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下沉玉溪开展专项督导
发布时间:2019-04-15

4月15日,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督导玉溪市工作汇报会召开。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下沉督导小组组长时乃龙就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作了讲话。市委书记罗应光作工作情况汇报,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德华主持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于近日进驻云南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按照工作安排,督导组分4个小组,先后对大理、文山、玉溪、楚雄等州(市)开展第二轮下沉督导。在为期5天的下沉督导中,督导组将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组织领导六个重点,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案件)、深入一线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督导。

时乃龙指出,此次督导的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牢牢把握专项斗争正确政治方向,推动玉溪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立足“稳”这个大局,以专项斗争为牵引,切实维护好一方平安稳定;充分发挥督导“撬动”作用,帮助玉溪市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完善措施,有针对性地调整完善斗争策略,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顺应人民群众呼声,推动政法机关继续将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违法犯罪,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推动基层基础不断夯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确保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时乃龙强调,要充分认识开展督导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督导工作置于重要位置来抓,以督导压实政治责任、回应人民群众期待、破解重点难点问题,坚决夺取专项斗争的全面胜利。希望玉溪市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边督边改,组织精干力量对中央督导组交办和群众举报的线索集中攻坚、认真梳理核查;市、县(区)两级统一安排有关领导与村党支部书记、公安派出所所长、乡(镇、街道)相关站所负责人普遍谈话,摸清情况底数,谈话情况经签字确认后留档备查;进一步发动群众提供线索,紧紧抓住正在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依法快侦快诉快判,有力震慑犯罪;敢于较真碰硬,不掩盖问题,不回避矛盾,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对涉黑涉恶案打招呼说情的、办理进展缓慢的,一律登记并严查,以排除干扰;加强各级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建设,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研究落实好专项斗争经费投入、技术装备、专业队伍建设等保障工作,确保专项斗争持续有效开展,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际成效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

罗应光说,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进驻云南并下沉玉溪开展督导工作,既是对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一次“政治体检”,也是对玉溪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指导和鞭策。玉溪将以下沉督导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作为补齐短板、提升水平的重要契机,作为深化平安法治玉溪建设的重大举措,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坚决不让任何一个黑恶势力进入小康社会”的目标,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短板,聚焦标本兼治,推动齐抓共管,强化督导问责,严格责任追究,全力支持配合保障好中央督导组开展工作,扎实认真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确保强大声势不降、高压态势不减、凌厉攻势不弱,推动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成员舒国发、王彩明、张志军、何春中、刘立志、姜波以及省配合督导员参加会议。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主要领导,市委、市政府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汇报会。

第二轮下沉督导期间,督导组继续受理云南省涉黑涉恶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举报电话:0871-65235320,受理时间为每天8:00―20:00;举报邮政信箱:云南省昆明邮政7322号信箱。根据安排,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下沉玉溪督导,在红塔区福寿街市信访局(市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受理中心)设置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举报箱,受理举报时间为4月15日至19日,每天具体受理时间为8:00―20:00。(玉溪日报记者  姜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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