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严明的纪律增强约束力和制度执行力
发布时间:2020-10-09

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把纪律挺在前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要求和宝贵经验。只有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释放治理效能,才能保障制度的生命力和执行力。

1月13日召开的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制度,增强纪律约束力和制度执行力”。深刻揭示了严明党的纪律与严格制度执行之间的内在关系,要求全党必须以严明党的纪律推进制度落实,不断增强纪律约束力和制度执行力。

制度执行需要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必须坚持用纪律和规矩来约束党员干部,细化管党治党的尺子,进一步规范党务政务工作,强化纪律、改进作风,坚持“用制度管人、以规范成事”,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不断适应新时代,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拿起党的纪律武器,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真正把纪律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把制度执行起来,坚持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使各项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用铁的纪律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好党纪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深入推进纪律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端正党风、增强党性,筑牢“防线”、守住“底线”,心存敬畏、行有所止,勤政为民、清正廉洁。严格执行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加强巡察力度,实现监察全覆盖。加大专项纪律检查,让制度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严厉惩治腐败,深化标本兼治,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干事创业环境。

作者:李源

编辑:苏晴   审核: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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