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发布时间:2019-04-16

4月10日下午,通海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第二十四次暨2019年第四次集中学习。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推动全县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县委书记卢维江主持集中学习,并作总结讲话。

会议强调,在全国组织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治乱兴衰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化思想认识,增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和决心,紧紧围绕三年工作目标,聚焦“深挖根治”阶段性目标,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真正把专项斗争各项任务落细落小落实,以打准打深打透的实际成效,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提升全县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会议充分肯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县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剖析了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始终保持强大攻势,不断取得新突破。要勇于正视问题,认真排查,举一反三,狠抓整改,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感和紧迫感,压实责任,精准施策,从严整改,严格考核,全面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责追责”的良好格局,把专项斗争不断推向深入。

会议指出,新修订并自2018年10月28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新时代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遵循,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要求上来,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坚决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切实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中的战斗堡垒作用。(玉溪日报特约记者  师云波  通讯员  杨川  赵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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