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初步实现全民医保“应保尽保”
发布时间:2021-02-08

来自玉溪市医疗保障局的消息,“十三五”期间,玉溪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6%以上,初步实现全民医保“应保尽保”基本目标。

据了解,2000年10月,玉溪市启动县级统筹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2003年8月,江川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所有县(区);2005年红塔区启动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试点,2006年在全市铺开;2008年6月,建立全市统筹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010年1月,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2011年1月,建立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2017年1月,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成市级统筹的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至此,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为补充,医疗救助托底的覆盖城乡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形成。

“十三五”期间,我市巩固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创新参保经办方式,扎实做好参保管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积极推进参保扩面任务,2017年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69842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855876人;到2020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03140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845028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6%以上,初步实现全民医保“应保尽保”基本目标。

此外,通过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我市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通过调研并结合基金运行情况,适时完善调整医疗保险待遇政策,稳步提高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并不断加大财政对医疗保障的投入力度,2021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各级财政补助年人均不低于550元,不折不扣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险倾斜政策,较好解决了贫困人口“因病致贫、返贫”问题。(记者  李梅)

编辑:史忆康   审核: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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