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湖泊保护
发布时间:2021-01-14

2016年以来,我市先后完成“三湖”保护条例修改,为湖泊保护管理提供法治保障。

“十三五”期间,我市先后出台抚仙湖保护范围限制畜禽养殖管理办法、非机动船入湖管理办法和“三湖”水生生物放生管理规定等配套措施,健全联合联动执法等五项制度,推进执法力量下沉。星云湖、杞麓湖实现从单一执法向综合执法转变,改革前后管湖效果对比鲜明。

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格执行“三湖”保护条例,严厉打击重点环境违法问题,切实做到依法治湖。仅2019年,一级保护区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44件,收缴罚没款367850元,收缴网具15465张、地笼7400个、浮漂和推进器等1149个;二级保护区共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67起。

五年来,我市湖泊管理部门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违规案件660余件。通过严格执法,“三湖”水政、渔政秩序良好,抚仙湖禁止游泳的规定深入人心。

编辑:史忆康   审核:杨雪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