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红塔区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决策部署,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努力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增强群众幸福感安全感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截至目前,红塔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36件36人,立案查处7件7人,给予党纪处分4人、政务处分4人,其中党纪政务双重处分1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正在办理其他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29件29人。
强化组织领导。制定下发了《红塔区纪委监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成立了区纪委监委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明确目标任务、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和具体措施;多次组织召开书记办公会、常委会和专题会,听取工作推进和案件查处情况,逐项建立整改清单,落实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对重视不够、行动缓慢、不能如期完成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拓宽举报渠道。完善区纪委监委“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监督举报平台,通过设置举报信箱等形式,广泛宣传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举报范围和内容,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认真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线索的举报,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的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力度,通过走村入户、现场接访、常规巡察等方式收集问题线索。
建立协作机制。建立与政法机关工作衔接和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与政法机关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快速移送、结果反馈等机制,明确线索移送反馈的责任单位、具体内容、时限要求和方式渠道,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重点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侵占集体财产、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以及有关职能部门与工作人员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
严肃监督执纪。持续加大对基层组织建设的监督力度,对发现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一律深挖彻查,认真研判,从严惩处,及时曝光,形成震慑。(玉溪日报特约通讯员 黄存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