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获悉,为深化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构建旅游诚信体系,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营造我市良好的旅游消费环境,该局积极落实“30天无理由退货”,全面保障游客权益。
2019年5月1日起,云南省全面实行游客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制度。经过一年多的实践运行,“30天无理由退货”已成为诚信云南新标志和云南旅游新品牌。相较于网上购物的7天无理由退货时间,云南省推出的旅游购物“30天无理由退货”从根本上维护了游客权益,营造了诚信旅游的良好环境。截至目前,玉溪设立了1个市级退货监理中心、9个县(市、区)级退货监理中心,设立了5个游客退货服务点(红塔区云溪宾馆服务点、通海秀山服务点、澄江游客中心服务点、江川景湖酒店服务点、新平游客中心服务点),还在全市3A级以上景区、3星级以上酒店设立了游客退货服务宣传点。
据悉,游客在云南省范围内购买的旅游商品,若在购物30天期限内不满意且符合退货条件的可办理退货,操作流程分为线上和线下办理。线上办理可在“一部手机游云南”App上进行,点击“我要退货”,通过“在线退货”“电话退货”“语音退货”三种方式任选其一申请退货;线下办理可在全省机场、主要火车(高铁)站、游客集中区域的“云南省游客退货中心服务点”办理现场退货。通过“一部手机游云南”App可查询“云南省游客退货中心服务点”位置和联系方式。
为让游客退货更便捷,下一步,我市将在高铁玉溪站设置散客集散中心和退货服务点,通过完善商品销售企业售后服务承诺制度,切实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为到玉溪旅游的游客提供便捷、高效的退货服务,增强游客体验感、便利度,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维护玉溪旅游的良好形象。(记者 曾梦琪 熊长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