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日报评论员
正在深入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得到人民群众的积极拥护和大力支持,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力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坚决打赢这场硬仗,铲除黑恶势力这一社会毒瘤,需要我们坚决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充分发动群众,通过多种方式实现最全面的社会动员,发动最广泛的社会力量参与,让大街小巷、行业场所、社区村庄都成为扫黑除恶的战场,形成让黑恶势力无处遁形的天罗地网。
黑恶势力最怕见光。我们要强化舆论监督,运用各种媒体平台和宣传阵地,把扫黑除恶、严打深挖宣传发动到位,形成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要保持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加大曝光报道力度,曝光和宣传一批重点典型案例,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除恶务尽的强大舆论声势,充分展示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定决心,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力量。
扫黑除恶必须彰显法律的力量。我们要运用法治手段,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并深化各项社会治理,坚持有黑必扫、除恶务尽,依法严厉打击犯罪,严守法律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相统一,充分体现执法的严肃性、展现法律的权威性,最大程度发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效能和社会效益。
密织扫黑除恶的天罗地网,需要各地各部门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围绕中央明确的打击重点,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构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形成全方位合力,出重拳、下狠手,确保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实现涉黑涉恶问题挖得出、打得掉、控得住、防得好的目标。
我们要通过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共同打好这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让平安幸福的阳光照亮社会的每个角落,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原载于2019年4月8日《云南日报》第1版)