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警方打掉一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发布时间:2019-04-11

近日,江川公安分局历经半年侦查,将以金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移送审查起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高潮。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江川公安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主动出击,重拳严打各类黑恶势力犯罪,经过近半年的奋战,成功打掉以金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抓获涉案人员77人,破案74起,冻结、扣押涉案资金160余万元。

2018年4月,江川公安分局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江川籍刑满释放人员金某某(绰号“卷毛”)以成立玉溪华佑商贸有限公司为掩护,笼络刑满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有组织从事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涉黑犯罪重大线索。

获取线索后,江川公安分局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开展侦查。经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金某某为了聚敛钱财,通过为刑满释放人员接风洗尘、购买衣物、利益诱惑等方式笼络刑满释放人员开设赌场聚众赌博,并提供资金给组织成员在赌场内外高利放贷并非法讨债,对逾期或者不能偿还高利贷者,指使组织成员采取暴力或者“软暴力”方式进行讨债,涉嫌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等犯罪。

为了彻底摧毁以金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玉溪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明正彬,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马加能,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赵南方等领导多次到江川指导案件侦破工作,江川公安分局组建了50余人的专案组全力以赴开展专案侦查工作。

2018年4月27日,在玉溪市公安局的统一领导指挥下,专案组在景洪市将首要犯罪嫌疑人金某某和亲信周某某抓获。随后,专案组乘胜追击,辗转河北、天津、广东、广西等多个省份和云南8个州(市),将该组织骨干成员杨某、胥某某、范某某、吕某、杨某、龚某等70余名犯罪嫌疑人抓获,查封涉案别墅1幢、车库1个,冻结、扣押涉案资金160余万元,扣押各类机动车13辆和管制刀具、钢管、警用防刺背心、对讲机等物品。金某某等人对高利放贷和暴力讨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侦查查明,该黑社会组织的核心成员金某某2010年刑满释放后一直无正当职业, 为达到快速敛财的目的,于2013年1月在江川区大街街道湖滨路南段注册经营金恒寄售有限公司,吸纳胥某某、苗某、郭某某等人作为公司组织成员,打着寄售行的幌子从事高利放贷。为壮大影响,金某某采取为刑满释放人员接风洗尘、购买通信工具、衣物等方式,吸纳范某某、杨某、马某、周某某、张某某等人为公司骨干,并按月为组织成员发放工资,免费提供伙食。2014年1月,金某某采取虚报注册资本的方式成立玉溪华佑商贸有限公司,并购买江川区抚仙路上的1栋别墅及商铺作为公司办公地点,将公司成员发展到40余人。为了牢牢控制组织成员,让组织成员为自己的违法犯罪活动充当打手,金某某把自己非法获得的1套单元房提供给公司成员居住,并把自己闲置的1个车库用于私藏该组织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管制刀具、棍棒、对讲机、防刺服等物品。为笼络人心,金某某经常在重大节日设宴款待骨干成员,为组织成员提供精神及物质上的好处。在公司里,组织成员称金某某为“大哥”。为了逃避侦查,金某某还以成立苗木公司或者承包工程等方式,对违法所得、非法资金进行漂白。通过分层次管理,金某某直接或间接地控制、指挥其下属人员,形成以其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江川称霸一方。

当组织成员放出去的高利贷无法及时收回时,金某某指示组织成员采取尾随、看守、滋扰、威逼恐吓、非法拘禁等方式胁迫被害人偿还钱财,让受害人及其家属谈其色变,社会上称该组织为“卷毛公司”。

目前,江川警方共查证该组织的违法犯罪事实74起,其中寻衅滋事案33起、非法拘禁案21起、故意伤害案1起、聚众斗殴案2起、开设赌场案3起、强迫交易案5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1起、赌博案1起、敲诈勒索案2起、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1起、非法侵入住宅案1起、非法储存枪支案2起、非法持有枪支案1起。77名涉案人员被移送审查起诉。

以金某某为首的黑社会组织被彻底打掉,有力打击和震慑了违法犯罪,积极回应新时期人民群众的新期盼,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彰显了公安机关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和态度,群众拍手称快。

(周发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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