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评选是对一个城市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生活环境、生态环境和创建活动等诸多方面的全面检阅。全国文明城市是一张“金字招牌”,激励着各地区奋勇创建,坚持不懈抓好城市文明长效建设。当前,我国正处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刻,我们务必要要充分认识做好文明城市建设的重大意义,聚焦整治重点,紧绷冲刺之弦,主动积极参与到文明城市创建中来。
聚焦环境整治,改善人居环境。要积极开展蓝天、净土、碧水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治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地表水常态化管控,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要科学制定城市规划,积极探索建设园林城市发展模式,建设社区公园与城市绿道相互衔接的生态绿地系统,打造出城市被森林覆盖、河湖环绕的美丽景象。加强城市治理,广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活动,推进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提升环境承载力,打造洁净城市;要持续开展“干干净净迎小康”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强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生态补偿力度,下大力气解决农村的污水、垃圾、厕所问题,打造美丽乡村。
聚焦社会治理,提升城市品质。要坚持问题导向,把专项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和依法治理结合起来,针对市容市貌、公共管理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发动多方力量,集中开展整治提升行动,坚决根治各类顽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要加快社会治理方式创新,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摆在突出位置,以城市信用管理为引领,探索完善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融合”机制,实现自律和他律、刚性和柔性、治身和治心、人力和科技相统一,提升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要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建设,加强制度、设施、平台建设,完善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的工作机制,开创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新局面。
聚焦市县联动,深化全域共建。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群”为统揽,加快构建市县创建共同体,织密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包保网络,严格实行网格化管理,大力改善镇村文化建设,积极培育文明乡风,推动文明创建由市区向县域延伸、由城市向农村拓展;要狠抓任务落实,各地牵头部门要抓好统筹协调,定期进行研究会商,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工作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压实工作责任,做到明责、履责、尽责,推动形成上下统一、区域协调、部门联动抓文明建设的合力;负责具体任务的部门要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责任担当,提高能力水平,推动文明建设各项任务高效落地;督查部门要坚持工作重心下移,开展多种形式的明察暗访活动,进一步拧紧文明建设责任链条,对因作风不实而影响文明城市长效建设的人和事,要严肃问责追责。
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提升的是城市文明,锻炼的是干部队伍,考验的是工作作风。各地各部门务必要迅速行动起来,聚焦三个关键,齐心协力、真抓实干,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蔡玲巧 吕婷婷)
编辑:史忆康 审核: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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