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 产业为先
发布时间:2021-03-17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一要求将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谋划“三农”工作的纲要。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宣告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这标志着我国消除了绝对贫困,在缩小城乡之间发展差距上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应当看到,“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为破解这一难题,必须持续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不遗余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明确指出,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脱贫地区自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前后为继、一脉相承。扶贫先扶志、扶智;同样,乡村要振兴少不了“兴志”与“兴智”加持。换句话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既需要“面子”,更需要“里子”。

当前,不少地区在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上下求索、千方百计致力于打造几个拿得出手的“乡村振兴示范点”。时间紧、任务重,多地往往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为契机,率先以美化乡村建筑为切入点,铺排出一幢幢同一主题风格的乡村建筑,并在村口显眼处以宣传公示栏为载体张贴“村规民约”,营造出和谐融洽、文明进步的乡村风貌。然而,走进农户家中,有的却是老弱妇孺留守,村里青壮年为谋生计,很多都离村外出务工、经商去了。究其根本,是乡村的居住环境虽然变好了,但没有可以支撑村民在家门口务工便能养活全家老小的产业。“面子”虽好,“里子”却呈“空心状”。

为此,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要牢牢抓住“里子”:一是产;二是人。有产才有人,有产才能留住人,让村民安安心心就地务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字”总要求,即“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产业是摆在第一位的。特定地域有其独有的自然条件与社会资源,如何有效助力“产业兴旺”,必须因地制宜盘活当地资源,因势利导激活潜在发展因子。

中西部传统农业型农村,由于区位劣势和农业现代化水平不高,要依靠传统农业振兴乡村显然是难上加难。据统计,以从事传统农业生产为主的中西部农村占据全国农村的七成以上。因此,实现中西部农村的振兴,关乎乡村振兴全局的走向与成败。从事乡村治理研究和乡村建设实践的著名学者贺雪峰认为,中国目前至少存在三种不同的农村,即沿海城市经济带农村、中西部一般农业型农村、适合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新业态具有区位条件或旅游资源的农村。沿海城市经济带农村早在进入21世纪前便成功实现了乡村工业化,带动了农村第二、三产业繁荣;而缺少区位优势及错失乡村工业化机遇的中西部一般农业型农村,已不再具备乡村工业化的可能性,农业已演变为以老年人为主角的老人农业。在此境遇下,乡村工业化、扩大农业经营规模的出路都行不通,只能诉诸发展新业态。一言以蔽之,推进中西部农村地区产业兴旺,一方面,要牢牢抓住“现代农业”这个核心,在确保农产品数量供给充足的前提下,朝着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方向持续发力,在提升农产品质量上下功夫;另一方面,要从特定地域的实际出发,挖掘乡村文化和资源禀赋,在反复调查研究和深入分析研判的基础上,按照“宜林则林、宜粮则粮、宜牧则牧、宜渔则渔”的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规划,发展乡村特色经济,打造发展第一、二、三产业融合的休闲农业,走出一条别具一格的产业兴旺之路。

乡村振兴要实现可持续、见实效,毋庸置疑,必须筑牢乡村发展的根脉,紧紧抓住产业兴旺这个关键。唯有如此,方能优化乡村造血功能,激活乡村发展后劲,壮大乡村人才队伍,增加村民收入,增进民众福祉,为乡村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

(作者:□  熊怡   单位:中共峨山县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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