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职能职责与机构设置
2020-07-15 14:51:00

玉溪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文明办”)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提出并制定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和年度意见,并指导协调、督促和评比表彰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推广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经验,培育和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各类典型;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开展以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的各类教育和实践活动;协调指导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组织开展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为主要内容的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认真做好志愿服务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与各有关方面的联系沟通;组织协调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市文明办内设机构4个:综合科、创建科、信息管理科、思想道德科。

编辑:市委宣传部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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