进一步清理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收费行为。全部放开电力市场化交易,2021年实现市场化交易电量110亿千瓦时。开展降低企业物流成本专项行动,执行好铁路运价下浮优惠、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和分时段弹性收费政策。开工建设云南绿色钢城铁路专用线。严厉查处政府部门转嫁收费、中介机构违规收费、转供电主体乱收费等行为。 (十八)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继续实施好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和信用贷款两项直达政策工具。确保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水平持续降低,2021年新增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中信用贷款占比不低于30%。继续发挥定向降准、支农支小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的逆周期调节和结构引导作用。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三农”企业支持力度。力争区块链产业金融服务平台解决企业融资需求实现授信100亿元以上,1户企业实现上市。 八、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 (十九)提升外贸发展水平。抢抓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中老铁路即将通车等重大机遇,建立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积极申报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完成玉溪海关综合业务用房建设,做好保税监管场所规划和申报建设。巩固农产品出口的全省领先优势,扩大智能装备、生物医药、有色金属等优势产品出口,加大资源性产品进口,促进外贸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推进跨境电商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引进跨境电商经营企业。推进玉溪高新区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建设。 (二十)提高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质量。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提升外商投资服务水平,拓展外商投资领域,促进全市利用外资稳定增长。充分发挥驻外商务代表处作用,推进与南亚东南亚国家投资、技术、服务等合作,支持钢铁、化工、建材、食品加工企业到境外投资建厂。 九、优化营商环境 (二十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商事制度改革为主线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大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大“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应用,力争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应上尽上”、“一网通办”,推动“跨省通办”。健全营商环境“红黑榜”、政务服务“好差评”等制度,建立营商环境常态化督导工作机制,全力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营商环境。推广应用全省统一惠企政策申报系统,实现惠企政策“一口发布、一口受理、一口咨询”服务。 各市直牵头单位要发挥主导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及时给予帮助指导;各县(市、区)应结合实际研究细化措施,突出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各市直责任单位、县(市、区)应及时总结落实情况,于每季度末月15日前向市发展改革委报送相关书面材料。市发展改革委应及时梳理总结全市贯彻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和省发展改革委。 附件: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22条措施重点任务分工 2021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