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中学习,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委书记王力主持学习时强调,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相关会议精神,深刻领会民法典的核心要义和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玉溪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实施走在全省前列,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玉溪。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法室原主任贾东明作专题辅导,围绕民法典的编纂历程、立法背景、制定过程、基本原则、修改新增的若干条文等进行介绍,深度解读民法典的精神实质,结合玉溪实际,提出学习宣传贯彻的意见建议。
王力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民法典积极而全面地回应了人民群众多元化的权利需求,进一步完善了我国民事商事领域的基本法律制度和行为规则,系统完整构建了私权保障体系,也对公权行使的规范化提出了度量标准。全市上下要尊奉民法典,充分认识民法典在推进玉溪市域治理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其在玉溪全面有效实施,不断提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玉溪建设水平,为全市人民构建平安、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为市场经济主体营造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和发展环境。
王力强调,将民法典作为我市“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建立健全机制,将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要从“立改废”几个环节发力,做好有效衔接,加强现有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清理、完善、废止、明晰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为民法典的实施扫清障碍;各级各部门要依据民法典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努力实现以良法促善治、强发展、保民生,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调动各类民事主体参与民商事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程度激发玉溪市场活力。
王力强调,维护人民合法权益、化解人民矛盾纠纷、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促进玉溪社会和谐稳定是我们应有的责任和担当,要将民法典的实施体现到玉溪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围绕中心统筹立体落实,推动民法典引领立法、进入执法、融入司法、沁入守法。各级党委(党组)要扛起主体责任,把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民法典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法治建设任务;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权、监督权;各级监委要加强监督;各级司法机关要切实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习、宣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共同营造学习运用民法典的浓厚社会氛围。
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在职厅级领导;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负责同志等在主会场参会,各县(市、区)设分会场。(玉溪日报全媒体记者 姜彬 郑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